国富兴海回报混合 : 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0年 12月 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365号)进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自 2021年 3月 22日起至 2021年 4月 16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 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销售。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 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金管理人处 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同时为基金投资者办 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 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7、在募集期内,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 金的最低金额为 10元(含认购费),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 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仔细阅读《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 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发布在 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 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和 021-3878 9555)及 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各销售基金的销售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 等事项的详细情况参照各销售机构在其销售区域当地的公告。 14、本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100亿元人民币(即确 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 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 T日,含募集期首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 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可于 T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募 集,自次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 规模不超过 100亿元人民币(含 100亿元人民币),则在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相关规定 的情况下,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100亿元人民币,则 对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 在募集期结束后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人。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 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5、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 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 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 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 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 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等。 16、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富兴海回报混 合基金代码: 011152)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售。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场所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 021-3855 5678 传真: 021-6887 0708 网站: www.fts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 “九、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 “4、其他 销售机构”的相关内容。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自 2021年 3月 22日起至 2021年 4月 16日(如需延长,最长不 超过自基金发售之日起的 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 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 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若未达法定备案条件,本 基金将在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 3个月内继续发售。若 3个月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 定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 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2、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所折算成的份额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 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 2位小数、精确到 0.01份,第 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投资者和 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 为 10元(含认购费),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元 (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前述认购 限额的情况下,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 理人有权拒绝该投资人的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 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3、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认购方式与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 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1、对于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5,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期间利息为 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 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5,000/(1+1.20%)=4,940.71元 认购费用 =5,000-4,940.71=59.29元 认购份额=( 4,940.71+2)/1.00=4,942.71份 即投资人投资 5,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认购期间利息为 2元,可得到 4,942.71份本 基金。 四、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办理认购申请之前,投资者必须先开立 我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原则上为一个 投资者只设立一个基金账户。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只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 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文职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 陆通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 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个人 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本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为 2021年 3月 22日起至 2021年 4月 16日。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 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在 基金份额发售日除最后一个发售日外全天接受业务办理,每个工作日 17:00之后递交的申 请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在最后一个发售日的业务办理截止 时间为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 1)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 户和认购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业 务规则判断其所接受的身份证件种类及其有效性); ②填妥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客户版)》和《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③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或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个人客户版)》; ⑤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⑥个人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本人签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个人客户版) 》一式三份; ⑦填妥的《个人投资者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⑧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2)缴款。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 从指定银行账户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现金和本票。 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交换号: 034923 联行行号: 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452074843034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营业部 交换号: 044654 联行行号: 40379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104290003791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未来资产大厦支行 交换号: 021415 联行行号: 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10229001415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65109018800006150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东方汇经支行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301290051427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 “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认购基金 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上述银行账户的开户银 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3)个人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办理网上交易业务时,应持有本公司网上交易可接受的银行卡,并在银行卡中 备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转账费用。 网上交易的具体规则及可接受的银行卡范围,以 “直销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以及相关 公告的具体规定为准。网上交易相关详情,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3、注意事项 ( 1)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基金交易 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 2)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日提交的申 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认购资金最迟须在 认购截止日的 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 3)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其他: ( 1)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 《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客户版)》、《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基金投资风险提 示函(个人客户版)》;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下载以上业务 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 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 2)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标准的 A4纸。 ( 3)直销柜台与销售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二)各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三)各销售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四)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户号码。机构 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为 2021年 3月 22日至 2021年 4月 16日。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 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1)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a、出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填妥的《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 c、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如由授权代表代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权利,则须出示经该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d、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e、出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f、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g、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包括至少两枚印章,且至少其中一枚印 章为公章); h、出示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立的产品账户名称不一致时, 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i、提供填妥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 ; j、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机 构客户版)》一式四份; k、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l、填妥的《机构投资者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在该文件中选择机构类别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还需同时提供填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 身份声明文件》; m、出示有效的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若有) ; n、若产品作为投资者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产品成立、备案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复 印件; o、填妥的《机构投资者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下列材料: a、填妥的《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 b、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c、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包括至少两枚印章,且至少其中一枚印 章为公章); d、出示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立的产品账户名称不一致时, 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e、提供填妥的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 f、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传真交易协议书(机构客户版)》一式四 份; g、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h、出示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原件,提供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i、出示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登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j、出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k、出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人资格证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l、填妥的《机构投资者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在该文件中选择机构类别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还需同时提供填妥的《控制人税收居民 身份声明文件》; m、出示有效的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若有) ; n、若产品作为投资者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产品成立、备案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复 印件; o、填妥的《机构投资者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 说明事项:在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基 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 2)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I.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的《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如投资者以传真交易方式提交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式参见《传真交易 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 II.缴款 ①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从指 定银行账户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任 一直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现金及除上述 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的转账划款。 ②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交换号: 034923 联行行号: 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452074843034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营业部 交换号: 044654 联行行号: 40379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104290003791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未来资产大厦支行 交换号: 021415 联行行号: 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10229001415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65109018800006150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东方汇经支行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301290051427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 “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认购基金 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上述银行账户的开户银 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注意事项 ( 1)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日提交的申 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认购资金最迟须在 认购截止日的 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 2)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3)其他: ①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 《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预留印鉴卡》、 《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投资者也可 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但必须保证 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 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②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标准的 A4纸。 ③直销柜台与其他销售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二)各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三)各销售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四)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款项在 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 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 额的计算保留 2位小数、精确到 0.01份,第 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 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 (二)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四)本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五)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 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基金净认购金额、认购户数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售费 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施颖楠 电话: 021-3855 5561 传真: 021-6888 0981 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2、基金托管人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号兴业银行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联系人:孙琪虹 电话: 021-3855 5678 传真: 021-6887 0708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3、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 021-3855 5678 传真: 021-6887 0708 4、其他销售机构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 0755-837048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公司网址: www.ghzq.com.cn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739 联系人:王一通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 0531-89606166 传真: 0532-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sd.citics.com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 0755-60833754 传真: 0755-60819988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984 联系人:陈靖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8515639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21-20315290 传真: 0531-6888909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电话: 021-53686888 传真: 021-53686100-7008 联系人:魏熠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 公司网址: www.shzq.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83574507 传真: 010-835748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电话: 0731-84451488 传真: 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人电话: 021-68634518-850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551 公司网址: www.xcsc.com 1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电话: 021-23586603 传真: 021-23586860 联系人:付佳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公司网址: http://www.18.cn 1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公司网址: www.nesc.cn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联系人:陈飙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 0991-2307105 传真: 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公司网址: www.hysec.com 1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1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电话: 025-52310550 传真: 025-52310586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386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 4008888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77 传真: 021-54509953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2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 0571-26888888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2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010-61840600 传真: 010-61840699 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99288 公司网址: www.danjuanapp.com 25)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号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电话: 010-58349088 传真: 0891-6177483 联系人:张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99 7719 公司网址: www.xiquefund.com 2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 010-56251471 传真: 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2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公司网址: www.yingmi.cn 2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 N-1、N-2地块新浪总 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3号楼为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电话: 010-6267-5768 传真: 0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4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电话: 0571-88911818-8654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3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3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3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传真: 010-85632773 电话: 010-85632771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 95510 公司网址: http://fund.sinosig.com/ 3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号 1栋 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于海峰 电话: 15114053620 传真: 028-84252474 联系人:陈丹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公司网址: www.puyifund.com 3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电话: 025-66996699 联系人:张慧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35)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 :文雯 电话: 010-83363101 传真: 010-83363072 客服电话 : 4001661188 公司网址 : 8.jrj.com.cn 3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 0755-8946 0500 传真: 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4-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3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 010-85657353 传真: 021-658847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3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电话: 021-52822063 传真: 021-52975270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8-1188 公司网址: www.66liantai.com 39)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 9层 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 010-59497361 传真: 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 64788016 公司网址: www.zscffund.com 4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电话: 021-80358749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fund.com 41)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 A座 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 010-85932810 联系人:王丽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公司网址: https://www.tdyhfund.com/ 4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电话: 010-59601366 传真: 0351-41107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000 公司网址: www.myfund.com 4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 0411-39027810 传真: 0411-39027835 联系人:杨雪松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公司网址: www.yibaijin.com 4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 021-20691835 传真: 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4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 025-66046166-810 传真: 025-56878016 联系人:林伊灵 客户服务电话: 025-66046166 公司网址: www.huilinbd.com 4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苏宁 联系人:李丹 电话: 13601264918 传真: 010-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公司网址: kenterui.jd.com 4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 137-5252-8013 传真: 021-507010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8208 公司网址: https://www.licaimofang.com/ 4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号环亚大厦 B座 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号环亚大厦 B座 601室 法定代表人 :陶捷 联系人:陈玲 电话: 027-83863742 传真: 027-838626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7-9899 公司网址: www.buyfunds.cn 4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85712195 联系人:李雯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址: www.harvestw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 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 A-13栋 三层 306号房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 021-3855 5610 传真: 021-6888 3050-5610 联系人:肖燕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层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徐莘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联系人:俞伟敏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2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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