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ETF : 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一号)

时间:2021年02月01日 14:11:04 中财网

原标题:钢铁ETF : 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一号)


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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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一号2021年第一号)


目录

重要提示
..........................................................................................................................................2
第一部分绪言...............................................................................................................................3
第二部分释义...............................................................................................................................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8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33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34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4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5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61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财产
.............................................................................................................61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6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8
第十六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70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2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73
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80
第二十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88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90
第二十二部分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06
第二十三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4
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25
第二十五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27
第二十六部分备查文件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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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一号2021年第一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
10月
22日证监许可【2019】
1961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年
1月
22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
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
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因素变化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
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
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
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
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
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申购
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
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
证券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
更为剧烈。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
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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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
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
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
证钢铁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事由为基金经理变更等相关事项,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1月
29日。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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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
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中证钢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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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
市交易公告书》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4、《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8、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亦称“ETF”
19、联接基金: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相似,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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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或其他组织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5、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6、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7、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28、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9、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募集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0、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为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
公司


31、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和基
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
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2、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注册
登记机构


33、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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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40、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
件,以基金合同规定的对价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48、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
信息的文件
49、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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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1、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2、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钢铁指数及其未来可
能发生的变更


53、完全复制法: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股,
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
复制指数的目的


54、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5、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
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赎回时应支
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和申购或赎回的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数量计算


56、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
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
日现金差额的估计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7、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
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8、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在开市后根
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59、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数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60、元:指人民币元


6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62、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差
额之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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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69、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70、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本基金以一定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
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
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号
8号楼嘉昱大厦
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
3月
5日
法定代表人:邱军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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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邱军,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93年
7月至
2002年
7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主任科员。2002年
7月至
2007年
10月,任中德住房
储蓄银行部门经理。2007年
10月至
2008年
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天津
运作中心高级副经理。2008年
8月至
2011年
4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高级业务经理。2011年
4月至
2014年
4月,任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2014年
4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纪委书
记。2016年
11月至
2020年
4月,历任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党委书记。2020年
4月任公司党委书记。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党委书记。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

2005年
7月至
2008年
7月,任职宝钢国际经
营财务部。2008年
7月至
2010年
2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

2010年
3月至
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
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年
4月至
2015年
11月,任建投华
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
2月至
2017年
11月、2020年
7月起至今任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


何雅婧,董事,硕士研究生。2011年
8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先后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副经
理、业务经理,现任战略发展部高级业务副经理。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1995年在
BANK OF ITALY负
责经济研究;1995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
1995-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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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1999-2004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
研究员;2004-2005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
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
/基
金经理。2009-2013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2019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9年
4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主管。2013年
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及英国特许
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至
1994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
部助理经理;1994年至
1996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至
1998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至
2017年
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
2017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忠利集团
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年
6月起任公司董事。


戴建元,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1994年
7月至
1998年
4月,任福
建省泉州电业局财务科会计。1998年
4月至
2001年
3月,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
司财务部会计。2001年
3月至
2005年
8月,任福建省厦门市电业局总会计师。

2005年
8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福建业务部主任、直属营业部副
主任(主持工作、正处级)、直属营业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审计部主任、副总
经济师、首席风险师、总风险师。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5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
7月至
2004年
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年
12月至
2011年
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
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年
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
理助理,2012年
11月至
2016年
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
7月起任公司总
经理及公司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年
7月至
1991年
6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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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副处长、处长。

1991年
6月至
1993年
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
代表。1993年
9月至
1994年
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

7月至
1999年
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
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年
3月至
2010年
1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年
4月至
2012年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

2013年
8月至
2016年
1月,
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86年
6月至
1999年
1月在
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原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工作,历任讲师、副
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

1999年
1月至
2003年
6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
/企业风险管
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年
6月至
2005年
11月,在中国
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05年
11月至
2016年
7月
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简称“
CEC”),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
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4年
9月至
2016年
7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年
8月至
2018年
1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
员会顾问。2012年
3月至
2016年
7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济师。在
CEC工作期间,至
2016年
11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年
5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8月起兼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爽,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2年
8月至
2001年
2月,
在交通银行工作,历任研究开发部规划开发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管商业银行
研究员,办公室条法处主管法律员、副处长、处长。

2001年
2月至
2019年
9月,
在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法律部副主任、法律部主任、董事、执行董
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2年
6月至
2007年
8月,兼任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2004年
9月至
2019年
5月,历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行政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2015年
6月至
2019

5月,任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执行董事。

2019年
5月至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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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一号2021年第一号)



11月,负责筹备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大湾区基金。2019年
11月至
2020年
6月,任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中集资本(国际)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20年
7月至今,任绅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及执行
合伙人。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冯丽英,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1984年
9月至
1987年
6月,
任北京第二轻工业总公司科员。1987年
7月至
1998年
9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
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副处长、处长。

1998年
9月至
1999年
9月,任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1999年
9月至
2005年
9月,任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兼任中国耀华浮华玻璃
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宏源证券公司监事长。2005年
9月至
2011年
2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兼任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长。2011年
2月至
2015年
1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养老金业务部
总经理。2015年
11月至
2019年
7月,任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年
8月至
2006年
6
月工作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曾任支行副行长、部门副总经理。

2006年
7
月至
2012年
8月工作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
2007年
4月至
2008

2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
9月至
2014年
8月任建
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
9月起先后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
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

1995年
12月至
2000年
5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年
9月至
2003年
2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年
3月至
2008年
1月

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年
2月至
2008年
8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年
8月至
2014年
3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
管。2014年
3月
17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2016

12月
1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执行董事。2014年
12月起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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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


李箐,监事,研究生。

1997年
7月至
1997年
8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
公司资金部员工。1997年
8月至
1999年
7月,中电信实业开发总公司财务部员
工。1999年
7月至
1999年
12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

2000

1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处长、主任助理、主任会
计师、副主任、主任,现任审计部主任。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
9月加盟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8年
4月至
2018年
3月
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
5月至
2018年
3
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3年
9月至
2015年
3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
2015年
9月至
2018年
3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7月至
2020年
7月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

2019年
4月至
2020年
7月
任投资总监(FOF),2020年
8月起任投资总监(权益)。2015年
8月起任公司
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7月

2008年
1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

2008年
2月加入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
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2019年
5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年
9月至
2012年
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年
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
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2017年
3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邱军,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辉,大学本科,21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年
7月至
2000年
4月任职于
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年
4月至
2002年
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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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1月至
2005年
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
7月至
2007

7月任职于
AIG集团,
2007年
7月至
2010年
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年
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2015年
8月至
2017年
2月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
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3年金融从业经历。1998年
8月至
2001年
4月任
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01年
5月至
2006年
2月任职于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2006年
3月至
2014年
12月任职于信达澳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5年
1
月至
2018年
7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8年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27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
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年
3月起担任
公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
20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
目经理;2001年
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
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
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
官。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徐成城,硕士研究生,15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闽发证券。2011

1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

2017年
2月
起任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
2017年
2月至
2020年
12月任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4月至
2018年
8月任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
金经理,2018年
5月至
2020年
12月任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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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5月至
2019年
10月任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
2018年
11月起兼任纳斯达克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4月至
2020年
12月任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和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1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煤
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
2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
3月起兼任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
4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和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1月起兼任国泰国
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1年
1月
28日由梁杏、徐成城担任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
29日起至今由徐成城担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
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
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
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
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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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玮:总经理助理
委员:
邓时锋:投资总监(权益)
吴向军:投资总监(海外)、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投资总监(养老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索峰:投资总监(固收)、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负责人
孙蔚:研究部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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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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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门,稽核监察部门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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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
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
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
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
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名。董事会下设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

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
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
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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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
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
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
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
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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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
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
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
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
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报告,使公司
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
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
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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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
2002年
3月成功地发行了
15亿
A股,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年
9月又成功发行

22亿
H股,9月
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10月
5日
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亿
H股。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本集团总
资产
80,318.26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4.90%,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2.49%。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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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
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个职能团队,
现有员工
96人。2002年
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
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
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
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
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
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
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到账、第一只境外
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
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
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
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
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
2017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
托管银行奖”。2018年
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

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
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
3月荣膺公募基金
20年“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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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银行”奖;
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
行奖”;12月荣膺
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
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
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年
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8年度最佳
基金托管银行”奖;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
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
2019东方财富风
云榜“
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2020年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
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年
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
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年
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
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
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

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
10月至
2013年
12月
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
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
2013年
12月至
2016年
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
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年
10月至
2017年
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
4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
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641只证券投资基
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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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
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
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

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
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
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
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
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
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
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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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
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
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
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调用资料,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
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
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
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
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
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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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信息
1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号博华大厦
21楼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2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
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
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
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
4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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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www.htsec.com
7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
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9
万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
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号高德置地广场
E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客服电话:
95322
网址:www.wlzq.cn
10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1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2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
95575
网址:www.g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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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4
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5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上海
市东方路
18号保利广场
E座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www.htzq.com.cn
16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7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8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客服电话:
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19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19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客服电话:
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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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1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

4、5号楼
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
27号盘古大观
A座
40楼
法定代表人:施华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22
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电话:
95351
网址:www.xcsc.com
23
中信证券华南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
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4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
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25
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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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
塔楼
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
塔楼
10-19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服电话:
95514、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27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www.nesc.cn
28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号华创大厦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客服电话:
4008666689
网址:www.hczq.com
29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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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魏佳亮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1961号文(《关于准予国泰
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募集。


二、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的存续期限:不定期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年
1月
22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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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