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量化精选股票 : 关于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关于 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 金合同部分条款 的公告 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2020 号文注册募集, 《 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 生效 。为了能更 好 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 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 1 年 2 月 3 日 起 为 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同时, 本 基金管理人将对 《基金合同》 进行相应修 改 。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2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06926 ,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11463 。 3 、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按 0.5% 的 年费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 , C 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如下: 持续持有期(天) 赎回费率 1 - 6 1.5% 7 - 29 0.5% 30 及以上 0 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 份额时收取。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 、本基金将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 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 、由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的 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 202 1 年 2 月 3 日 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开放互相转换业务。 2 、本次修改不涉及 原《 基金合同 》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 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本基金管理人 已将上述基金 合同修改事宜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 备案 。 3 、 本 基金管理人将在 《 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及 《 长城量化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中,对涉及上述 修改 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4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 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登载 于 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ccfund.com.cn ) 及 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http://eid.csrc.gov.cn/fund/ ) 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 产品 资料概要 等法律文件 和 相关业务公告。 5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 相关业务 ,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 各 销售机构 的规定。 6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 基金管理人 客服热线( 400 - 8868 - 666 )或登录本 基金管理人 网站( http://www.ccfund.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021 年 2 月 2 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54 、基金份额类别 : 指根据申购费 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55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6 、 C 类基金份额 : 指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 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7 、销售服务费:指从 C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 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 、 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 以及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和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 、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 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其中: 1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2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而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 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式分别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公告。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 法律法规允许 以及 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 情况下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减 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和对基金份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 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 类别。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 、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 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开始办理申购,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相关 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开始办理赎回,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相关 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 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 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 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 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 、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 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转换 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 或转换 的价格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 、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 、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 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 相关 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 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 相关 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 、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转换 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 该 类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转换 的价 格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该类 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申 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 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 2 、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 、余额 的计 算 方式及处理方式 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 、 赎回金额的计算 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中列示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4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 5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 费 归 入 基金财产 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基金财产 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 、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 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 理人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 在基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7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 违背 法 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情况 下 ,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本基金 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 、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 、余额 的计算 方式 及处理方式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金额除以当日的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有 效份额单位为份。 4 、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 的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 ,其中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5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费用 由 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用。 6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 归入 基金财 产 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 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基金财产 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 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 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 定基金 持续营销 计划,定期 和 不定期 地开展基金 持续营销 活动。在基金 持 续营销 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 按 中国证监会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对 投资人 适当调低基金 销售 费用 。 8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 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 定 。 …… 八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 之一 且基金管理 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 有效申请当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 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 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 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 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 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人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 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 媒介 上公 告。 8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 违背 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情况 下 , 且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持续营销 计划,定期 和 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持续营 销 活动。在基金 持续营销 活动期间, 基 金管理人可以 按 中国证监会 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 对投资人 适当调低基金 销售 费用 。 9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 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 …… 八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 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 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 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并以 有效申请当日 的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 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 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 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 告。 九 、 巨额赎回的 情形及处理方式 …… 2 、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2 )部分延期赎回:当 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基金份额 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 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 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3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基 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超出 20%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 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0% 以内(含 20% )的赎回申请与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 状况 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所有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十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 、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 2 )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 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基金份额持 有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回处理。 ( 3 )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基金管理人可 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0% 以内(含 20% )的 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 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 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所有延 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该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十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 、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媒介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媒介 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 值。 ……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 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 (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 (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 ……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 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 …… ( 5 ) 调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报酬标准 , 但根据法律法规的 要求调整该等标准或费率的除外 ; …… 2 、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履行一定程序后 修改,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2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 或在对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5 ) 调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 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等标准 或提高 销售服务费率 的除外 ; …… 2 、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 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履行一定程序后 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2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 或在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 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产估值 1 、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 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 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 后 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 管理人 于 每个工作日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 ,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 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 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 ( 含第 4 位 )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 的方法如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1 、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 基金份额的 基 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该类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该类 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均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 第 5 位四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 管理人 于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及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 ,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 某一类 基金份 额净 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 ( 含第 4 位 ) 发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法如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 该类 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差达到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净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3 -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 的信息披露费用;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 3 、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5% 。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5%÷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 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支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 第 4 -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 资 人 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 人 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 人 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 别的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 人 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 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基金交易 账户对本基金各类别份额设置的分红方 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 3 、基金收益分配后 各类 基金份额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 该类 基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 人 自行 承担。当 投资 人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金额,不 足 以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执行。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4 、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 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 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 人 自行承担。 当 投资 人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 以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登记机构 相关业务规则 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四 ) 基金 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披露 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 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 网站、 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不晚于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 七 )临时报告 …… 1 6 、基金份额净值 计价 错误达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四 ) 基金 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 披露一次基金 份额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 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 网站、 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 各 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 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 七 )临时报告 …… 1 6 、 某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 计价 错误 达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2 5 、 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 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进行书面 或电子确认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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