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9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本化学”)于2020年2月 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 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020年4月2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8)。 2020年5月8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6)。 2020年6月2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3)。 2020年7月2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2)。 2020年8月5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8)。 2020年9月2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4)。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0-090)。 2020年11月3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6)。 2020年12月3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 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9)。 2021年1月6日,公司公告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8,6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 价格为4.2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82元/股,成交金额为34,975,792.4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符合公司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3月1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252,860,5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63,215,12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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