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01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后12个月内,使 用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1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采取集中竞价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1-011)。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 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2021年2月2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回购 股份数量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89元/股, 最低成交价2.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 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020,845股。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的25%(即6,005,211股)。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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