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混合 :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2 月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8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泰达宏利 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02 月 0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02 月 04 日 注: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按照相关法规 及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 12 个月,在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前,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即 认购份额的 12 个月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 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 12 个月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 12 个月持 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 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将于 2021 年 2 月 4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 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交易时除外),若出 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 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含申购费) ,追 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 情况设定本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 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 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 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 万元 0.30% 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 M<250 万元 0.20% 养老金客户 250 万元≤ M<500 万元 0.15% 养老金客户 500 万元≤ M 1,000 元 / 笔 养老金客户 M<100 万元 1.20% 非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 M<250 万元 0.80% 非养老金客户 250 万元≤ M<500 万元 0.60% 非养老金客户 500 万元≤ M 1,000 元 / 笔 非养老金客户 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 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 量限制。基 7.1.1 直销机构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 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 12 个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 出赎回申请。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 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本公司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 1 元,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 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 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 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 - 07 单元 电话: 010 - 66577619 、 010 - 66577617 传真: 010 -- 66577760 联系人:刘恋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etrade.mf 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 mfcteda_BJ 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 询功能。 客服电话: 400 - 698 - 8888 或 010 - 66555662 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 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 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 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 监会 规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fcteda.com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8888 或 010 - 66555662) 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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