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鑫欣混合 : 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1号)

时间:2021年02月03日 01:45:51 中财网
原标题:永赢鑫欣混合 : 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1号)


永赢鑫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2
021

1
号)


编制日期:
2021-02-02

送出日期:
2021-02-03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永赢鑫欣混合


基金代码


0
10923


基金管理人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21
-
01
-
1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万纯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1
-
01
-
14


证券从业日期


2014
-
07
-
15


陶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1
-
02
-
01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
06
-
20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
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

、存托凭证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
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含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
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40%
,其中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
-
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
资产的
2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
策略


本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有: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港股通标
的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的评级须在
AA
(含
AA
)以上,除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以外的信用债采
用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采用主体评级;若没
有债项评级或者债项评级体系与前述评级要求不一致的,参照主体评级。其
中评级为
AA
的信用债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
20%
,评级为
AA+
的信用
债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
50%
,评级为
AAA
的信用债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比例的
50%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可交换债券配置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
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5%+
中债
-
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70%+
恒生指数
收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
*5%


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有期限(
Y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
M

300
万元


0.40%




300
万元≤
M

500
万元


0.20%




500
万元≤
M


按笔收取,
100

/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
M

300
万元


0.60%




300
万元≤
M

500
万元


0.30%




500
万元≤
M


按笔收取,
100

/





赎回费

Y

7



1.50%





7


Y

30



0.75%





30


Y

180



0.50%





180


Y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4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
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启
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有:
1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存托凭证
)、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
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
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因此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波动都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本
基金管理人将发挥自身投研优势
,
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
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
以控制特定风险。

2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风险

1
)本基金可
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
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
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
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
)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
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
险:
1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
跌幅限制,港股估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
)只有内地、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
股通交易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
)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
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
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
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

股通交易的风险;
4
)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
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
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发行人供股、股票权益分派
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凭证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
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
通买入或卖出。

5
)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
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
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
交易风险。(
3
)汇率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
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
易日日终,中国结算进
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
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4
)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
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
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5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
资于港
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
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金融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
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金融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
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金融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
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
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
、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
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
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本基金将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国债期货
是一种金融合约。投资于国债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国债期货采
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
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
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较大损失。

4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
产支持证券是
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
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
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
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
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5

本基
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
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
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6
、若本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
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份额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
本公司网站:
www.maxwealthfund.com][
客服电话:
400
-
805
-
8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
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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