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盛利混合发起式 : 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2月1日 送出日期:2021年2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盛利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6348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 2018 - 12 - 1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向伊 达女士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 - 12 - 11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 02 - 25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不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 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45% - 90% (投资于港股通 标 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 50% )。权证投资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债券、金融衍生 品、现金的投资比例;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精神, 确定可投资的行业范围。本基金 为混合型基金,长期来看将以权益性资产为主要配置,同时结合资金面情况、市场情 绪面因素,适当进行短期的战术避险选择。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45%+ 恒生指数收益率 ×15%+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 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1.50% - 1,000,000≤M<2,000,000 1.00% - 2,000,000≤M<5,000,000 0.60% - M≥5,000,000 按笔固定收取, 1000 元 / 笔 - 赎回费 N<7 天 1.50% - 7 天 ≤N<30 天 0.75% - 30 天 ≤N<365 天 0.50% - 365 天 ≤N<730 天 0.25% - N≥730 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 、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2 、混合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 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 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 3 、港股通机 制下,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面临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 “ 香港联交所 ” )上市的股票,但基 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 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人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 1 )港股价格波动的风险;( 2 )汇率风险;( 3 )港股通交易日风险;( 4 )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 险;( 5 )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6 )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4 、 非必然投资港股的风险,本基金港股通标的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 - 50% ,因此本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 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1 )基差风险;( 2 )系统性风险;( 3 )保 证金风险;( 4 )合约展期风险; 6 、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 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 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7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8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 )市场风险; ( 2 )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 ( 4 )集中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6 )政策风险; 9 、投资存 托凭 证的风险; 10 、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 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 另有决定。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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