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安防:王力安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王力安防:王力安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angli Security & Surveillance Product Co., Ltd (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C:\Users\ecnu2006\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813407931333406798.jpg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发行人声明 本 招股说明书 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 招股说明书 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 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 招股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 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招股说明书 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 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 招股说明书 全文,并特别注意考虑下列重大 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1 、发行人控股股东王力集团,实际控制人王跃斌先生、陈晓君女士、王琛 女士,股东王力电动车、华爵投资、共久投资、王斌革先生和王斌坚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 、发行人股东尚融投资和岠玲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 或曾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跃斌 先生、王琛女士、应敏女士、胡迎江先生、王挺先生 、徐建阳先生、陈智贤先生、 王李霞女士、王顺达先生、李琼杏女士、支崇铮先生和闫晓军先生承诺: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发行前股东公开发行上市后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 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份总数 5% 的股东为王力集团、王力电 动车、华爵投资、共久投资和陈晓君。上述股东就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及减持意 向承诺如下: “1 、本 企业 / 本人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 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 、 本 企业 / 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 本 企 业 / 本人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0% 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最低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3 、 本 企业 / 本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至少提前 15 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 4 、 本 企业 / 本人 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具 体要求如下: ( 1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 2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 3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 的 5% ,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按照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 本 企业 / 本人 及一致行动人 的减持比例合并计算,但上述减持不包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 ) 本 企业 / 本人 或发 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 ) 本 企业 / 本人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 )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 情形。 5 、如 本 企业 / 本人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导 致 本 企业 / 本人 不再具有发行人大股东身份的, 本 企业 / 本人 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 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第 3 条、第 4 条第( 1 )项的承诺。 6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 企业 / 本人 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 企业 / 本人 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 (二)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尚融投资、岠玲投资、王斌坚和王斌革承诺: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意见》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制订《关于稳定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 预案》(以下简称 “ 本预案 ” ),并由发行人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 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整)(以下简 称 “ 启动条件 ” ),则公司应按本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 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上责任主体分别签署了《关于稳定公 司股价的承诺函》(以下简称 “ 稳定股价承诺 ” )。 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时任职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由本公司回 购公司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制定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经各方协 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实施主体,在启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前公 告具体实施方案。 稳定公司股价方案不以公司股价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为目标。当次稳定公司 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 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义 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1 、由公司回购股份 ( 1 )公司为稳定股价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 2 )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情形,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 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 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程 序。公司将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 注销所回购的公司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3 )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 会须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 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 中投赞成票。 ( 4 )公司实施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时,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应为自筹资金, 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金额不得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10% ,且不超过 3,000 万元; 2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30% ,且不超过 5,000 万元; 3 )公司单 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 ( 5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 日收盘价 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6 )当次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 形的,本公司将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7)公司在履行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 、由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 1 )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启动条件满足时,若同时满足下 述条件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 股价: 1 )公司回购股 份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公司履行回购股份义务而使其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回购股份 义务; 2 )公司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 2 )在公司出现应由控股股东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情形时,公司控股股 东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 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 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范 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 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 变动报告。 ( 3 )公司控股股东实施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公司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 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 2 )公司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 4) 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增持股份事宜。 ( 5 ) 当次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 形的,本公司将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 6)王力集团 在履行增持公司股份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 、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 1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应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 公司控股股东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 完毕后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通 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购买股份的方案。 ( 2 )在公司出现应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情形 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 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公司股份 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 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 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 3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该新 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 4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时,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货币资金 单 次 不少于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 10% , 单一 会计 年度累计 不超过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 的 50% 。 ( 5) 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 6) 当次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 形的,本公司将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 7)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履行增持公司股份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约束措施 1 、公司违反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 1 )公司应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 2 )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3 )公司应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 )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 、公司控股股东违反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稳定公司股价事宜,不得有下列情形: ( 1 )对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公 司股价议案未予通过; ( 2 )在出现应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情形且公司控股股东符合实施稳定公 司股价预案的条件的,如经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由公司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预 案的,公司控股股东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公告增持公司股份具 体计 划或不履行控股股东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 3 )公司控股股东已公告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提出违反上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 1 )由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事实 及具体原因; ( 2 )控股股东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 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权益; ( 3 )由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4 )控股股东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 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 5 )公司有权将公司控股股东应履行 其增持公司股份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 其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其增持公司股份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 在上述情形时,则公司可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公司股份义务相等金额的 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公司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 金分红的追索权。 3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稳定公司股价事宜,不得有下列情形: ( 1 )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 公司股价议案未予通过; ( 2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情形 且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符合实施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条件的,如经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实施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公告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计划; ( 3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公告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 公司股份义务时,公司有权扣发其履行增持公司股份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 (如有,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的部分),直至其履行增持公司股份义务;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个人在任职 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能主动履行本预案规定 义务的,由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 事,由公司董事会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经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 期三年,对未来新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样具有约束力。 四、本次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 1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 、回购股份的承诺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 序,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 (二)控股股东王力集团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控股股东有过错的,将依法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跃斌、王琛和陈晓君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人有过错的,将依法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 无过错的除外。 (五)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相关承诺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承诺: “ 如因海通证券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海通 证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发行人律师承诺: “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 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 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 因本所为王 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 五、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 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 事项,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 、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2 、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 3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确定; 5 、自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6 、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 任何形式向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 贴。 ” (二)公司全体股东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如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 项公开承诺事项,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 、 本企业 / 本人 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 本企业 / 本人 承诺未能履行、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 、 本企业 / 本人 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 公开承诺; 3 、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 / 本人 将依法对公司或投 资者进行赔偿; 4 、 本企业 / 本人 同意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 扣 本企业 / 本人 应 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 本企业 / 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直至 本企业 / 本人 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未能履行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 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 、本人将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 2 、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 、经有权机关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同意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或津贴及股 东分红(如有); 4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 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 、发行人具有依据本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 发行人 201 9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则公司在本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前实现的所有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新股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制定王力安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 》和《 关于制定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等议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回报规划 》对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见 招股说明书 “ 第 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的相关内容。 八、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将较大幅度提高, 但公司现有业务短期内不能同比例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 期,在 项目进入达产期之前难以为公司带来足够利润贡献, 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 存在 被摊薄 的风险 。 为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进 一步 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实施募投项目、完善公司 治理和加大人才引进、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和保持并优化利润分配 制度等措施 ,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以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参见 招股说明书 “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五、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 相 关内容。 九、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安全门、锁类产品,其下游市场需求与房地产行业投资及 其增速、消费及其增长,消费占GDP的比重及其变动趋势及消费升级密切相关, 而投资和消费作为一国国内生产总值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随宏观经济增长及其波 动而相应波动,受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 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受到国内国际多种复杂因素影响,面临诸多矛盾 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在上述国内外发展环境下,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也将出现一定程度的波 动;宏观经济增长波动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需求及其增长带来相应影响,并可能 造成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的波动。 (二)行业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安全门、锁类产品作 为一种建材装饰类终端消费产品,市场潜力大,但行业内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众 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安全门、锁类产品行业企业呈现产地 地域分布集中的特点,行业内中小企业众多且大多为区域性品牌,规模以上企业 和全国性的强势品牌较少。从 建材装饰行业的发展经验来看,随着市场竞争的日 益加剧,市场整合不可避免,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厂商将逐步退出市场,市场份额 将向实力较强的企业集中。此外,一些资本实力较强且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建 材装饰类企业作为市场潜在新进入者进入,将给安全门、锁行业带来新的、多层 次的市场竞争。这些企业如果在原有品牌延伸、安全门、锁产品开拓、渠道网络 建设上取得突破,会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三)房地产行业波动的风险 安全门、锁行业作为建材装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需市场主要来源于消 费者对安全门、锁产品的存量更新需求和 增量置业需求,其中增量置业需求与房 地产行业具有明显的关联度。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下游大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 因此,房地产行业投资及其增速的波动也将通过产业传导影响到安全门、锁行业 发展,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未来,如果房地产行业投资及其增速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影响到广大购房者 的置业需求,从而影响对安全门、锁产品的需求;此外,房地产开发商也存在因 行业波动而减少、推迟建设项目,压缩采购预算与采购成本和延长付款期等情形, 上述因素也会对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安全门、锁行业生产企业的营业收入增速及其 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经销商管理风险 发行人通过经销商渠道实现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 产品销售给经销 商后,由经销商通过专卖店面向终端消费者。该模式有利于公司借助经销商完善 国内市场网点布局,节约投资资金,分散营销网络建设投资的风险,促进了公司 业务的快速成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展 并 形成了覆盖全国 30 个省、自治区 和直辖市的销售网络格局。 由于经销商数量多、地域分布广,增加了公司对销售渠道管理的难度,如果 部分经销商违反公司规定,将对公司的品牌和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 果公司管理及服务水平的提升无法跟上经销商业务发展的速度, 则可能出现对部 分经销商服务滞后,也将对公司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款项增长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发行人经销商渠道基本采用 “ 款到发货 ” 、 “ 下单付款 ” 的销售收款政策,公司 对工程客户的销售收款基本采用 “ 按合同进度付款 ” 的赊销方式,公司对工程客户 的收入形成较大金额的应收款项。 2016 年以来,一方面下游房地产开发公司集 中采购趋势得到进一步加强,降本控费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另外一方面顺应该趋 势,发行人加大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工程类客户的开拓力度,发行人来源于工程 客户的业务量增长较快,导致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 余额增幅较大,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54,230.29 万元,应收票据余额为 4,380.82 万元。 随着公司来自于工程渠道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仍可能维持较 高水平,若公司下游房地产行业发生重大变化或部分工程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可 能出现因应收款项坏账而给公司现金流、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 (六)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2.92% 、 28.45% 、 29.20 % 和 29.74% , 呈现 先 下滑 后小幅回升 的趋势,但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 从行业产品供需角度来看,源自新住宅开发 和二手房交易与装修的需求增速 在降低,另一方面,安全门、锁行业市场集中度不高,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上 述背景下,行业整体毛利率水平承压。 从原材料采购价格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 推进,发行人原材料尤其是钢材的价格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呈现上升趋势,虽然 发行人凭借品牌、技术与质量优势具有一定的提价和成本转嫁能力,但是大宗原 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和持续上升,仍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及其稳定性和毛利率水平造 成了不利的影响。 从下游客户的需求来看,发行人产品主要为 防盗门、防火门、装甲门、不锈 钢门、铜门等安全门 、锁类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 续稳定发展,消费升级的推进,下游客户对个性化需求和交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未来公司若不能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有效应对市场竞争,提高品牌议价能 力和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能保持产品价格的稳定,或者成本控制不力,将可能 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七)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安全门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季节性的波动与下游行业的季节性需求 相关,主要表现为第一季度相对第二、三、四季度为淡季。一般来说,由于季节 天气原因 和春节等传统节日原因,第一季度为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行业的传统淡 季,同时也是安全门行业的传统淡季。 从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来看,一季度为明显淡季,最近三年发 行人一季度实现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平均为 11.75% ,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 度实现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平均为 29. 17 % 、 2 9.53 % 和 29.54 % ,比较均衡,一般 一季度和上半年发行人实现收入和净利润占全年的比例较低,发行人存在营业收 入和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十、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 状 况 (一)2020年1-9月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 - 9 月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天健审〔 2020 〕 8970 号”审阅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 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 1 - 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 1 - 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 的 真实、准确、完整。以下公司 2020 年 1 - 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 计师审阅: 1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238,164.70 194,984.84 22.15% 负债合计 137,538.60 109,012.70 26.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100,730.96 86,061.10 17.05% 股东权益总计 100,626.10 85,972.15 17.05% 2 、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7-9月 2019年 7-9月 变动 幅度 2020年 1-9月 2019年 1-9月 变动 幅度 营业收入 71,084.38 58,594.71 21.32% 138,816.52 137,051.24 1.29% 营业利润 10,619.94 7,974.81 33.17% 18,377.61 15,274.65 20.31% 利润总额 10,688.78 8,025.42 33.19% 18,023.30 15,761.34 14.35% 净利润 8,723.1 4 6,711.68 29.97% 14,653.15 12,950.76 13.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8,717.88 6,707.22 29.98% 14,669.06 12,991.66 12.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8,497.98 6,567.96 29.39% 13,757.31 11,720.57 17.38% 3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 7-9月 2019年 7-9月 变动 幅度 2020年 1-9月 2019年 1-9月 变动 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6,431.33 14,820.75 10.87% 33,550.89 22,069.46 52.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9,052.86 - 8,649.94 4.66% - 23,510.68 - 6,646.46 253.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 - - 119.30 - 18,740.00 - 99.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7,377.34 6,169.44 19.58% 9,921.51 - 3,315.27 - 399.27% 4 、非经常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7-9月 2019年 7-9月 2020年 1-9月 2019年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3 - 18.80 - 7.30 - 114.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56.03 91.35 1,461.15 880.60 投资收益 30.05 50.84 - 56.50 266.6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72.19 50.61 - 344.10 563.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 - - - 小计 260.10 173.99 1,053.24 1,596.43 所得税影响额 39.40 34.72 142.00 318.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80 - - 0.52 6.7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非经 常性损益净额 219.90 139.26 911.75 1,271.09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20 20 年 1 - 9 月,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较为良好,实现营业收入 138,816.52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669 .06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12.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57.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38%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逐渐减少,安全门行 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下游房地产开发需求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发行人作为安全 门行业的领先企业,凭借品牌影响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销售 订单保持稳定增长,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所增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 稳定。此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 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2020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2020 年度,发行人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202,000.00 万元至 214,000.00 万元, 同比增长幅度为 3.54% 至 9.69% ,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500.00 万元至 23,500.00 万元,增长幅度为 1.49% 至 10.93% 之间;实现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00.00 万元至 21,500.00 万元之 间,增长幅度为 2.12% 至 9.78% 之间 。 上述 2020 年度业绩预计中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 果 ,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 ................................ ................... 1 重大事项提示 ................................ ................................ ................................ ............... 2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 2 二、关于发行前股东公开发行上市后减持意向的承诺 ........................ 2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 ................................ ............... 4 四、本次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相关承诺 ................................ ................................ ................................ ..... 11 五、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 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 ................................ ..................... 12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14 七 、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 ................................ ..... 14 八、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4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 ...... 15 目 录第一节 释义 ................................ ................................ ................................ . 22 第一节 释义 ................................ ................................ ................................ ............. 24 一、普通术语 ................................ ................................ ......................... 24 二、专业术语 ................................ ................................ .........................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 ............................. 29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31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 ..... 31 三、股本情况 ................................ ................................ ......................... 33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 . 34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38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 ..... 44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52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57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 ................. 58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 ............................... 83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 ................................ . 83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83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 ........... 85 一、风险因素 ................................ ................................ ......................... 85 二、重要合同 ................................ ................................ ......................... 91 三、对外担保事项 ................................ ................................ ................. 97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 ..... 97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 讼的情况 ................................ ................................ ................................ ........ 9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 98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 . 98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 9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 ... 10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 ............... 100 二、备查文件查阅方式 ................................ ................................ ....... 100 附件一 ................................ ................................ ................................ ....................... 102 附件二 ................................ ................................ ................................ ....................... 13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王力安防、股份公司、 本公司、公司、发行 人 指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力有限 指 王力安防产品有限公司,曾用名亚萨合莱-王力保安制品有限 公司 亚萨合莱 指 AA Asia Holding AB,后更名为ASSA ABLOY Asia Holding AB,系王力有限的原控股股东 王力集团 指 王力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发起人股东之一、控股股东,曾 用名浙江王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王力实业有限公司 王力电动车 指 浙江王力电动车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发起人股东之一 华爵投资 指 武义华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发起人股东之一 共久投资 指 永康市共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发 起人股东之一 尚融投资 指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发起人股东之 一 岠玲投资 指 宁波高新区岠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发 起人股东之一 王力工贸 指 永康市王力工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王力铜艺 指 浙江王力铜艺有限公司,王力工贸持有其72%的股权 加彩工贸 指 浙江加彩工贸有限公司,王力工贸曾持有其76.38%的股权, 现已注销 王力门业 指 浙江王力门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金木门业 指 浙江金木门业有限公司,王力门业全资子公司 四川特防 指 四川王力特防门业有限公司,王力门业全资子公司 四川王力 指 四川王力安防产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王力高防 指 浙江王力高防门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四川高防 指 四川王力高防门业有限公司,王力高防全资子公司 冰神科技 指 永康市冰神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曾持有其51%的股权,现 已转让 王力智能 指 深圳市王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德国王力 指 Aigang GmbH, München , 德国Aigang人工智能有限公司,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 四川力建 指 四川力建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王力持有其29.88%的 股权 王力软件 指 永康市王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王力进出口 指 浙江省永康市王力进出口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 业 中运物流 指 浙江中运物流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博锐咨询 指 永康市博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 业 快干智能家居 指 浙江快干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丹弗王力 指 浙江丹弗王力润滑油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现已注销 四川安智居 指 四川安智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王力建设 指 四川王力建设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浙江优暖智能 指 浙江优暖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力捷置业 指 蓬溪力捷置业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润誉管理 指 永康市润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浙江优暖家居 指 浙江优暖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华爵集团 指 华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华爵咨询 指 武义华爵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华爵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武义中运 指 武义中运物流有限公司,华爵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浙江丹弗中绿 指 浙江丹弗中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爵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河北丹弗中绿 指 河北丹弗中绿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丹弗中绿全资子公司,现 已注销 天津丹弗中绿 指 天 津丹弗中绿润滑油有限公司,浙江丹弗中绿全资子公司 万泓集团 指 万泓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弟弟王斌革控制的 企业 能诚集团 指 能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弟弟王斌坚控制的 企业 王力机械 指 永康市王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永康市王力机械制 造有限公司 广纳工贸 指 浙江广纳工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弟弟王斌革控 制的企业 红星星五金 指 永康市红星星五金配件厂,发行人副总经理陈智贤兄弟陈智 勇持有其100.00%的股权,现已注销 宜兴科力发 指 宜兴科力发防火材料有限公司,原持有冰神科技49%的股权, 现持有冰神科技100%的股权 步阳 指 步阳集团有限公司 盼盼 指 盼盼安居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美心 指 重庆美心贝斯特门窗股份有限公司 恒大、恒大地产 指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融创、融创地产 指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绿地、绿地地产 指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幸福 指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世茂、世茂股份 指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绿城、绿城地产 指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梁、中梁地产 指 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弘阳集团 指 弘阳集团有限公司 金科地产 指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荣盛地产 指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路劲地产 指 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鲁能、鲁能集团 指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 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 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坤元评估 公司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 一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进户门 指 进入房屋的第一道门,也叫―入户门‖,防盗性能要求高 机械锁 指 一种没有电子器件的大密钥量高可靠的全机械锁 智能锁 指 区别于传统机械锁,在用户识别、安全性、管理性方面更加 智能化的电子锁具 安全门五金 指 各种金属和非金属配件的统称,主要包括拉手、铰链、闭门 器、插销等 生物识别技术 指 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 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 脸象、虹膜等)和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来进 行个人身份的鉴定 指纹识别 指 指纹是指人的手指末端正面皮肤上凸凹不平产生的纹线,具 有终身不变性、唯一性和方便性,指纹识别即指通过比较不 同指纹的细节特征点来进行鉴别 城市化 指 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 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 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 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 消费升级 指 消费结构的升级,是各类消费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的结构升 级和层次提高,它直接反映了消费水平和发展趋势 柔性化 指 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基础上,实现生产线上小批量生产和大批 量生产之间的相互转换,是非标准定制化产品生产的重要技 术指标 渠道扁平化 指 通过缩减分销渠道中不增值的环节或者增值很少的环节,以 降低渠道成本,实现生产商与最终消费者的近距离接触,实 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并有效地回避渠道风险,从而实现 企业经营的良性发展 VOCs 指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133.32 Pa、常压 下沸点在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 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 塑粉 指 喷塑工艺的材料,就是塑料粉末经过高温加热之后通过压缩 空气给风喷到材质表面 前处理 指 金属表面前处理,前处理主要是磷化,原理上应属于化学转 换膜处理,主要应用于钢铁表面磷化,是一种化学与电化学 反应形成磷酸盐化学转化膜的过程,所形成的磷酸盐转化膜 称之为磷化膜 物联网 指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 展阶段,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 智能家居 指 以住宅为平台,利用综合布线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安全防 范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音视频技术将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 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统,提 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能 的居住环境 智慧城市 指 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意念,集成城市的组成系统和服务, 以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以及改善市 民生活质量 供应链管理 指 以最少的成本,令供应链从采购开始,到满足最终客户的所 有过程,使供应链运作达到最优化 OpenResty 指 一种高性能Web平台,用于方便地搭建能够处理超高并发、 扩展性极高的动态Web 应用、Web服务和动态网关 Netty 指 一个java开源框架,用以快速开发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网络 服务器和客户端程序 Redis 指 一个开源的使用ANSIC语言编写、支持网络、可基于内存亦 可持久化的日志型、Key-Value数据库,并提供多种语言的 API NSQ 指 一个基于Go语言的分布式实时消息平台 Docker 指 一个开源的应用容器引擎,让开发者可以打包他们的应用以 及依赖包到一个可移植的容器中,然后发布到任何流行的 Linux 机器上,也可以实现虚拟化 注:本 招股说明书 摘要 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6,700万股,不少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0%,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10.32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 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22.97倍(发行市盈率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确 定) 发行后每股收益: 0.45元(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49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48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2.96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王力集团,实际控制人王跃斌先生、陈晓君女 士、王琛女士,股东王力电动车、华爵投资、共久投资、王斌革 先生、王斌坚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 价作相应调整。 2、股东尚融投资和岠玲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除上述承诺外,担任或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王跃斌先生、王琛女士、应敏女士、胡迎江先生、王挺先生、 徐建阳先生、陈智贤先生、王李霞女士、王顺达先生、李琼杏女 士、支崇铮先生和闫晓军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9,144.00万元,净额59,850.65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预计为9,293.35万元,其中:承销保荐 费用5,385.8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2,100.00万元,律师费用 1,235.85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90.57万元,用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81.13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angli Security & Surveillance Product Co., Ltd 注册资本 36,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跃斌 成立日期 2005年3月29日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6年12月29日 住所 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邮政编码 321300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 陈泽鹏 电话号码 0579-8929 7839 传真号码 0579-8722 855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wanglianfang.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防盗门、防盗锁、防火门、车库门、不锈钢门、铜门, 室内门、非标门、防火窗、密封条及其零配件研发、制 造、装配、销售、安装、售后服务;木门销售;塑粉(不 含危险品)的制造、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经 营增值电信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智能家居设备, 通信终端设备研发、制造、销售 二、发行人 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王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 3 日, 王力有限召开股东会 ,同意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4 9,095.88 万 元 为基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36 , 900.00 万 元,净 资产大于注册资本的部分(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