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A :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09:01:26 中财网

原标题: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A :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
1号(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二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根据
2020年
10月
23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准予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758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1年
1月
20日正式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或
“管理人
”或
“本公司
”)
保证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本基金参与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
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
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
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科创
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
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
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
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
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
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
2021年
2月
3日发布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华泰
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

》,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更事项进行更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变
更事项及基金管理人
信息的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2月
3日。










目录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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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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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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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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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4

相关服务机构
................................
................................
................................
...........................
16

基金的募集
................................
................................
................................
...............................
24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28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29

基金的投资
................................
................................
................................
...............................
39

基金的财产
................................
................................
................................
...............................
47
十一
基金资产估值
................................
................................
................................
.......................
48
十二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53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54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56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57
十六
侧袋机制
................................
................................
................................
...............................
63
十七
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65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73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75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89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99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1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2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
................................
.........................
103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在中
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
次会议
修订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
中国
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
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
华泰柏瑞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或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
n为自然数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具体以公司公



告为准)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
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
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55、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费

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
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
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0、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
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
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
通”)和深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


61、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
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
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统称港股通


62、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
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63、
不可抗力: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基
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
2004年
11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
178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
400-888-0001,(
021)
38601777


股权结构: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
AIGGIC)
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2001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
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地
区经理、南宁双拥路营
业部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等职务。

2016年
12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春光先生:董事,学士,
2009年
5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网络金融部互联网运营团
队负责人、用户体验与设计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



Anthony Fasso先生:
董事,学士,
1984年加入
Bankers Trust,
1995年至
2000年先后任
Bankers Trust Funds Management董事(亚洲)、高级副总裁及常务董事(香港)。

2000年至
2001年担任
iRegent Group Limited营销经理(香港),
2001年至
2003年担任
Julius Baer
Investment Advisory (Asia) Ltd行政总裁及机构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香港),
2003年至
2004
年担任
Deutsche Asset Management私人财富管理董事(墨尔本),
2005 年至
2010年担任
AXA Investment Managers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巴黎
/香港)

2010年至
2018年担任
AMP Capital国际业务行政总裁及全球客户部门(香港)主管,
2019年至今担
任柏瑞投资行政总裁(亚洲,日本除外)。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业顾问有限



公司,
1992年
4月至
1996年
12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
1997年
1月至
2001年
7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资深经理、
协理,
2001年
7月至
2010年
2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理、董事长暨总经理。

2010年
2月至今任柏瑞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
总经理。



韩勇先生:董事,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
7月至
2011年
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
10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晗女士:独立董事,硕士,
2007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
2015年至今任该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



李亦宜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
Lazard&Co.旧金山办事处以及
LazardAsia香
港办事处,
2010年至
2013年曾担任
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

2002
年至今历任
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基金经理、执行董事,
2006年至今同时担任新
加坡上市公司
TIHLimited董事。



文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1983年至
2015年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会
计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9年
12月至
1991年
6月
期间兼职于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

2015年
3月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



陆桢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启迪清云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2018年至今任融讯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兼
CEO,
2019年至今任北京清谊厚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2、监事会成员


王永筠女士:监事长,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2004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德勤,
2008 年至
2019 年担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董事,
2019年起担任柏瑞投资
财务部门高级副总裁(亚洲,日本及台湾除外)。



刘晓冰先生:监事,
二十五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3年
12月进入公司,曾任无锡解放西
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无锡城市中心营业部
总经理,无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柳军先生:
监事,硕士,
2000年至
2001年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
2001年至
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
2004年
7月起加入本公司,历
任基金事务部总监、基金经理助理。

2009年
6月起任华泰柏瑞(原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
10月起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2011年
1月至
2020

2月任上证中小盘
ETF及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
5月起担
任华泰柏瑞沪深
300ETF及华泰柏瑞沪深
300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2月起任指数
投资部总监。

2015年
5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
500 ETF及华泰柏瑞中证
500ETF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至
2018年
11月任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
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至
2018年
10月任华泰
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4月起任华泰柏瑞
MSCI中国
A股国际
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10月起任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7月起任华
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9月
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2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9

起任华泰柏瑞上证
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周俊梁先生:
监事,硕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渣打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
国别财务部高级经理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财务部第一副总裁

2015

10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
7月至
2011年
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
10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2000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
2001-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陈晖女士:督察长,硕士,
1993-1999年任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代表处代表,
1999-
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总经理。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2001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交收系统
开发经理,
2001-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登记及结算部门总监,
2004-2008年
5
月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
副总经理。

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GI )担任投资经理,
2012年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
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量
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
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2017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12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科与研究生毕业于清华
大学, MBA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董元星先生,副总经理,博士。

2006.9-2008.12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券交易员,
2009.3-
2012.8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2年
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3年
10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
2月起任总经理助理。

2015年
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纽约
大学
STERN商学院金融学博士。



李晓西先生: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外汇交易
结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
环球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18

7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

2
月起任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消费成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
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1
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万方先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项目
投资经理,美国
MBP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2019年
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童辉先生:
首席信息官

硕士。

1997-1998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
1998-
2004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
2004年
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
首席信息官兼
信息技术

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西先生: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外汇交易
结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
环球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18

7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

2
月起任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
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1
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韩勇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李晓西先生;总经理助理
兼专户投资部总监沈雪峰女士;投资研究部总监张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吕慧建先生。



列席人员:督察长陈晖女士;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指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建立
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
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
中期
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
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
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
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控
制中的盲点;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
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
防范的目的;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监控,
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董事会下设薪酬、考核与资格审查委员
会,对董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
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
其具有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制定董事、监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薪酬
/报酬计划或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基金投资
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
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
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
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
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
分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
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
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
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
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监察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
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
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法律监察部等部门
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监察部,其中监察稽核人
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
010)
66594942



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年,现有员工
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
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83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783只,
QDII基金
4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
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AAF01/06”

ISAE3402”和“
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
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和

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



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
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
021)
38784638


传真:(
021)
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
400-888-0001,(
021)
38784638


公司网址:
www.huatai-pb.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传真:(
010)
66594853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云


电话:
025-883389093


传真:
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
020)
88836999


传真:(
020)
88836654


客服电话:
95396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4)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sd.citics.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6029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电话:
021-20691831


传真:
021-2069-1861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二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超


传真:
021-54509953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8)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址:
www.jjmmw.com;
www.zlfund.cn


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李晓芳


联系电话:
010-59601366转
7167


客服电话:
400-818-8000


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
0571—
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1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
010-85657353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公司网址:
licaike.hexun.com


12)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
9层
04-08


法定代表人:
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
010-59497361


客服电话:
400-012-5899


公司网址:
www.zscffund.com


1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城
C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
: 魏晨


电话:
010-52413385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话:
400-6099-200


1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0-11层


法定代表人:
申健


联系人
: 张蜓


电话:(
021)
20219988*37492


公司网址:
https://8.gw.com.cn/


客服电话:
021-20219931


1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
: 文雯


电话:
010-83363101


公司网址:
http://8.jrj.com.cn/


客服电话:
400-166-1188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幢
12层
(陆家嘴软件园
10号楼
)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 张佳慧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921-7755


1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
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公司网址:
https://www.hongdianfund.com/


客服电话:
400-068-1176


1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6楼
602、
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号国际电子城
360大厦
B座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联系电话:
0371-5521 3196


公司网址:
www.hgccpb.com


客服电话:
4000555671


1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电话:
0755-84355914


公司网址:
www.jfzinv.com


客服电话:
400-9302-888


20)上海中正达
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
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联系电话:
021-33768132-801


公司网址:
www.zzwealth.cn


客服电话:
400-6767-5263


2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
: 付佳


客服电话:
95357


公司网址:
http://www.18.cn


22)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
: 沈晨


联系电话
: 010-59336544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客服电话:
4008-909-998


2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



法定代表人:
王苏宁


联系人
: 李丹


公司网址:
kenterui.jd.com


客服电话:
95518



24)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号楼
9楼


法定代表人:
沈丹义


联系人
: 庄洁茹


客服电话:
400-101-9301


公司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2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
: 孙博超


客服电话:
95055-4


公司网址:
https://www.baiyingfund.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层


电话:
400-888-0001,(
021)
38601777


传真:(
021)
50103016


联系人:赵景云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
华夏
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炯、朱宏宇


联系人:朱寅婷


联系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六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于
2020年
10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758号)注册募集。



(一)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

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而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且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
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

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
转换。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或者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但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
募集方式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代销机构
的销售网点公开发
售。



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
录本公司网站(
www.huatai-pb.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开通范围
和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销售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及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募
集和认购的具体事宜仔细阅读《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及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募集期限


本基金自
2021年
1月
18日至
2021年
2月
1日公开发售。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



如果本基金在上述时间段内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或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
要延长基金份额发售的时间,本基金可继续销售,但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

3个月。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及金额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应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





)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以初始面值发售。





)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方法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
合同,在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




2)销售网点(包括直销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3)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
A类基金份
额的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消。




4)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