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因科技:凯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凯因科技:凯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 凯因科技 股票代码: 688687 北京凯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Kawin Technology Share- holding Co., Ltd.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6号 3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2021年 2月 5日 特别提示 北京凯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凯因科技 ”、“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年 2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 涨跌幅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 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至 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 份锁定期为 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16,982.8422万 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862.3697万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22.742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 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医药制造业( C27)。截止 2021年 1月 22日( T- 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医药制造业( 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2.23倍。本次发行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2.2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45.1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42.9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60.1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18.98元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60.1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平均静态市盈 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 、特别风险提示 (一) 即将商业化产品的市场推广风险 发行人有多款即将商业化的产品 ,其中直接抗病毒药物凯力唯 .、赛波唯 . 药物组合(“凯因方案”)主要聚焦于丙肝治疗领域。近年来,丙肝直接抗病毒药 物( DAAs)的口服治疗方案陆续在我国上市,与凯因方案同属泛基因型治疗药 物有吉利德的丙通沙 .和艾伯维的艾诺全 .,其中丙通沙 .进入了 2019年版《国家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发行人产品面临一定的市场竞 争。虽然丙肝直接抗病毒药物在我国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若发行人未能采 取有效的市场推广策略,将面临市场推广受阻、产品商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 即将商业化产品培集成干扰素 α- 2注射液未来在丙肝市场的预期收益 有限的风险 发行人产品可组成丙肝治疗的一二三四代方案。即将商业化产品盐酸可洛派 韦胶囊(凯力唯.)和索磷布韦片(赛波唯.)组成的“DAAs口服疗法”是第四 代治疗方案,在技术方面迭代了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方案;在市场方面替代 了第一代和第二代方案全部市场以及第三代方案的主要市场。我国丙肝治疗方案 已发展为第二三四代疗法,丙肝第一代疗法的市场已被替代。第三代方案含培集 成干扰素α-2注射液的“PR+DAAs疗法”在市场角度是第四代的补充方案,因 此即将商业化产品培集成干扰素α-2注射液未来在丙肝市场的预期收益有限。 (三) 发行人短效重组人干扰素产品被长效重组人干扰素产品取代的风险 发行人的长效重组人干扰素产品培集成干扰素 α- 2注射液与短效重组人干扰 素产品重组人干扰素 α2b注射液在慢性乙型肝炎领域存在一定的市场替代关系。 培集成干扰素 α- 2注射液具有比活性高、半衰期长等特点,其慢性乙型肝炎适应 症尚处于临床阶段,未来获批上市后,将部分替代重组人干扰素 α2b注射液在慢 性乙型肝炎领域的市场。未来,若长效干扰素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进入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会在慢性乙型肝炎领域进一步取代短效干扰素产品,将导致发行人短 效干扰素产品凯因益生 .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 (四) 未完成一致性评价导致产品不能再注册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发行人产生收入的仿制药产品 主要为复方甘草酸苷药物,来自仿制药产品的收入占发行人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17%、49.88%、42.81%和42.41%,发行人已对复方甘草酸苷胶囊和复方甘草 酸苷片开展一致性评价,但若发行人未能及时完成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可能会 面临产品不予再注册的风险。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 性评价的意见》中明确了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 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2018年12月 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 项的公告(2018年第102号)》明确: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优先纳入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 录的品种,不再统一设置评价时限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 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 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企业经评估认 为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品种的,可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延期评价 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研究认定后,可予适当延期。 逾期再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若发行人将来未能及时完成一致性评价,可能会 面临产品不予再注册的情形。 ( 五 ) 医药行业政策变化潜在不利影响的风险 1、国家医保目录等政策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由社保基金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国家医保目录药 品会不定期根 据治疗需要、药品使用频率、疗效及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公司产 品是否进入医保目录,可能对不同产品的营销策略以及定价、销量产生影响,从 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带量采购引起的经营风险 国家全面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各试点地区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结果。 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周期中,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 约定采购量。各试点地区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的基础上,剩余 用量可按所在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非中 选药品。 自 2018年起,我国先后进行了“ 4+7城市带量 采购 ”、 “第二批集中带量采 购 ”、“第三批集中带量采购”等集中带量采购。历次带量采购的中标药品降价较 为明显。随着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扩围,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陆续出台。如果公 司主要产品被纳入到集中带量采购目录,公司产品可能面临无法在实施集中带量 采购地区中标或中标后价格大幅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的收入和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3、发行人产品面临的医药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一方面发行人产品的定价受到是否进入医保目录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带量采 购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企业在产品招标时以超低价参与竞标,甚至出现中 标价接近生产成本的情 形。虽然发行人不会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竞标,但公司 产品价格受集中采购政策影响而出现价格下降的可能性仍较大。发行人主要产品 面临的降价或销量下降情况如下: ( 1) 凯因益生 . 2018年重组人干扰素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重组人干扰素 α注射液在 国内上市多年,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策贯彻力度逐渐加大和新一轮集采招标 的实施,基药使用比例不断提升,市场竞争更为充分,凯因益生 .的价格可能进 一步下降。若发行人未中标集采,销量可能有所下降。 ( 2) 金舒喜 . 金舒喜 .目前受招标采购机制影响相对较小。随着国家医保(基药)目录不 定期纳入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产品,若未来金舒喜 .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降价风险。 ( 3) 复方甘草酸苷产品 复方甘草酸苷产品在国内上市同类竞争产品相对较多,竞争较为充分。未来 该产品将会受到招标采购政策和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影响,存在无法中标或药品 降价的风险。 ( 六 ) 发行人研发资本化政策及第 3、 4、 5类化学药品的资本化情况及影响 1、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政策 对于生物制品和第 1、2 类化学药品,取得III期临床批件前作为研究阶段, 所产生的支出费用化;自取得III期临床批件并开始进行临床试验至取得药品注 册批件前作为开发阶段,所产生支出予以资本化。对于第 3、4、5 类化学药品 的研发,进入临床试验前作为研究阶段,所产生的支出费用化;自进入临床试验 至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前作为开发阶段,所产生支出予以资本化。 2、2017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发行人第3、4、5类化学药品的资本化 情况、对应形成无形资产情况,以及假设费用化对净利润的影响 2017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第3、4、5类化学药品研发投入资本化 金额分别为1,112.90万元、1,626.86万元、1,493.39万元和336.65万元,占各年 度研发投入比重分别为13.15%、19.61%、23.74%和9.53%。 发行人上述第3、4、5类化学药品资本化金额均系对第3类化学药品索磷布 韦片和吡非尼酮片的研发投入。索磷布韦片和吡非尼酮片分别于2020年初、2019 年末获得药品注册批件转入无形资产,对应形成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 6,553.92万元和614.51万元。 假设对第3、4、5类化学药品研发投入资本化部分进行费用化处理,将使得 发行人2017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调减862.50 万元、1,260.82万元、1,101.38万元和248.28万元,调减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分别为1,820.84万元、3,224.30万元、4,254.27万元和2,352.77万元,对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影响分别-32.14%、-28.11%、-20.56%和-9.55%。 ( 七 )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 2020年 1- 9月财务数据进 行审阅并于 2020年 11月 6日出具 “中汇会阅 [2020]6478号 ”审阅报告。 2020年 1- 9月,发行人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9月 30日 2019年 12月 31日 同比变动 资产总计 106,850.30 105,251.52 1.52% 负债总计 23,543.70 28,066.98 - 16.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306.60 77,184.54 7.93% 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合计有所波动,资产总计较 上年度末相比较 为平稳。 (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 9月 2019年 1- 9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53,524.71 53,559.11 - 0.06% 营业利润 6,195.38 6,583.96 - 5.90% 利润总额 6,145.55 6,561.97 - 6.35% 净利润 5,042.06 5,253.14 - 4.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30.82 5,151.74 - 6.23% 公司 2020年 1- 9月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23%, 经营状况较为稳定。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 9月 2019年 1- 9月 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25.95 3,473.50 18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94.31 - 2,529.62 172.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0.00 765.00 41.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11.64 1,708.89 146.46% 公司 2020年 1- 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增加 6,552.45万元,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净额同比增加 2,502.76万元,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增加,现金流状况 良好。 2、 2020年度财务预测情况 2020年全 年公司 预计 营业收入 约为 86,244.43 万元至 92,330.02万元,同比 增长 4.55%至 11.93%; 预计全年 净利润 约为 7,701.35 万元至 8,702.71万元,同 比增 长 53.11%至 73.0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约 为 7,381.21万元至 8,328.30 万元,同比 下降 1.61%至增长 11.01%。 根据 2020年度预测数据,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净利润增长率的较 大波动主要系受上年度股份支付影响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加率一致。 虽然公司在 2020年上半年经历了新 冠疫情的影响, 但其主 要产品的需求量在疫情爆发期过后迅速恢复,全年经营 情况较上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 上述 2020年度财务情况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财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 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年 1月 5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1]8 号《关于同意 北京凯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49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 16,982.8422万 股(每股 面值 1.00元),其中 3,862.3697万 股将于 2021年 2月 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 称为“ 凯因科技 ”,证券代码为“ 688687”。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 2021年 2月 8日 (三)股票简称: 凯因科技 ,扩位简称: 北京凯因科技 (四)股票代码: 68868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16,982.8422万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4,246.0000万 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3,862.3697万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13,120.4725万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210.7481万 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 松安投资 、 卓尚湾 、 富山湾 、 富宁湾 、 卓尚石 、 卓尚海 、 卓尚江 限售期 36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 12个月。具 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 持 210.7481万 股股份限售期 24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 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 限售期限 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 6个月的投资者所持股份为 172.8822万 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公司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6,982.8422万 元,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4,246万股 ,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不 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 3、市值及财务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32.23亿元, 2019年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的孰低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5,355.65万元, 2019年 营业收入为 82,492.48万 元 ,满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 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 四 )款的上市 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亿 元 ”。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Kawin Technology Share- Holding Co., Ltd. 发行前 注册资本 12,736.8422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德胜 成立日期 2008年 8月 20日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6号 3号楼 经营范围 生产治疗用生物制品 ( 重组人干扰素 α2b注射液、注射用 重组人干扰 α2b、重组人干扰 α2b阴道泡腾片、培集成干扰 α- 2注射液、重组人干扰 α2a注射液 ) 、小容量注射剂、冻 干粉针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销售第Ⅲ类医疗器 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销售医疗器械Ⅰ、Ⅱ类。 主营业务 病毒性疾病领域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邮政编码 100176 联系电话 010- 67892271 传真 010- 67892271 公司网址 http://www.kawin.co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 部门 证券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 赫崇飞 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 67892271 董事会秘书 赫崇飞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 公告 日,控股股东松安投资持有发行人 30.1488%的股份,其基本情 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德胜 成立日期 2010年 2月 25日 注册资本 3,445.00万元 实收资本 3,445.00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 西环南路 18号 A座三层 332室 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 西环南路 18号 A座三层 332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投资咨询。( “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 ;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的关系 实际控制人用于控制发行人的直接持股平台 出资结构 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 百安投资 2,026.00 58.81 智达宇恒 1,329.29 38.59 向慧川 89.71 2.60 合计 3,445.00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6月 30日 / 2020半年度 2019年 12月 31日 / 2019年度 总资产(万元) 4,101.57 4,096.97 净资产(万元) 4,080.16 4,080.56 净利润(万元) - 0.40 - 3.54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已经中实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 2)百安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德胜 成立日期 2010年 1月 20日 注册资本 2,026.00万元 实收资本 2,026.00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18号 A座三层 327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投资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 ;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系 实际控制人用于控制 发行人的间接持股平台 出资结构 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 富仓湾 1,350.73 66.67 向慧川 540.33 26.67 周德胜 81.04 4.00 潘海 26.95 1.33 冯志刚 26.95 1.33 合计 2,026.00 100.00 ( 3)智达宇恒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智达宇恒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庆民 成立日期 2003年 6月 19日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2号 B幢三区二层 219室 经营范围 社会经济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系 松安投资的少数股东 出资结构 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 吴垠 1,080.00 54.00 吴庆民 820.00 41.00 韩逸 100.00 5.00 合计 2,000.00 100.00 ( 4)富仓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富仓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德胜 成立日期 2009年 12月 18日 注册资本 1,160.00万元 实收资本 1,160.00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18号 A座四层 465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1、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系 实际控制人的间接持股平台 出资结构 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 周德胜 841.00 72.50 邓闰陆 145.00 12.50 张春丽 104.00 8.97 赫崇飞 70.00 6.03 合计 1,160.00 100.00 2、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周德胜、邓闰陆、张春丽、赫崇飞 ,基本信息如 下表: 序号 姓名 国籍 公民身份号码 境外永久居留权 1 周德胜 中国 42212719711203**** 无 2 邓闰陆 中国 21021119600729**** 无 3 张春丽 中国 22010319550803**** 无 4 赫崇飞 中国 21062119690711**** 无 2017年 9月 15日,周德胜、邓闰陆、张春丽、赫崇飞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该协议约定各方同意 对 发行人下列事项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 示 :对于 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各方 应 进行充分预沟通,形成一致意见 后 进行表决。 如各方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后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邓闰陆、张春丽、 赫崇飞同意与周德胜的意见保持一致,以周德胜的最终意见为其共同的意思表示。 自周德胜、邓闰陆、张春丽、赫崇飞于 2017年 9月 15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符合《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 》中关于发行人最近 2 年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相关要求 。 周德胜、邓闰陆、张春丽、赫崇飞合计持有富仓湾 100%股权,富仓湾持有 百安投资 66.67%的股权,百安投资持有松安投资 58.81%股权, 实际控制 人通过 富仓湾、百安投资能够控制松安投资,松安投资持有发行人 30.1488%股份。 富山湾、卓尚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富仓湾,富宁湾、卓尚湾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周德胜,因此,富山湾、富宁湾、卓尚石、卓尚湾与控股股东松安投资均 属于实际控制人能够控制的企业,富山湾、富宁湾、卓尚石、卓尚湾为控股股东 的一致行动人。富山湾、富宁湾、卓尚石、卓尚湾合计持有发行人 10.1963%的 股份。 综上,周德胜、邓闰陆、张春丽、赫崇飞通过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能够合计控制发行人 40.3451%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 前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如下 : (二) 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 、 董事 公司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提名人 本届任职期间 1 周德胜 董事长、总经理 松安投资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2 邓闰陆 董事 松安投资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3 赫崇飞 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 务官、董事会秘书 松安投资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4 史继峰 董事、副总经理 松安投资 2019年 1月 - 2020年 8月 5 王俊峰 董事 君睿祺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6 王鹏 董事 海通开元 2019年 1月 - 2020年 8月 7 杜臣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年 3月 - 2020年 8月 8 张丽萍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9 马宁宁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发行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于 2 020 年 8 月届满,拟延期换届。 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 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 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同时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工作完成前,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发行人将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完成后尽快推进董事 会的换届工作。 2 、 监事 公司现有监事共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1 向慧川 监事会主席 2019年 1月 - 2021年 8月 2 朱承浩 股东代表监事 2018年 8月 - 2021年 8月 3 李嵘 职工代表监事 2018年 8月 - 2021年 8月 3 、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共7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1 周德胜 董事长、总经理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2 赫崇飞 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3 史继峰 董事、副总经理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4 许晓 副总经理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5 沃成举 副总经理 2018年 8月 - 2020年 8月 6 王欢 副总经理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7 冯志刚 副总经理 2017年 8月 - 2020年 8月 发行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于2020年8月届满,拟延期换届。 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同时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工作完成前,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发行人将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完成后尽快推进董事 会的换届工作。 4 、 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共7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1 史继峰 董事、副总经理 2 许铮 新药研发总监 3 侯建华 北亦蛋白董事、总经理 4 李东侠 北亦蛋白副总经理 5 李响 新药研发研究员 6 杨璐 北亦蛋白药物研发总监 7 刘珊 北亦蛋白研究员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 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 份情况如下: 1 、 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未 直接持有公 司 的 股份 。 2 、 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 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关系 持股比例( %) 持股方式 1 周德胜 董事长、总经理 13.6709 间接持股 2 邓闰陆 董事 2.0389 间接持股 3 赫崇飞 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 事会秘书 1.3733 间接持股 4 史继峰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0.3769 间接持股 5 向慧川 监事会主席 1.2578 直接持股 5.5138 间接持股 6 朱承浩 监事 0.0311 间接持股 7 李嵘 职工代表监事 0.0283 间接持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关系 持股比例( %) 持股方式 8 许晓 副总经理 0.2355 间接持股 9 沃成举 副总经理 0.3926 间接持股 10 王欢 副总经理 0.1955 间接持股 11 冯志刚 副总经理 0.3379 间接持股 12 许铮 核心技术人员 0.0628 间接持股 13 侯建华 核心技术人员 0.1570 间接持股 14 李东侠 核心技术人员 0.0393 间接持股 15 李响 核心技术人员 0.0157 间接持股 16 杨璐 核心技术人员 0.0079 间接持股 17 刘珊 核心技术人员 0.0079 间接持股 18 刘文琦 周德胜配偶 1.1579 间接持股 19 李清圣 张春丽之子 0.0118 间接持股 合计 26.9128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表格披露持股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 安排 1、实际控制人、 董事 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史继峰承诺 “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遵守前述规定。 ( 4)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 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 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 ( 5)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份变动的其他规定。 (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持股期间, 若关于股份限售、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3、高级管理人员许晓、沃成举、王欢、冯志刚 承诺 “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 3)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遵守前述规定。 ( 4)本人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对股份变动的其他规定。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持股期间,若关 于股份限售、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 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要求。 ” 4、 监事向慧川、朱承浩、李嵘承诺 “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遵守前述规定。 ( 3)本人承诺将遵守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对股份变动的其他规定。 (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持股期间, 若关于股份限售、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5、 核心技术人员许铮、李响、杨璐、侯建华、李东侠、刘珊承诺 “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 起 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 的 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 3)本人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对股份变动的其他规定。 (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持股期间, 若关于股份限售、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发生变化,本人 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 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 发 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 员工持股计划 发行人设立富山湾、卓尚石、卓尚湾、卓尚江、卓尚海 5个员工持股计划, 详细信息如下: 员工持股计划 合伙人数 成立时间 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说明 富山湾 47 2012/10/19 富仓湾 实际控制人持股平台 卓尚石 36 2012/10/19 富仓湾 实际控制人持股平台 卓尚湾 18 2019/8/27 周德胜 实际控制人之一 卓尚江 32 2019/8/27 刘紫馨 发行人员工 卓尚海 38 2019/8/30 兰博 发行人员工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 平台 富山湾、卓尚石承诺自上市之日起所持股份锁定 36 个月;卓尚湾、卓尚江、卓尚海承诺自上市之日起所持股份锁定 36个月,且发 行人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定期内,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 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各按一名 股东计算。 员工持股计划 合伙人数 是否遵循闭环原则 上市后锁定期 穿透计算股东人数 富山湾 47 否 36个月 47 卓尚石 36 否 36个月 36 卓尚湾 18 是 36个月 1 卓尚江 32 是 36个月 1 卓尚海 38 是 36个月 1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人员及任职情况如下: 合伙人 权益比例( %) 在发行人及子公司任职 富山湾 卓尚海 卓尚江 卓尚石 卓尚湾 周德胜 2.37 37.31 - 4.78 57.97 董事长、总经理 邓闰陆 - - - 14.94 1.39 董事 张春丽 - - - 11.95 0.99 生产顾问 赫崇飞 - - - 11.95 8.92 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 务官、董事会秘书 史继峰 3.17 - - - 7.53 副总经理 潘海 - - - 17.93 - 首席科学顾问 许晓 4.75 - - - 2.97 副总经理 沃成举 7.92 - - - 4.96 副总经理 王欢 3.14 - - - 2.97 副总经理 冯志刚 1.58 - - - 1.59 副总经理 / 凯因杏林科技 董事长 杜振强 1.57 - - - 1.19 生产总监 李嵘 0.70 - - 0.82 - 企业运营部经理 刘紫馨 0.16 - 7.39 - - 企业运营部员工 赵蓓 0.69 - 0.96 0.49 - 企业运营部员工 金薇 - - 0.96 0.63 - 企业运营部员工 康自超 - - - 0.48 - 企业运营部员工 刘迪 - - 0.96 - - 企业运营部员工 祁斌 0.63 - - - - 企业运营部员工 姜慧 0.40 - - - - 企业运营部员工 熊凤涛 0.16 - 0.96 - - 企业运营部员工 宋婷娟 - - - 0.33 - 企业运营部员工 上官丽娟 - - 0.96 - - 副总经理助理 崔艳 1.43 - - - 1.19 人力资源部经理 兰博 - 4.35 - 0.45 - 人力资源部员工 刘艳辉 - - 0.96 0.33 - 人力资源部员工 辛萌萌 - - 0.96 - - 人力资源部员工 郭伟 - - - - 0.99 财务副总监 刘洪娟 1.90 - - - 1.19 财务部经理 司远 - 0.62 - - - 财务部员工 王京 - - 0.96 - - 财务部员工 合伙人 权益比例( %) 在发行人及子公司任职 富山湾 卓尚海 卓尚江 卓尚石 卓尚湾 谷珊 0.63 - 7.68 - - 注册部经理 黄俊 - - 0.96 - - 注册部员工 吴朋伟 0.63 - 7.68 - - 化药部经理 王力 - - - 0.53 - 凯因格领员工 吴秋华 - - - - 0.59 医学部经理 储舰 0.63 - - - 0.59 证券部经理 任静 - -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