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20:06:04 中财网
原标题:佛山照明: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1-00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
12月2日、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公司根据相
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2月24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
股(B股)股份的报告书》。


一、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A股股份15,189,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占公司A
股股本的比例为1.41%,回购的最高价为6.70元/股(未超过本次回
购方案限定的回购A股价格上限8.52元/股),最低价为6.14元/股,
已使用资金总额为9741.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A
股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A股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6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85,133,431 股的 25%(即
21,283,357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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