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安裕5个月持有期混合 : 鹏华安裕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鹏华安裕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4日 1.B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安裕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安裕5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0108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5个月的最短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 购份额而言) 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 言); 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5个 月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 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 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 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 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安裕5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安裕5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B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0]3088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0年12月21日 至2021年2月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1年2月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80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5,676,232.2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元) 0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725,676,232.24 利息结转的份额0 合计725,676,232.24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 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34,695.2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4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2021年2月3日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B B B B B B B B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 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 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 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日 起(含当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 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 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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