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兴消费混合A : 华宝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宝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宝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3537号文)准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4、本基金自2021年3月3日起至 2021年 3月 1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 定募集期限。 5、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80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 募集期利息)超过 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 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末日有效认购 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都不包括利息。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 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1 6、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 卡、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 通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的个人投资 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 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直 销 e网金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 请可同时办理。 9、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 信平台)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 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基 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则不可以撤销。 11、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T日的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自T+2 2 日起,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交易 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1年2月5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fsfund.com)。 13、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 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 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 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到期日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 续持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 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 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 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 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 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 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3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 可能。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宝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153,基金简称:华宝 新兴消费混合 A;基金代码:011154,基金简称:华宝新兴消费混合 C) 2、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6、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销售机构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4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 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 APP、微信平 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 司网站: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 5 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期间,如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8、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认购时间为 2021年 3月 3日起至 2021年 3月 16日。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 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认购价格: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 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投资者 如果有多笔认购 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表如下: 认购金额(元)认购费率 小于 100万 1.20% 大于等于 100万,小于 200万 0.80% 大于等于 200万,小于 500万 0.50% 500万(含)以上每笔 1000元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 财产。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6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 1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 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0)/1.00=98,82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 10.00元,则可得到 98,824.23份 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 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10.00)/1.00=10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 10.00元,则可得到 100,010.00份 C类基金份额。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募集。 7 2、本公司直销柜台接受认购金额在 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含认购费)的投 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认购本基金 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4、已在本公司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已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网金、移动客户 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在上述渠道购买本 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1年 3月 3日起至 2021年 3月 16日 9:30至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 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 同);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 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凭汇款凭证,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 8 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 (二)通过直销 e网金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1年 3月 3日起至 2021年 3月 16日。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 17:00截止,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 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具体流程为: a、输入手机号码信息,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进行验证; b、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密码,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权益须知,进行身份验 证; c、开户成功,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d、设置交易密码; e、风险等级评测; f、新增银行卡(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 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 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 行卡)。 (2)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 9 a、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b、账户首页“我的 e网金”-“正在发行的新基金”页面,点击“购买”按钮; c、输入购买金额,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定”按钮; d、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支付; e、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 择。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21年3月3日起至 2021年 3月 16日,9:30至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 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 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 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 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10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 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 (二)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1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电话:(021)38505888 12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1、直销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 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 基金 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 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 A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奥体中心北侧)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11号山西世贸中心 A座 F12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7)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公司网址:https://new.dgzq.com.cn (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14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3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 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公司网址:www.gszq.com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21或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 7楼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1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1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 18-19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公司网址:www.kysec.cn (2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2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2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16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91或400-800-5000 公司网址:www.tfzq.com (2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10000室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公司网址:www.west95582.com (2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大成大厦 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3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3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3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3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27层及 2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3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公司网址:www.zszq.com (3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18 (3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4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4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4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客户服务电话:www.ccnew.com (4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客户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4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4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客户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4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19 客户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4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9楼 客户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客户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5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客户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5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15层1809 客户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5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客户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5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7层 公司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 (5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 19C13 客户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5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10-11层 客户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www.gw.com.cn/ (5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 5层 518室 客户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5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91888 (5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客户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客户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6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6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B1201-1203 客户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1 (6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客户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6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15 客户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 kenterui.jd.com (6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yiba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6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2单元21层 222507 客户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6)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huaruisales.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2303 (6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四)登记机构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8666 传真:(86 21) 31358600 22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印艳萍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2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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