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副总经理朱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珉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副总经理 职务。辞职后,朱珉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朱珉先生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朱珉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 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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