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1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魏欣先生、鲁良斌先生、张今朝先生、唐邦云先生、黎伟雄先生、付家良先 生、何江华女士、韩燕先生、黄志荣先生、陈乔夫先生、彭善辉先生、罗细龙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 特定股东魏欣先生、鲁良斌先生、唐邦云先生等12名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 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 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 名股东减持数量合计不超2,200,264股,不超过伊戈尔总股本的1.2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名称、其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的数量和占比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 的股份数量(股) 持有伊戈尔的股份比例 魏欣 634,888 0.36% 鲁良斌 243,415 0.14% 张今朝 243,821 0.14% 唐邦云 165,250 0.09% 黎伟雄 125,702 0.07% 付家良 152,742 0.09% 何江华 151,610 0.09% 韩燕 141,088 0.08% 黄志荣 104,456 0.06% 陈乔夫 110,472 0.06% 彭善辉 69,820 0.04% 罗细龙 57,000 0.03% 合计 2,200,264 1.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3、股份来源: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即通过正安县凯诺特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诺特公司”)非交易过户而来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伊戈尔股份数量 占伊戈尔总股本的比例 魏欣 不超过634,888股 不超过0.36% 鲁良斌 不超过243,415股 不超过0.14% 张今朝 不超过243,821股 不超过0.14% 唐邦云 不超过165,250股 不超过0.09% 黎伟雄 不超过125,702股 不超过0.07% 付家良 不超过152,742股 不超过0.09% 何江华 不超过151,610股 不超过0.09% 韩燕 不超过141,088股 不超过0.08% 黄志荣 不超过104,456股 不超过0.06% 陈乔夫 不超过110,472股 不超过0.06% 彭善辉 不超过69,820股 不超过0.04% 罗细龙 不超过57,000股 不超过0.03% 小计 不超过2,200,264股 不超过1.26%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11.86元/股。(伊戈尔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12.41元/股,2018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2元/股,2019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15元/股,2020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0.2元/股。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时间届满期间,伊戈尔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及在凯诺特公司解散清算时中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魏欣 鲁良斌 张今朝 唐邦云 黎伟雄 付家良 何江华 韩燕 黄志荣 陈乔夫 彭善辉 罗细龙 凯诺特公司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凯诺特公司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40%。凯诺特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凯诺特公司若于其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据当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凯诺特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 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 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凯 诺特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 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公司所有)。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凯诺特公司持有的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于2019年1 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凯诺特公司于2019年11月解 散清算时,凯诺特的全体股东承诺:自凯诺特将其持有的伊 戈尔股份过户至凯诺特的股东名下后,凯诺特的股东将按照 各自的持股数量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事 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伊戈尔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 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伊戈尔所有)。 锁定期满后2年 内股东减持数量 未超过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40% 且减持价格未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此 部分承诺已履行 完毕。 其他承诺履行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 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诺事项,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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