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 公司 全资 子公司增城香江为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的独立意见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 2 1 年 2 月 5 日 召开第 九 届董事会第 十 七 次会议 , 我们作为公司 的 独立董事参 加会议并审议 相关 议案, 我们对 《关于 全资 子公司增城香江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 股权质押担保 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为其控 股子公司 深圳市特发东恒昇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特发东恒昇”)提供股权 质押担保,主要是为了该公司的项目合作开展,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 特发东恒 昇 公司 的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 关于 全资 子公司增城香江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 的议案 》。 (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 (本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运国 王咏梅 谢家伟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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