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1-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池融资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依据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 《金融服务协议》,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财务公司开展即期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具体协议 尚待签署。 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指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未到期的 银行承兑汇票等符合银行要求的票据存入合作银行并向其 提供质押担保,合作银行根据质押票据的票面金额、票据类 型、承兑机构类型、质押率和票据池保证金余额等核定公司 池融资额度,在池融资额度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办理表内 外授信业务的融资方式。票据池融资业务主要包括换开承兑 汇票、超短贷和短期贷款等品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票 据质押池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 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 的托收回款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 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 质押池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张 建锋、蒋宝军、刘振彪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 决,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与财务公司发生的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金额合计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冀东集团将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 B2101-2107房间 注册资本:30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10086X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 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对 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 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 股票投资以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及融资租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 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财务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 492 号文批准开业,持有机构编码为 L0181H211000001 金 融许可证;2015年11月20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 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 复〔2015〕756 号)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同业拆借,承销成 员单位企业债和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业务资格;2016 年12月23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 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38 号) 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经批准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和成 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2,501,887.24万元,净资产378,984.33万元;营业净收入 52,419.25万元,净利润38,270.7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 3,197,002.77万元,负债总额2,808,188.66万元,所有者权益 388,814.11万元;营业净收入52,970.53万元,净利润 38,129,79万元。(未经审计)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金隅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100%的股权,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使用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由财务公司按标准进行 收费。其中,票据开票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 超短贷按不高于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短期贷款利 率由财务公司根据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实时报价,公司比 价后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该融资方案。 除上述收费项目外,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新服务的收费 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就该类型服务所 规定的收费标准; (2)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 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财务公司向其他关联单位提供同种金 融服务的手续费。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的协议尚未签署,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 融服务协议》,双方约定: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 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含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以下简称“票据”)以代保管为基础提供综合管理服务; 2.票据服务基本业务包括以代保管为基础的存票、取票、 委托收款等业务,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票据代保管 服务; 3.根据公司需求,财务公司为公司在票据质押额度内开 展办理发放贷款、代开信用证、商业汇票承兑、开立保函等 业务。 4.有关票据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可能存在应收应付票据 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 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可能会造成暂时性流动性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 方式解除这一影响,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做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 商业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逐步办 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 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 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 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障质押票据的额度充足,防范 追加保证金的风险发生。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开展票据质押池融资业 务可以有效地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 减少资金占用及财务成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 天存款最高额为2亿元,借款最高额为3,17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开 展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 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 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 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票据质押池融资等金融 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风险目前可 控。 3.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决议; 2.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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