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月 1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12)。公司股东胡卫林先生因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于2021 年2月4日至2021年7月2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15,36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今日收到胡卫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 据胡卫林先生的减持计划,截止2021年2月9日,胡卫林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5,1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胡卫林 大宗 交易 2021年02月09日 3.01 5,120,600 1% 合计 3.01 5,120,600 1% 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获得的股份。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 2.股份变动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胡卫林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狮林苑*幢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02月09日 股票简称 扬子新材 股票 代码 00265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 行动 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5,120,600 1% 合 计 5,120,600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2,970,320 12.30% 57,849,720 11.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15,742,580 3.07% 10,621,980 2.07% 有限售条件股 份 47,227,740 9.23% 47,227,740 9.2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02月0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 本次减持与预披露公告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 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是□ 否■ 6.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胡卫林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与预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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