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时间:2021年02月18日 00:12:30 中财网
原标题:焦点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控股股
东沈锦华先生计划自2020年11月21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天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
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2月9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
过半,沈锦华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同时
结合沈锦华先生的自身安排,决定提前终止上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进展与此前预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沈锦华先生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有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其相
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沈锦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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