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时间:2021年02月18日 00:22:01 中财网
原标题:正海磁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1-08-02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1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19)。正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212,99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2020年12月21日-2021年6月20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12月3日-2021
年6月2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集团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2021年1
月26日至2021年2月10日,集团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0,6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6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珠江
路66号正海大厦33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10日

股票简称

正海磁材

股票代码

30022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A股

1,063.30

1.296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正海集团
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368,943,148

44.9812

358,310,148

43.68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68,943,148

44.9812

358,310,148

43.68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烟台正海
电子网板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00

6.0960

50,000,000

6.09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50,000,000

6.0960

50,000,000

6.09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王庆凯

合计持有股份

2,571,225

0.3135

2,571,225

0.3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642,806

0.0784

642,806

0.07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28,419

0.2351

1,928,419

0.235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9),集
团公司计划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不超过49,212,993股本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


集团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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