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光峰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02月18日 00:30:34 中财网
原标题:光峰科技:光峰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
2
02
1
-
0
1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
以上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减持
超过
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

司股份比例

12.00%减少至
10.77%。

(距前次
公司

2020年
12月
23
日披露的《
关于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已超过
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
Light Zone Limited发
来的
《告知函》,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基本信



名称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地址


Suites 2516
-
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K


权益变动时间


2
020

12

22

-
202
1

2

9



权益变动明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2
020

12



人民币普通


2,758,600


0.61





22

-
2021

2

9






集中竞价交易


2
020

12

22

-
2021

2

9



人民币普通



2,828,841


0.
62


合计








5
,5
87,441


1.
23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
Light Zone Limited 持股
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合计持有股



54,332,283


12.00


48,744,842


10.77


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


54,332,283


12.00


48,744,842


10.77


Light Zone
Limited


合计持有股



2,362,500


0.52


2,362,500


0.52


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


2,362,500


0.52


2,362,500


0.52




注:
1、
2020年
11月
27日公司股本由
451,554,411股
变更

452,756,901股。

本公告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0年
7月
24日的总股本
451,554,411股为依据计算,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目前
的总股本
452,756,901股为依据计算。



2、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按照
公司于
2020年
7月
24日披露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34),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和
Light Zone Limited自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分别
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243,588股

787,500股,
减持比例
分别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83%、
0.17%。

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和
Light Zone Limited减持计划

已实
施完毕。



2、
本次减持

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2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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