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新安股份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0596 证券简称: 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 20 21 - 005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45.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56%。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 收到 吴严明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拟减持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因个人资金需求,吴严明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个 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00万股,减持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44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 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吴严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780,000 0.0953% 其他方式取得:780,000股 任不凡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2,323,875 0.2839% 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 协议转让取得:1,823,875股 姜永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3,390,059 0.4142% 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 协议转让取得:2,890,059股 潘秋友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701,000 0.0857% 其他方式取得:701,000股 魏涛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600,000 0.0733%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周曙光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600,000 0.0733%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许夕峰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217,500 0.0266% 其他方式取得:217,5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12个月内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 因 吴严明 不超过: 190000股 不超过: 0.0232%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190000 股 2021/3/11~ 2021/9/7 按市场 价格 股权激励取得 个人资金 需求 任不凡 不超过: 580000股 不超过: 0.0709%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580000 股 2021/3/11~ 2021/9/7 按市场 价格 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 限公司转让给公司高 管团队的股份; 个人资金 需求 姜永平 不超过: 700000股 不超过: 0.0855%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700000 股 2021/3/11~ 2021/9/7 按市场 价格 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 限公司转让给公司高 管团队的股份 个人资金 需求 潘秋友 不超过: 175000股 不超过: 0.0214%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175000 股 2021/3/11~ 2021/9/7 按市场 价格 股权激励取得 个人资金 需求 魏涛 不超过: 150000股 不超过: 0.0183%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150000 股 2021/3/11~ 2021/9/7 按市场 价格 股权激励取得 个人资金 需求 周曙光 不超过: 150000股 不超过: 0.0183%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150000 股 2021/3/11~ 2021/9/7 按市场 价格 股权激励取得 个人资金 需求 许夕峰 不超过: 54000股 不超过: 0.0066%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54000股 2021/3/11~ 2021/9/7 按市场 价格 股权激励取得 个人资金 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 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可根据 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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