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 :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鑫证券为销售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鑫证券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鑫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1年 2月 18日起,本公司增加华鑫证 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华鑫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 和办理方式以华鑫证券的规定为准。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 业务 定期定额 投资 转换 业务 1 000171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基金开通开通开通 2 005875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型基金开通开通开通 二、关于本公司在华鑫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元。各销售 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各自的最低扣款金额和交易级差。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 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 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 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 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鑫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华鑫证券依据法律法 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 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华鑫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 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鑫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1 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021-54967656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安) 传真:021-54967293 网址:www.cfsc.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 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 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 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2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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