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2月18日 17:35:42 中财网
原标题:伟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10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隆股份”)于2020
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号),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窗口期除外)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668,880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
让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
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2月17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
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收到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
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
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数
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
例(%)

减持股
份来源

范庆伟

集中
竞价

2020年11
月20日

18.42

549,100

0.4706%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并上市前
持有的股


大宗
交易

2020年11
月24日至
2020年12
月10日

15.78

1,100,000

0.9427%

范玉隆

集中
竞价

-

-

-

-

大宗
交易

-

-

-

-

江西惠
隆企业
管理有
限公司

集中
竞价

2020年11
月19日

18.43

103,700

0.0889%

大宗
交易

-

-

-

-

合计

-

-

1,752,800

1.502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

范庆伟

合计持有股份

71,039,000

60.88%

69,389,900

59.47%

其中:无条件
限售股

14,467,250

12.40%

17,347,475

14.87%

有条件限售股

56,571,750

48.48%

52,042,425

44.60%

范玉隆

合计持有股份

4,335,000

3.72%

4,335,000

3.72%




其中:无条件
限售股

1,083,750

0.93%

1,083,750

0.93%

有条件限售股

3,251,250

2.79%

3,251,250

2.79%

江西惠隆
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6,763,700

5.80%

6,660,000

5.71%

其中:无条件
限售股

6,763,700

5.80%

6,660,000

5.71%

有条件限售股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
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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