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7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恒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对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宁波恒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晖咨询”)的股份减持 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2021年2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恒晖咨询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 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恒晖咨询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 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 进展情况。现将股东恒晖咨询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恒晖咨询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恒晖咨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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