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 :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时间:2021年02月19日 08:55:55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 :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01029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21年2月22日
赎回起始日2021年2月2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1年2月2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1年2月22日
定投起始日2021年2月22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010299 010300
该分类基金是否开放是是
2B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交易时间),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B日常申购业务
3.1B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
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
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
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调整实施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
2B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
递减,如下表所示:
A类份额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1.5%
100万≤M<200万1.2%
200万≤M<500万0.8%
M≥500万1000元/笔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B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
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
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
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
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B日常赎回业务
4.1B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
规定的前提下, 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 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
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实施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B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
365天):
A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1.5%
7日≤N<30日0.75%
30日≤N<1年0
.
5%
N≥1年0
C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1.5%
7日≤N<30日0.5%
N≥30日0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
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
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
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
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4.3Q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
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
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
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
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 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6、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或基
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
理。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
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
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顺延造成的损
失或不利后果。

5B日常转换业务
5.1B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
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

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本基金与南方价值A、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
天)
(1)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的转换说明: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A

南方价值A
M<100万0.30%
份额持有时间(N):
N<7日:1.50%;
7日≤N<30日:0.75%;
30日≤N<1年:0.50%
N≥1年:0;
100万≤M<200万0
200万≤M<500万0.40%
500万≤M<1000万0.58%*
M≥1000万0
南方价值A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A
--
0
份额持有时间(N):
N<7天:1.50%;
7天≤N<1

:0.50%

1年≤N<2年:0.30%;
N≥2年:0;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A

南方现金A
-- 0
份额持有时间(N):
N<7日:1.50%;
7日≤N<30日:0.75%;
30日≤N<1年:0.50%
N≥1
年:
0

南方现金A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A
M<100万1.50%
0
100万≤M<200万1.20%
200万≤M<500万0.80%
M≥500万1000元/笔
*Q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
.
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6%-0.02%=0
.
58%)。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南方产业升级混合C的转换说明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C

南方价值A
M<100万1.80%
份额持有时间(N):
N<7日:1.50%;
7日≤N<30日:0.50%;
30日≤N:0;
100万≤M<500万1.20%
500万≤M<1000万0.60%
M≥1000万每笔1000元
南方价值A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C
-- 0
份额持有时间(N):
N<7天:1.50%;
7天≤N<1年:0.50%;
1年≤N<2年:0.30%;
N≥2年:0;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C

南方现金A
-- 0
份额持有时间(N):
N<7日:1.50%;
7日≤N<30日:0.50%;
30日≤N:0;
南方现金A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C
-- 0 0
二、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与南方产业升级混合C的转换说明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C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
M<100万1.50%
0
100万≤M<200万1.20%
200万≤M<500万0.80%
M≥500万每笔1000元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

南方产业升级混合C
-- 0 0
三、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万份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持有时间超过30日但不到1年,假设转换
当日转出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A基金份额净值为1.287元,
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1,680.00×0.5%=58.40元
补差费=(11,680.00-58.40)/(1+0.3%)×0.3%=34.76元
转换费用=58.40+34.76=93.16元
转入金额=11,680.00-93.16=11,586.84元
转入份额=11,586.84/1.287=9,002.98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
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
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

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
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 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
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
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
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
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Q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
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
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

(排名不分先后)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
为准。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
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
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
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
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
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
变更

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7Q基金销售机构
7.1Q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2Q代销机构
1、南方产业升级混合A: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
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
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
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
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南方产业升级混合C: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
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
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
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诺亚
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8Q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21年2月22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Q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产业升级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
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
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