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暨时间过半

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6:41:27 中财网
原标题:合纵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韦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部分股
权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公司董事、总经理韦强先生(持本公司
股份81,719,221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9.81%)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400,000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5%。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窗口
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实施(窗口期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累计达1%的
公告》。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监事减持部分股权预披露的公告》,韦强先生已于2019年6月17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公告》,并于2019
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公告》。自2019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
计达到1%的公告》后,即2019年6月19日至2020年12月7日,韦强先生通过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具体内容详见
上述公告。


2021年2月19日,公司收到韦强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
韦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韦强

集合竞价

2020.11.26

6.49

2,601,503

0.31%

2020.11.27

6.35

1,659,447

0.20%

2020.12.02

6.22

1,112,104

0.13%

2020.12.03

6.20

301,684

0.04%

2020.12.07

6.46

692,944

0.08%

2020.12.09

6.47

250,000

0.03%

2020.12.16

6.30

412,800

0.05%

2020.12.18

6.40

313,200

0.04%

2020.12.28

6.47

235,924

0.03%

2020.12.29

6.14

131,360

0.02%

2020.12.30

6.21

148,938

0.02%

合计

7,859,904

0.94%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韦强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韦强

合计持有股份

81,719,221

9.81%

73,859,317

8.87%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0,429,805

2.45%

12,569,901

1.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289,416

7.36%

61,289,416

7.36%



3、因韦强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中高管锁定股,
即有限售条件股份2021年更新,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强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韦强

合计持有股份

73,859,317

8.87%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8,464,829

2.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394,488

6.65%



备注:本公告中所涉表格中各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
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韦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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