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拟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最新减持规定,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于 2021年2月19日向 公司提交《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1年2月19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卓 斌 26,810,777 5.72% 徐正敏 2,312,035 0.49% 徐 迪 54,879 0.01% 合 计 29,177,691 6.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减持股份来 源于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解禁股及孽息。 3、减持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 持减持股份数量 (股) 拟减持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 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卓 斌 不超过4,945,121股 18.45% 1.06% 徐正敏 不超过1,000,000股 43.25% 0.21% 徐 迪 不超过54,879股 100% 0.01% 合 计 不超过6,000,000股 -- 1.28%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 持)。 5、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 后的 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 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承 诺:本人认购的方正电机股份分三期解锁,首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满12个月且经审计的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 数的,首期解锁30%;第二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24个月且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数的,第二期解锁 30%;第三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数的,第三期解锁4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 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完成后,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的总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 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2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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