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耀武、李春喜、孟少新、吴畏及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如下: 序 号 股东名 称 身份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 李春喜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 2,300,000 0.69% 2 李耀武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2,300,000 0.69% 3 吴 畏 5%以上股东、董事 集中竞价 1,000,000 0.30% 4 孟少新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 1,950,000 0.59% 5 杜学军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 1,000,000 0.30% 6 陈 彦 董事 集中竞价 1,480,000 0.45% 7 孙明东 监事 集中竞价 760,000 0.23% 8 仲佩亚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 540,000 0.16% 合 计 -- -- -- 11,330,000 3.4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 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 减持股份来源: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3、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股东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因此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 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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