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0-112),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控股”)及 其一致行动人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塔赫”)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 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 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021年2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 塔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塔赫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塔赫预披露的减持时间 已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80,900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0.50%(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计算得出),减持均价为18.03元/股,减持的股份 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认购 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飞凯控股 合计持有股份 173,207,404 33.46 172,511,804 33.56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3,207,404 33.46 172,511,804 33.56 上海塔赫 合计持有股份 5,756,929 1.11 3,871,629 0.7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5,756,929 1.11 3,871,629 0.75 合计持有股份 178,964,333 34.57 176,383,433 34.32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964,333 34.57 176,383,433 34.32 注:(1)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和2020年11月10日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84,010股,公司总股本 由517,642,028股减少至515,858,018股。 (2)上述表格中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塔赫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发布其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时公司总股本517,642,028股计算;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后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塔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515,858,018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 新披露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总数513,969,218股计算。 (3)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塔赫本次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塔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 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飞凯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塔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 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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