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成长精选混合A : 长盛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原标题:长盛成长精选混合A : 长盛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长盛 成长 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 2 1 年 2 月 2 2 日 重要提示 1 、 长盛 成长 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募集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1 月 20 日 发布 的《关于准予 长盛 成长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 20 〕 3171 号 ) 准予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和登记机构均 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中国 银行 ” )。 3 、本基金为契约型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为 混合 型基金 。 4 、本基金 将 自 20 2 1 年 3 月 5 日至 20 2 1 年 3 月 18 日 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 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其他销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 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4 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募 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4 0 亿元的,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在募 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 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 4 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 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 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 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的认购费率按照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 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 准。 7、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8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 其他销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认购本基金。 9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 “ 基金账 户 ” )。办理 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 他销售 机构下属 销售 网点。 10 、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 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 无效,认 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 、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将于开户申请日次日对投资人 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为准。 12 、本基金投资者单笔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在认购期 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 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 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13 、投资者有效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 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和确 认为准。 1 4 、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经确认后, 销售机构会及时告知投资人其认购的基金名称以及基金份额的确认日期、确认份 额和金额等信息。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所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 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1 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 2 1 年 2 月 2 2 日本公司网站 ( http s ://www.csfunds.com.cn )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http://eid.csrc.gov.cn/fund ) 上的《 长盛 成长 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和《 长盛 成长 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6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 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投资者亦可通过 公司 网站了解基金发 行相关事宜。 1 7 、有关 销售 机构的 销售 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 销售 机 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 8 、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 http s :// www.csfunds.com.cn )。 1 9 、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 - 888 - 266 6 )或 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 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20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 及时关注 。 21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和由 于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成长企业的证券不低于 非现金资产的 80%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 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深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股票(以下合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交易失败 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 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 造成损失)、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港 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 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其他境外市场的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2 2 、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盛 成长 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 A 类 基金份额代码: 010 914 ,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0 91 5 (三)基金类型 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式 (五)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八)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九)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 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 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十)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 、本基金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其他销售 机构认购 本基金,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 “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 中 “ (四)销售 机构 ” 。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 网点名录详见本公告 附件 ,或相关机构以其他有效 方式发布的相关公告 或 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 。 2 、募集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 销售机构或销售 网点,也可 以增减相应的募集销售交易平台,届时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有) 或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 为准。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 21 年 3 月 5 日至 20 21 年 3 月 18 日 。在上述期间,本 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 适当调整发行时间,但发售期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 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遵照相 关 销售 机构的规定 办理。认购参考时间:工作日 9:30 - 15:00 ,在周六、周日及 法定 节假日 、公休日 , 银行、证券公司等 销售 机构对投资者认购可能不予办理。 募集期届满 或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 募集时,若基金合同满足备案条件(即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 基金管理 人应自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停止基金募集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 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本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投资者有 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投资 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若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 以其固有财产 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 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 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认购除外);投资 者认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 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 M ,含认购费)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养老金特定客户认购费率 M < 50 万 1.2% 0.36% 0 50 万≤ M < 200 万 0.8% 0.24% 200 万≤ M < 500 万 0.4% 0.12% M ≥ 500 万 按笔收取, 1000 元 / 笔 按笔收取, 1000 元 / 笔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认购费由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 项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若投资人多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 算认购费用。 养老金特定客户认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 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的有效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二位, 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注:认购金额在 5 00 万元(含)以上的,适用固定金额的认购费,即净认 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特定客户)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的 A类基金 份额,对应费率为 1.2 % ,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 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 ( 1 + 1.2 % )= 98,814.23 元 认购费用 =100,000 - 98,814.23 = 1,185.77 元 认购份额 =( 98,814.23 +50)/1.00 = 98,864.23 份 即:投资人(非养老金特定客户)投资 1 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扣除认购费用,在募集期结束时,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98,864.23 份 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 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份C类基金份额。 (四)认购限额 1 、投资者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具体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由销 售 机构制定和调整。 2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 销售 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3 、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 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 、 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 销售 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 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经确认后, 销售机构会及时告知投资人其认购的基金名称以及基金份额的确认日期、确认份 额和金额等信息。 投资人 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所销售 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 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5 、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4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募 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40 亿元的,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在募 集期内任何一天(含 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 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 4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 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 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 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的认购费率按照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 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 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 准。 6 、 如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 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 (五)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 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还拟通过 其他 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业务,须先在该 销售 机 构处开立交易账户。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一)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 、个人投资者应亲赴本公司直销中心 1 、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本、文职证、警官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效身份证件); ( 3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原 件及复印件(银行借记卡或储蓄存折); ( 4 )填妥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题》; ( 5 )经熟读并签名的《长盛基金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 6 )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其中 “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 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 以及认 / 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 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2 、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或 复印件; ( 3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注意事项: ( 1 )个人投资者应在 “ 汇款人 ” 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需与认购申请人名称 一致; ( 2 )个人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 息,包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内容(填写个人投资者的清算编号及购买的基金代码与 名称); ( 3 )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在交易时间内一日可进行多 笔认购申请; ( 4 )个人投资者在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该日) 到本 公司直销中心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B 、机构投资者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或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 1 、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团法人营业 执照、行政机关文件、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其他及复 印件; ( 3 )印鉴卡一式三份; ( 4 )机构授权委托书; ( 5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 (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 ( 7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它证明; ( 8 )传真交易者须签订《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 9 )填妥的《长盛基金 ——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10 )经熟读并签章的《长盛基金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 11 )三方托管账户除上述( 2 ) - ( 7 )项资料另需托管人提供以外,同时 还需要提供相关托管协议复印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批复文件复印件。 ( 12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机构投资者的 “ 申请人全称 ” 与 “ 指定资金账户户名 ” 必须一致且为同一主 体,以保证资金安全。某些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2 、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 或者有效划款凭证复印件 ; 3 、注意事项: ( 1 )机构投资者应在 “ 汇款人 ” 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 认购 申请人名 称一致;某些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 2 )机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在交易时间内一日可进行多 笔认购申请。 ( 3 )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本公 司直销中心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C 、特别说明 1 、业务办理时间:每个交易日 9:30 - 11:30 、 13:00 - 1 7 :00 (周六、周日和节假 日不受理)。 2 、投资者认购基金前,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 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机构指定资金账户: ( 1 ) 中国 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 11 - 2101 0104 0005 748 大额支付号: 1031 0002 1017 ( 2 )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静安里支行 银行账号: 8668 8900 8910 001 大额支付号: 3081 0000 5272 ( 3 ) 中国 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 0200 0042 2920 0032 557 大额支付号: 1021 0000 0423 ( 4 )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26660100100531374 大额支付号: 3091 0000 6665 3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 、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 7 : 0 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 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通过网上交易提交的认购申请,如认购资金在当 日 15 : 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则当日自动 撤销。 5 、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 1 )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2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 3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4 )在募集期截止日 1 7 : 0 0 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 5 )本公司 及登记机构 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6 、投资提示:办理直销基金业务须使用本公司 提供的 模版表单,直销表单 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 - 首页 右下角 - 投资 工具 - 下载专区)下载获取。 (二)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 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直销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 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本公司网上 直销系统仅支持储蓄卡开户、认购等业务,支持的支付渠道为农 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 信银行、广发银行、银联在线等。 1 、开户流程 ( 1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网站: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 ( 2 )手机验证; ( 3 )阅读《投资者权益须知》并签订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 4 )通过银行身份验证; ( 5 )填写投资者个人详细信息; ( 6 )填写《风险调查问卷》; ( 7 )开户成功。 2 、提出认购申请 ( 1 )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 ( 2 )选择认购基金; ( 3 )通过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 4 )认购申请提交成功。 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以于办理认购申请日( T 日) 后的第 2 个工作日( T+2 日)起,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查询交易是否确认。 但此次确认仅是对认购申请接受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须待募集期结束后方可 确认。本基金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能进行撤单交易。 以上网上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说明为准。 特别提示:如若投资者在开户时未填写《风险调查问卷》,在首次办理认购 手续时需填写《风险调查问卷》后方可继续办理。网上直销系统在本基金募集期 间 7*24 小时受理客户认购申请,但募集期末日仅受理 15:00 前的认购申请。 (三)通过 其他 销售 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在 其他 销售 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业务的流程与程序以各 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 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 投资人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 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 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五、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 、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投资者划 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 在募集期截止日 1 7 : 0 0 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 5 、 本公司及 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或认购失败资金 。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如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 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六、发售费用 本次发售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在基金认购 费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若在募集期结束时, 本 基金不能满足法定备 案条件,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 或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 止基金募集时,如果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募集份额总份额不少于 2 亿份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经以下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 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停止基金募集后,由 基金 托管 人 出具基 金清算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 行验资; (二)本公司在收到验资报告后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基金合同的备 案手续; (三)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 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 010 ) 86497888 传真:( 010 ) 86497 666 联系人:张利宁 公司网站: http://www.c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 连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三)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 010 ) 86497888 传真:( 010 ) 86497 666 联系人:龚珉 (四)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邮政编码: 100029 电话:( 010 ) 86497908 、( 010 ) 86497909 、( 010 ) 86497910 传真:( 010 ) 86497997 、( 010 ) 8649 7998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胡琳 ( 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长盛基金公司官网(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 官方 APP (安卓系统或 IOS 系统中搜索 “ 长盛基金 ” )或官方微信服务号(微信中 搜索 “ 长盛基金微 财富 ” )等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认购等 业务。 2 、 其他销售 机构 其他销售 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 112 号 2 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69 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15 层 负责人: 冯加庆 电话:( 021 ) 58773177 传真:( 021 ) 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张兰、梁丽金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王珊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马剑英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 1 年 2 月 2 2 日 附件: 其他销售 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 1 ) 中国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 连舸 联系人: 路惠雯 电话 : 010 - 6659572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 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28 号德力西大厦 1 号楼 19 楼 法人姓名: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 0571 - 81137494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人姓名: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 0571 - 86800423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 4 )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法人姓名: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 021 - 20665952 传真: 021 - 22066653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 5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人姓名: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 021 - 20613999 传真: 021 - 68596919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 6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33227951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 7 )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 楼 法人姓名: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电话: 021 - 60195121 ; 18901780806 传真: 021 - 61101630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址: www.l eadfund.com.cn ( 8 )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人姓名: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电话: 021 - 80358749 传真: 021 - 38509777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址: https://www.noah - fund.com/ ( 9 )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软件园 C5 幢 2 楼 法人姓名: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电话: 8621 - 54677088 传真: 8621 - 54677082 客服电话: 400 - 821 - 3999 公司网址: https://www.hotjijin.com ( 10 )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 - 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人姓名: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 010 - 59336539 传真: 010 - 59336500 客服电话: 4008 - 909 - 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 11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人姓名:张跃伟 联系人:吴艳秋 电话: 021 - 2069 - 1831 传真: 021 - 2069 - 1861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 12 )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人姓名:申健 联系人:张蜓 电话: 021 - 20219988 传真: 021 - 20219923 客服电话: 021 - 20292031 公司网址: www.wg.com.cn ( 13 )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人姓名: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 0755 - 89460507 传真: 0755 - 21674453 客服电话: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 14 )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 西扩 )N - 1 、 N - 2 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3 号楼为明大厦 C 座 法人姓名: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电话: 010 - 62675768 传真: 8610 - 62676582 客服电话: 010 - 62675369 公司网址: www.xincai.com ( 15 )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人姓名:卜勇 联系人:于舒 电话: 0411 - 39027828 18640801075 传真: 0411 - 39027835 客服电话: 4000 - 899 - 100 公司网址: www.yibaijin.com ( 16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人姓名: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 021 - 6537 - 0077 传真: 021 - 5508 - 5991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17 )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 518000 ) 法人姓名: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电话: 0755 - 84355914 传真: 0755 - 26920530 客服电话: 400 - 9302 - 888 公司网址: www.jfzinv.com ( 18 )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法人姓名:祝中村 联系人:曾瑶敏 电话: 0755 - 83999907 传真: 0755 - 83999926 客服电话: 0755 - 83999907 公司网址: www.fujifund.cn ( 19 )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 号 70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 号 703 法人姓名:曲阳 联系人:王梓骄 电话: 010 - 50866170 ; 18610295635 传真: 010 - 50866170 客服电话: 400 - 803 - 1188 公司网址: www.bzfunds.com ( 20 )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公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 010 - 88066632 传真: 010 - 631361 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7 - 5666 网址: www.amcfortune.com ( 21 )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人姓名:于龙 联系人:张喆 电话: 010 - 56075718 传真: 010 - 67767615 客服电话: 4006 - 802 - 123 公司网址: www.zhixin - inv.com ( 22 )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 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人姓名: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电话: 021 - 50206002 传真: 021 - 50206001 客服电话: 021 - 50206002 公司网址: www. msftec.com ( 23 )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人姓名: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 025 - 66046166 - 810 传真: 025 - 5666 3409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公司网址: www.huilinbd.com ( 24 )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 025 - 66996699 - 887226 传真: 025 - 66008800 - 887226 客服电话: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 25 )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 308 号 6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江辉 联系电话: 021 - 20538888 传真: 021 - 20538999 客服电话: 400 - 820 - 1515 公司网址: http://www.zhengtongfunds.com ( 26 )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 021 - 51327185 传真: 021 - 50710161 客服电话: 400 - 821 - 0203 公司网址: http://www.520fund.com.cn ( 27 )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联系电话: 021 - 60818249 传真: 021 - 60818187 客服电话: 400 - 101 - 9301 公司网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 28 )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联系电话: 021 - 50810687 传真: 021 - 58300279 客服电话: 021 - 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 29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 010 - 65980380 传真: 010 - 65980408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站: http://www.1234567.com.cn ( 30 )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张敏 传真: 010 - 535096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80 - 618 公司网址: www.chtwm.com ( 3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号 10 层 101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号恒安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 010 - 85643600 客服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 3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A 座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A 座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 010 - 56251471 传真: 010 - 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 3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 010 - 85932810 传真: 010 - 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9 - 9868 公司网址: www.tdyhfund.com ( 3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 - 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武文佳 电话: 010 - 59601366 转 7167 传真: 0351 - 41107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000 公司网址: www.myfund.com ( 35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电话: 010 - 58160168 传真: 010 - 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0 - 5919 公司网址: www.fengfd.com ( 3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