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00:15:30 中财网
原标题: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1619
证券简称:
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
2021
-
013


债券代码:
113039
债券简称:
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
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控股
股东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
公司(以下
简称

金元荣泰”

)持有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

简称

公司”


“本公司”




泽新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数量为
625,671,237股,占公司总股本
207
,
410
万股的
30.1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金元荣泰拟通过
大宗交易
方式
按市场价格计划
减持数量不超过
41,48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

5%以上第一大

625,671,237

30.17%

IPO前取得:625,671,237




(宁夏)有限公司

股东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393,209,043

18.96%

IPO前取得:393,209,043


陈波

其他股东:实
际控制人

26,746,788

1.29%

IPO前取得:26,746,788股

张松

其他股东:一
致行动人

5,000,000

0.24%

IPO前取得:5,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
有限公司

625,671,237

30.17%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393,209,043

18.96%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陈波

26,746,788

1.29%

实际控制人

张松

5,000,000

0.24%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
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合计

1,050,627,068

50.66%







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原因

金元荣泰投资管
理(宁夏)有限公


不超过:
41,482,000


不超过:
2%

大宗交
易减
持,不
超过:
41,482,000股

2021/2/26~
2021/8/24

按市场
价格

公司
IPO

持有的股份


自身
资金需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减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1



泽新能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金元荣泰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泽新能
股份,也不由

泽新

回购该等股份。



2

金元荣泰所持

泽新能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

泽新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
行价。



3


泽新能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泽新能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

泽新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

泽新能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金元荣泰持有

泽新能
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4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因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公司

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



5
、金元荣泰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
金元荣泰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6
、金元荣泰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
持价格根据当时的
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同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金元荣泰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金元荣泰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但金元荣泰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
时除外。



7
、若违反上述承诺的,金元荣泰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

益上缴公司享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
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
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金元荣泰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
金元荣泰
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
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相关承诺

并会及时通知公司
减持进展。

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
金元荣泰
的股份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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