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沃格光电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编号:2021-02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44 元 /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 7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 - 010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 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应当于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2 月 2 3 日,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 64,600 股,占 公司 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 %,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2 6.13 元 / 股、最低成交价为 2 1.42 元 / 股,成交总金额 24,039,595.9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 后续 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1 年 2 月 2 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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