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远见回报股票A : 南方远见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原标题:南方远见回报股票A : 南方远见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南方远见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 南方远见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发售已获 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证监许可 [2020] 3258 号文注册 。 2 、 南方远见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基 金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中国银行 ” )。 4 、 本基金 募集期自 20 2 1 年 3 月 10 日至 20 2 1 年 3 月 23 日 , 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 售机构公开发售。 募集期内,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下同)。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 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公司将结束本次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若募集期内 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含 80 亿元人民币),则所 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则对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 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 还给投资人。 5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为准。 7 、 有效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 、 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 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 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 9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 www.nffund.com ) 和 中国 证 监会 基金 电子 披露 网 站 ( http://eid.csrc.gov.cn/fund ) 上 的《 南方远见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和 《 南 方远见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 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 10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 、募集期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 管理人在 规定 网站上列明。 12 、 投资人 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9 - 8899 )或各 销售 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3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资产投 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 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 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 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的特定 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 额外风险。投资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 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证金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 的波动性。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 , 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 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 《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 市场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 人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 融机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南方远见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A 类 基金简称: 南 方远见回报股票 A ;基金代码: 011384 ; C 类 基金简称: 南方远见回报股票 C ;基金代码: 011385 , 请投资 人 留意)。 2 、基金类型 股票型 。 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 、 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7 、 销售机构 ①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② 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 券有 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 货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 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 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上述代销机构中,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仅代销本基金 A 类份额。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 8 、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1 年 3 月 1 0 日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 ;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 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 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 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募集期募集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实行限量销售,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 控制。 1 、自募集首日起至 T 日 (含首日),若募集金额接近或达到 80 亿元,本公司将于 T + 1 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募集,并自 T+1 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对 T 日的认购申请全 部确认。 2 、自募集首日起至 T 日(含首日),若募集金额超过 80 亿元,本公司将于 T + 1 日刊 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募集,并自 T+1 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对 T 日的认购申请采取按比 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 3 、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有效净认购总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净认购总金额超 过 80 亿元,则对募集 期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 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 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募集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 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规模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三 、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 、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发售。 2 、基金费率 对于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2% ,且随认购金 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A 类份额 认购金额( M ) 认购费率 M < 100 万 1 . 2% 100 万 ≤M < 2 00 万 0. 8 % 2 00 万 ≤M < 5 00 万 0. 5 % M≥5 00 万 1000 元 / 笔 对于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费率为零 。 投资人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 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 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 1 )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 )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 金份额发售面值 2 )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对应认 购费率为 1.2%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1+1.2% )= 98,814.23 元 认购费用= 100,000 - 98,814.23 = 1,185.77 元 认购份额 = ( 98,814.23 + 50 ) /1.00 =98,864.23 份 C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0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 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则其可 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0 + 50 ) /1.00 = 100,050.00 份 ( 2 )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 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 3 )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4 、 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 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5 、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 规定 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 时间。 四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 、本公司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直销网站( www.nffund.com) 和管理人指定电 子交易平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 、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9 : 30 至 16 : 00 。 网上交易系统( www.nffund.com ):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 受 理)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 16 : 00 前( T 日 16 : 00 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 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3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等); ( 2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3 )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网上交易系统: (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等); ( 2 )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 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 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等);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 / 申购申请表》并签名; ( 4 )投资者适当性调查评估资料; ( 5 )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 、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 “ 支票结算 ” 或 “ 电汇结算 ” 方式通 过银行汇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 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 16 : 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 “ 在线支付 ” 或 “ 转账汇款 ” 方式完成资金支 付。 通过 “ 转账汇款 ” 方式进 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提交认购申请,选择 汇款支付模式,然后使用预留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收款账 户: 户名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账号 : 4000020419200076106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所在省市 : 广东省深圳市 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请投资人务必提前汇款,确保认购资金 每日 16 : 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及网上交易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 责任。 通过 “ 在线支付 ” 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交易提交认购申请, 选择在线支付模式,在线完成支付。 6 、注意事项: ( 1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 2 )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 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 3 )投资人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 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 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 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 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 4 )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 5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 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 6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 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五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网点和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一)直销网点: 1 、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 、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9 : 30 至 16 : 00 。 3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 ( 2 ) 加盖单位公章的金融许可证或等效资质证明、业务许可证明文件;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 4 ) 法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等); ( 5 )加盖预留印鉴(公章、 法人 私章 、经办人签字 ,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 授权委托书)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 6 )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 指定交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请表》复印件; ( 7 )填妥的《 开放式基金账户基本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 8 )《传真交易协议》 一式三份 ; ( 9 )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章节复印件 ; ( 10 )加盖公章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 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 ( 1 1 )若为普通投资者,需提供《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普通投资者风 险承诺函》各一份,并加盖相应印鉴; ( 1 2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或《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一份,加盖相应 印鉴; ( 1 3 )若为非金融机构及财务公司,需提供《( CRS )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和 《( CRS )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各一份,加盖印鉴。 ( 1 4 )以产品名义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相应产品成立的证明材 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 )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认购 / 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 2 )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 “ 受理回执 ” 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 盖银行受理印章的 “ 电汇凭证回单 ” 复印件; 5 、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 “ 支票结算 ” 或 “ 电汇结算 ” 方式通过银行汇入 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 4000020419200038011 大额支付行号: 1025 8400 2049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 16 : 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注意事项 : ( 1 )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网上 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人寄送确认书。 ( 2 )投资人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 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 3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 1 、本公司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申请。 2 、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 9 : 30 至 16 : 00 。 3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 印有 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 公章; ( 2 ) 银行账户证明(预留同名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请表》 回单 扫描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 加盖 公章 ; ( 3 ) 管理员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 公章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 公章 ; ( 5 ) 《授权委托书》 原件 ; ( 6 ) 《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控制 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并按要求填 写并 加盖公章 ; ( 7 ) 股权或控制权的相关信息,如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信息的章节等 需 加盖公章 ; ( 8 ) 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 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 需 加盖公章 ; ( 9 ) (专业投资者)资质证明文件 需 加盖公章 ; ( 10 ) 以 产品开户的客户需提供 产品 备案函 等 材料 需 加盖公章 ; ( 11 ) 以 产品开户的客户需提 产品 持有人结构等证明文件 并加盖公章 。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人 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 )管理员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 2 )于我司指定的企业与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发出申购指令并复核; ( 3 )投资者适当性调查评估资料; ( 4 )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 、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 “ 支票结算 ” 或 “ 电汇结算 ” 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 4000 0204 1920 0076 106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 16 : 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注意事项: ( 1 )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企 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查询并可系统内下载具有我司电子章的开户确认书。 ( 2 )投资人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企 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 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 查询。 ( 3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六 、清算与交割 1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 的数额 以基 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 、基金的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 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 (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 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 、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 - 42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6 日 电话:( 0755 ) 82763888 传真:( 0755 ) 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三) 销售机构 ( 1 ) 直销机构 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 - 42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电话:( 0755 ) 82763905 传真:( 0755 ) 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 2 ) 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 021 - 50979384 客服电话: 95511 - 3 网址 :bank.pingan.com 3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 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电话: 010 - 89198762 客服电话: 96198 ; 400 - 88 - 96198 ; 400 - 66 - 9619 8 网址: www.bjrcb.com 4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张卓智 电话: 0535 - 6699671 传真: 0535 - 6699884 客服电话: 4008 - 311 - 777 网址: www.yantaibank.net 5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林军 联系人:孔文超 电话: 023 - 63799379 传真: 023 - 6 3792412 客服电话: 400 - 70 - 96899 网址: www.cqcbank.com 6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联系电话: 0755 - 25188781 传真: 0755 - 25188785 客服电话: 4001961200 网址: www.4001961200.com 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黎子晴 电话: 0769 - 22866143 传真: 0769 - 22866282 客服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9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夏倩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170 客服电话: 96005 网址: www.jnbank.com.cn 9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 28 号 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533 号 法定代表人:周泽荣 联系人:许悦 电话: 020 - 38173552 传真: 020 - 38173857 客服电话: 95091 网址: www.ghbank.com.cn 1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陕西西安高新路 60 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 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联系人:白智 电话: 029 - 88992881 传真: 029 - 88992891 客服电话: 400869677 9 网址: www.xacbank.com 1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吴骏 电话: 0512 - 69868373 传真: 0512 - 69868373 客服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12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 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 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张星强 电话: 0371 - 85517713 客服电话: 95186 网址: www.zybank.com.cn 13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号 法定代表人: 许建平 联系人: 鱼倩 电话: 0931 - 4600528 、 13919828455 传真: 0931 - 4600239 客服电话: 0931 - 96799 网址: www.lzbank.com 代销券商及期货公司: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 021 - 38565547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 - 80928123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 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 敏祺 电话: 021 - 38676666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李明娟 电话: 0531 - 68889344 传真: 021 - 20315137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 021 -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 010 - 6560823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 020 -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 - 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 - 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 : 纪毓灵 联系电话 :0755 - 83516289 客服电话 :0755 - 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 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 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 21 层及第 04 层 01 、 02 、 03 、 05 、 11 、 12 、 13 、 15 、 16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 3 号荣超 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 : 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 0755 - 82026907 传真 0755 - 82026539 客服电话: 400 - 600 - 8008 、 95532 网址: www.ciccwm.com 12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 021 - 38784580 - 8920 客服电话: 95351 网址: www.xcsc.com 1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 82825551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 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 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 0531 - 89606166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1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联系电话: 021 - 20328309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1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 010 - 83252170 传真: 010 - 6 3080978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 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 - 18 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 010 - 85556048 传真: 010 - 85556088 客服电话: 95390 网址: www.hrsec.com.cn 1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服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服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2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 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 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 23 - 25 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徐玲娟 联系电话: 0755 - 83199599 - 9135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网址: www.csco.com.cn 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 : 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2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 8 号 7 - 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 8 号 7 - 9 层 法定代表人 : 姚志勇 联系人 : 祁昊 联系电话 :0510 - 82831662 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 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 金源中心 联系人 : 陈士锐 联系电话: 0769 - 22112151 客服电话: 95328 网址 :www.dgzq.com.cn 2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 : 王星 电话: 022 - 28451922 传真: 022 - 28451892 客服电话: 400 - 651 - 5988 网址: www.ewww.com.cn 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 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 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 : 王阳 联系电话 :021 - 38637436 客服电话 :95511 - 8 网址: stock.pingan. com 2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电话: 010 - 84183333 传真: 010 - 84183311 - 3389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 0512 - 62938521 传真: 0 512 - 65588021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28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501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 际金融中心主塔 5 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 020 - 88836999 客服电话 :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2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 025 - 585 19523 客服电话: 95386 网址: www.njzq.com.cn 3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 0551 - 65161821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3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100 号 57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100 号 57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加海 联系人:胡星煜 电话: 021 - 20515386 传真: 021 - 68408217 - 7517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3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 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 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 刘学民 联系人 : 单晶 联系电话 :0755 - 23838750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