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4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详细内容见公 司于2021年2月2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1年2月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4,144,9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53%,最高成交价为7.93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7.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994,909.4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年2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 2月2日至2021年2月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034,367股。公司每五个 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008,59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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