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0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数量 (万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亚集团 是 550 2.16% 1.00% 2018年6 月5日 2021年2月 24日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丹阳支行 300 1.18% 0.55% 550 2.16% 1.00% 700 2.75% 1.28% 1,300 5.11% 2.37% 合计 -- 3,400 13.38% 6.21%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 押数量 (万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 起始日 质押 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大亚 集团 是 3,400 13.38% 6.21% 否 否 2021 年2月 24日 办理解 除质押 登记手 续之日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丹阳支 行 自身 生产 经营 合计 -- 3,400 13.38% 6.21%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 数量 (万股) 持股 比例 本次质 押前质 押股份 数量 (万股) 本次质 押后质 押股份 数量 (万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万股)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万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大亚 集团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合计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 5、大亚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 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 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 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 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 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 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 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综合考虑大亚集团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 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大亚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大亚集团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 自有资金。 7、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 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 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 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大亚集团最近 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亚 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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