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安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A : 关于华夏安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安阳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安阳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安阳 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安阳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安阳 6个月持有期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969,C类基金份 额代码:010970,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 2021年 3月 15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 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12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 “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18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1年 3月 15日起,在以下 18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 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个月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 6个月持有期到期 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认 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 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 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1年 2月 25日起在腾安基金 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 资者在腾安基金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 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腾安基金的有关规定。 腾安基金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腾安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017; 腾安基金网站:www.tenganxinxi.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混合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 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 入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 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该基 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 期日,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 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 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 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 2021年 2月 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 所 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投资者可自 2021年 2月 25日起在上述证券公司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 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 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进行查询。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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