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原标题: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股票代码:300450 股票简称:先导智能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Wuxi Lead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新吴区新锡路20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二月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风险提示,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 相关章节。 一、与本次战略投资相关的风险 (一)为落实战略合作,宁德时代与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进 一步明确了具体合作细节和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战略合作,明确战略合作的细节和目标,先导智能(甲方) 与宁德时代(乙方)签署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对原有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另行作出补充和修订。具体如下: “一、合作目标 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战略合作,发挥各自在产业链中的技术、 市场、渠道、品牌等优势,强化双方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 新能力,增强双方的盈利能力,共同推动国际化战略目标,最终形成合作共赢 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我国锂电行业的全面技术升级和自主可控。 二、合作领域及合作方式 1、乙方提供技术资源支持 基于深化战略合作关系的背景,以及双方加强研发资源协同的现实需要, 双方将开展如下技术合作: (1)乙方已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测试验证、工艺制造等领域 完善的研发体系,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等领域的研发实力、技术资源处于 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乙方将在未来新电池技术研发流程的DVT(Design Verification Test,设计验证测试)阶段,允许和鼓励甲方共同参与联合研发, 由乙方提供设备技术需求、工艺培训并由甲方进行设备的研发和配套,甲方需 就此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具有行业内领先的验证测试环境,支持甲方自研设备有偿利用乙 方产线进行产业化验证并提供验证报告。 (3)乙方工艺团队在动力电池及相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 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备国际国内领先的竞争优势。双方拟建立并加强常态化 技术交流机制,组建技术研发合作团队,定期召开技术交流会、专题研讨会, 定期开展前瞻性的工艺交流。 (4)乙方掌握行业内领先的电池技术方向,并将定期就电池技术方向向甲 方提供指引。 2、增强甲方的盈利能力 基于深化战略合作关系的背景,以及增强甲方盈利能力的现实需要,双方 将开展如下业务合作: (1)未来三年内,在甲方产品质量、服务、技术、价格等条件有竞争力的 前提下,乙方按不低于电芯生产核心设备(包括涂布、卷绕、化成等)新投资 额50%的额度给予甲方优先权,即在前述额度内优先采购甲方产品。乙方提前共 享新建产能的信息,甲方应据此提前进行供应链的准备,以确保设备交付能力。 (2)乙方2021年起开始试点由甲方提供甲方自产锂电设备的日常运维服 务,具体内容包括产线故障处理、确保设备运行顺畅、产线切拉换型等,以最 大限度提升乙方的产线效率。试点项目成熟后将逐步增加由甲方提供甲方自产 锂电设备的日常运维服务。 (3)未来三年内,在甲方产品、服务具有优势的情况下,乙方亦将逐步加 大向甲方采购智能物流设备(包括材料库、立体库、物流线、AGV)。 (4)乙方将协助甲方开拓汽车产业链相关客户,并通过自身品牌影响力扩 大先导智能的行业占有率。 (5)甲乙双方将联合分析并共享供应商资源,扩大采购规模,进一步集采 降低产品价格,同时共同锁定供应商产能,确保交付时间。 3、乙方提供全球商务协同支持 甲方将依托乙方的海外基地,布局海外生产,加大海外研发、销售、售后 支持团队的建设,通过协同互补降低海外建厂成本和布局风险。 三、甲方承诺应按照乙方要求保障及时供应设备(包括零备件),及时响应 相关服务需求,并且,甲方承诺及确保其向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相关服务的所有 商务条件在当前及《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履行过程中均不得劣于甲方向其他方 提供的商务条件。 四、甲方承诺,为双方业务合作发展之目的,甲方将及时与乙方共享其更 新、研发的与乙方合作业务相关的最新技术,优先与乙方进行研发合作,并优 先向乙方供应相关产品。 五、甲乙双方明确,上述一至四关于战略合作的补充约定不影响《战略合 作协议》约定的战略合作条款继续履行,《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战略合作条 款继续对甲乙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乙方在后续投资其他项目决策时,会考虑本 项目的拟赋予资源,避免产生直接竞争。 六、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补充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 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于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并负责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2、甲乙双方约定,若至2023年12月31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 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给予甲方足额的采购优先权,则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协议合 作期限延长至双方确认所约定的合作事宜履行完毕止。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补充协议的义 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 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补充协议 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 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补充协议。” (二)宁德时代符合战略投资者的相关监管要求 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八十八关于战略 投资者的规定,宁德时代符合战略投资者的相关监管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同行业或者相关行业较强的重要战略性资源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在锂电池领域具备技术、市 场、渠道、品牌等方面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很高的市场认知 度。 2、与上市公司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先导智能和宁德时代共同面临技术突破、国际化突破以及产能突破的长期 共同战略利益。双方未来在技术、国际化和生产经营三方面协调互补。 3、愿意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较大比例股份 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准进行测算,发行完成后,宁德时代持 有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10%,超过5%,符合较大比例股份的要求。同 时,根据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宁德时代看好公司未来的 发展前景,计划与公司开展长期的战略合作并在较长时间内持有公司股票,暂 未考虑未来的退出计划,并承诺其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该 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长期持有的要求。 4、愿意并且有能力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委派董事实际参与公司治理,提升 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帮助上市公司显著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 本次发行完成后,宁德时代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委派1位董 事,实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宁德时代自身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证券监管法规,委派董事后,公司董 事会的结构分布更加合理。同时宁德时代作为股东代表,能够有效保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提升先导智能的公司治理水平,帮助上市公司显著提高公司质量和 内在价值。 5、具有良好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 事责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宁德时代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最近三年不存 在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6、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资源,显著增强上市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带动上市公司的产业技术升级,显著提升上市公司 的盈利能力 本次《补充协议》对技术资源支持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宁德时代能够给先 导智能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资源,从而显著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 创新能力,带动上市公司在锂电设备上的产业技术升级,显著提升先导智能的 盈利能力。 7、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 大幅促进上市公司市场拓展,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销售业绩大幅提升 本次《补充协议》约定了较为详细的合作细节,通过给先导智能带来国际 国内领先的技术、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的战略性资源,能够大幅促进先导 智能的市场拓展,推动实现公司销售业绩大幅提升。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 书“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七、宁德时代 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大幅促 进上市公司市场拓展,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销售业绩大幅提升”。 (三)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宁德时代能够为发行人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战略资 源,且注入上市公司后,能够实现上市公司销售业绩的大幅提升 1、相关国际国内领先的战略性资源的具体情况 宁德时代作为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在锂电池领域具备技术、 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拥有广泛的行业资源。 (1)技术方面,宁德时代在三元电池体系的基础上持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目前在高镍领域的领先优势较为明显,量产的三元电芯能量密度已经从 180Wh/kg提升至250Wh/kg,批量装机的高镍811单体能量密度在250-280Wh/kg 的水平。电池结构创新方面,宁德时代目前正在开发大电芯大模组产品和CTP(Cell To Pack)、CTC(Cell To Chassis)新型结构,不断推陈出新,提升 电芯的质量能量密度和体积能量密度。 宁德时代目前拥有涵盖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测试验证、工艺制造等领域 完善的研发体系,已建立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锂离子电 池企业重点实验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测试验证中 心,设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且积极参 加国内外行业标准制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2,642项境内专利及196项境外专利,正在申请的境内和境外专利合计2,924项。 上下游协同创新、融通发展是锂电产业链的特征,且未来会愈发显著。作 为在电池领域技术领先且具备大量实践经验和工艺经验的企业,宁德时代首先 具备技术路线的优势,代表了当前国际上领先的电池技术路线,能为先导智能 的设备研发方向提供指引,节约先导智能大量的研发资源,提供切实可行的研 发思路及经验。其次,宁德时代作为下游客户能为先导智能提供工艺验证平台, 通过下游设备使用端持续问题的反馈与改进不断优化先导智能的设备工艺,进 而协助先导智能提高产品质量以及降低整体生产成本,增强核心竞争力。再次, 宁德时代现有强大的专利体系、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团队能够给予先导智能行 业内领先的支持,加快先导智能的研发速度,提高研发效率。最后,宁德时代 利用其丰富的产业链资源,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行业内的技术资源,形成锂电 技术层面的整体性突破,进而实现整个产业的技术升级,为我国锂电产业的发 展奠定基础。 (2)市场方面,根据SNE Research统计,宁德时代2017-2020年动力电 池使用量连续四年排名全球第一。2020-2021年,宁德时代已公告生产基地总投 资额达到820亿元。随着未来产能的持续加码,宁德时代行业龙头地位将进一 步巩固。 在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背景下,要继续保持先导智能全球最大的锂电设 备厂商的地位,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必须加强与龙头厂商的合作。与宁德时代 战略合作后,先导智能锂电设备的销售收入有望显著增长、且订单的稳定性亦 较战略合作前显著提升。此外,宁德时代已在国内动力电池厂商中率先推进全 球化布局,宁德时代海外生产基地的订单,可以大幅提升发行人的海外订单占 比,有利于培养发行人的国际化研发、销售、售后支持团队,加速国际化进程, 降低发行人海外开拓的风险。 (3)渠道方面,宁德时代具有国际国内领先的锂电产业链上下游渠道资源,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上 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建设协作高效、共同发展的产业集群。宁德时代的渠道资 源对于促进先导智能与锂电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及业务层面的合作具有重要 作用。 同时,宁德时代目前已经进入特斯拉、宝马、大众、戴姆勒、捷豹路虎、 PSA、本田等整车厂的供应链,在国内与上汽、广汽、一汽、东风、吉利设有合 资产能,与蔚来、小鹏、理想等造车新势力均有紧密合作关系,2020年上半年 我国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车型有效目录共3,900余款车型,其中由宁德时代配 套动力电池的有2,000余款车型,占比约51%,是配套车型最多的动力电池厂商。 先导智能自身有汽车产线事业部,提供模组、PACK产线等汽车智能产线产品。 宁德时代的上述渠道资源有助于推动先导智能与国内外车企的深度合作,促进 汽车产线相关产品的销售。 (4)品牌资源方面,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在行业 内享有很高的品牌知名度。发行人与宁德时代的战略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巩固 公司高端锂电池装备龙头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形象,对发行人市场拓展具有促进 作用。从实际销售经验来看,公司作为宁德时代稳定的供应商也对公司设备进 入其他锂电厂商的生产线能起到积极作用。 2、相关战略性资源注入上市公司后,能够实现上市公司销售业绩的大幅提 升 特别提示:本部分假设、预测及具体过程仅为测算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亦不代表宁德时代实际给予公司的订单金额,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在本部分假设及预测均满足的条件下,本次战略合作在未来三年内预计将 增加公司订单规模247.44亿元,增加毛利90.18亿元,增加净利润38.79亿元, 能够大幅促进上市公司市场拓展,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销售业绩大幅提升。具体 测算过程及说明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电芯生产核心设备采 购 50.00 60.00 77.50 7.23 8.67 11.20 设备运维服务采购 2.50 4.00 5.94 0.89 1.43 2.12 智能物流设备采购 12.00 15.50 20.00 1.22 1.58 2.04 联合采购的降本 - - - 0.61 0.78 1.02 合计 64.50 79.50 103.44 9.95 12.46 16.38 (1)通用假设 ① 为便于测算,暂未考虑设备验收周期的影响,同时不考虑与本次测算无 关的投资收益、汇兑收益、减值损失、营业外收支等的影响。 ② 2020年1-9月先导智能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为17.99%,本次费用率(含税金及附加)按照 18%进行测算。 ③ 先导智能、泰坦新动力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均为15%,本次所 得税率按照15%进行测算。 (2)具体过程 ① 电芯生产核心设备采购 本次战略投资后,双方有望进一步稳固彼此间的合作。未战略投资先导智 能时,宁德时代与先导智能系纯商业合作的关系,尽管公司锂电设备的技术性 能较强,服务能力较好,但基于设备供应链安全的考虑,宁德时代在设备供应 上无法与先导智能深度合作,表现在历年的采购额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宁德时代对先导智能的设备采购 金额分别为73,224万元、28,003万元、176,607万元和97,313万元,各年份 间金额波动较大。而本次发行后,双方未来的合作关系将得到全面加强,先导 智能也因此在几方面直接受益:(1)战略投资后,宁德时代对先导智能的采购 金额将更高、稳定性亦更强,与宁德时代的合作,有望牢固确立先导智能作为 全球最大锂电设备制造商的地位;(2)宁德时代未来几年有明确的海外生产基 地建设的规划,先导智能目前在宁德时代海外订单中的占比处于领先地位,未 来将进一步强化先导智能海外锂电设备的份额以及配套服务能力,与宁德时代 协同推进国际化,也将大幅降低公司海外布局的风险;(3)先导智能自身在中 端、后端的锂电设备优势更为明显,与宁德时代的全方位合作,可以通过宁德 时代的持续反馈进一步提升前端设备的性能,全面完善整线设备生产能力,同 时进入宁德时代供应链所产生的示范效应,将提升先导智能在其他锂电制造企 业中的份额。 根据对全球动力电池未来需求量的预测,在宁德时代未来产能快速增长的 情况下,预计宁德时代2021年、2022年、2023年电芯生产核心设备总采购额 分别约100亿元、120亿元和155亿元,根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未来三 年内,在公司产品质量、服务、技术、价格等条件有竞争力的前提下,宁德时 代按不低于电芯生产核心设备(包括涂布、卷绕、化成等)新投资额50%的额度 给予先导智能优先权,即在前述额度内优先采购公司产品。因此先导智能2021 年、2022年、2023年的订单金额预计不低于50亿元、60亿元和77.5亿元。 参照报告期内先导智能锂电设备的毛利率,假设2021-2023年公司锂电设 备的毛利率为35%,在前述通用假设的前提下(下同),预计2021-2023年本次 战略合作为先导智能新增毛利分别为17.50亿元、21.00亿元和27.13亿元,为 先导智能新增净利润为7.23亿元、8.67亿元和11.20亿元。 ② 设备运维服务采购 先导智能目前拥有上千人的售后交付团队,主要由实操经验丰富的设备工 程师构成,而宁德时代目前正处于规模快速提升的时期,具有设备运维的需求。 战略合作前,上述设备的运维由宁德时代自己负责,先导智能仅提供特定故障 的解决。战略合作后,先导智能可以依托经验丰富的售后人员,组建专职的日 常运维团队,向宁德时代提供“承包式”的设备日常运维服务,既满足宁德时 代提高设备日常运维效率、减少运维人员开支的现实需要,也加速公司从单一 设备提供商,逐渐向服务商的转变,形成持续稳定的“存量收入”,有助于公司 形成提供一体化设备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 该项合作计划于2021年试点开展,根据前述2021-2023年电芯生产核心设 备总采购额以及现有的电芯生产核心设备的价值测算,预计2021-2023年宁德 时代累计电芯生产核心设备总额约200亿元、320亿元和475亿元,按照运维费 用占设备总额比例5%测算,未来三年宁德时代总设备运维服务需求分别为10亿 元、16亿元和23.75亿元。考虑到未来电芯生产核心设备新增投资额50%优先 采购先导智能,暂按先导智能提供的运维服务约占宁德时代设备运维额25%测算, 预计2021-2023年先导智能新增设备运维订单为2.50亿元、4.00亿元和5.94 亿元。 参照报告期内先导智能运维相关服务(包括配件及改造合同)的毛利率, 假设2021-2023年运维服务的毛利率为60%,预计2021-2023年本次战略合作为 先导智能新增毛利分别为1.50亿元、2.40元和3.56亿元,为先导智能新增净 利润为0.89亿元、1.43亿元和2.12亿元。 ③ 智能物流设备采购 先导智能已有智能物流事业部,重点开展锂电整线大物流整体方案、新一 代耐高温高消防标准立体库系统、AGV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并且,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锂电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即从事智能物流 设备的生产研发,致力于实现智能工厂的生产搬运自动化。本次战略合作后, 宁德时代将加大力度采购先导智能的智能物流设备,从而有助于本次募投相关 业务的落地,全面提升公司在智能物流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宁德时代对物流设备的规划,预计2021年物流线订单需求约为24亿 元,且未来订单年均增速约30%,则预计宁德时代2021年、2022年、2023年智 能物流设备总采购额分别约24亿元、31亿元和40亿元。2020年先导智能中标 宁德时代物流线的数量比例为55.89%,假设按先导智能约占宁德时代智能物流 设备采购额50%测算,预计将为先导智能2021-2023年新增智能物流设备订单 12亿元、15.5亿元和20亿元。 参照报告期内先导智能物流设备的毛利率,假设2021-2023年物流设备的 毛利率为30%,预计2021-2023年本次战略合作为先导智能新增毛利分别为3.60 亿元、4.65元和6.00亿元,为先导智能新增净利润为1.22亿元、1.58亿元和 2.04亿元。 ④ 联合采购 先导智能作为锂电设备厂商,对于PLC、工控机、传感器、触摸屏/显示器、 控制器/驱动器、伺服马达、CCD、激光器、机器人等高值易耗品零部件拥有巨 大的采购需求,2020年上述类型零部件的采购额合计为11.96亿元。公司零部 件的采购量与订单金额相关,2020年1-9月先导智能新增订单金额同比增长 126.13%,假设2021年高值易耗品零部件的采购额为18亿元,且未来新增订单 增速约30%,预计先导智能2021-2023年高值易耗品零部件的采购额分别为18 亿元、23亿元和30亿元。 对于宁德时代,建设锂电生产线,除了需要购买锂电设备,同样需要采购 前述零部件完成产线控制、调度、日常运维等其他各项功能,并且由于宁德时 代的扩产计划庞大和日常运维需求较大,对于前述零部件有着不亚于先导智能 的巨大采购需求,预计2021-2023年上述高值易耗品零部件的采购量合计约为 67亿元。 由于双方存在同类采购需求,未来可以基于战略合作达成联合采购机制, 共享优质供应商资源。双方采购部门将组建联合小组,基于本次深化战略合作 的前提,联合分析优质供应商资源并组织集中采购。具体来说,对于宁德时代 具有价格优势的零部件,宁德时代将向先导智能导入核心供应商资源及优惠价 格,实现更大规模化集采,降低单位成本。此外,下游零部件的交货时间对供 应商的生产、发货时间影响较大,双方达成联合采购机制后,能够锁定供应商 的产能,确保交付时间。 根据公司采购部门反馈,预计采购量提升后能够节省采购成本约3%-5%,经 复核2020年与2019年重复采购的高值易耗品零部件的量价关系,3%-5%基本符 合行业情况。预计公司2021-2023年高值易耗品零部件的采购额分别为18亿元、 23亿元和30亿元,如联合采购降低采购成本4%,则预计2021-2023年本次战 略合作为先导智能新增毛利分别为0.72亿元、0.92元和1.20亿元,为先导智 能新增净利润为0.61亿元、0.78亿元和1.02亿元。 综上,在相关假设及预测均满足的条件下,本次战略合作在未来三年内预 计将增加公司订单规模247.44亿元,增加毛利90.18亿元,增加净利润38.79 亿元。本次定量测算过程基于锂电行业的发展趋势、宁德时代未来的设备采购 规划、先导智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具备可执行性。 (三)本次战略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可执行性以及法律约束力 1、《补充协议》已对合作目标及细节进行了明确约定,具有可执行性 在合作目标方面,《补充协议》已根据行业特点及双方在国际化、产业发 展等方面的共同诉求提出了具备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目标。 在合作方式及合作领域方面,《补充协议》进行了全面的细化,具体包括: (1)结合先导智能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方面的实际需求,将宁德 时代能够给予先导智能的战略性资源,分为技术资源的支持、盈利能力的提升 以及全球商务协同的支持三大部分;(2)对每一部分合作的具体内容、方式进 行了专项且较为详细的约定,便于双方执行;(3)对于电芯生产核心设备未来 的采购提出了可以量化并执行的具体目标。 2、《补充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并已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 为保障本次战略合作的效果,《补充协议》已约定了如双方未能执行的法律 后果。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已就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出具 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为落实战略合作,发行人已与宁德时代签署了《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 已经双方签署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补充协议》对双方战略合作目标、合作方 式及合作领域进行了明确约定,具备相应的可行性”。 3、公司与宁德时代均对本次协议的具体内容履行了公告义务 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司与宁德时代已分别公告了本次《补充协议》的 签署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就协议中约定的具体事项接受广大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监督。后续在战略合作期限内,公司、宁德时代也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具体战略 合作事宜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引入战略投资者失败的风险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宁德时代作为公司的战略投 资者。以2020年12月9日总股本为基准并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上限测算,发行完成后,宁德时代持有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10%,成为 公司战略投资者。 公司已与宁德时代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和《补充协 议》,宁德时代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但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同意注册,在此之前公司不得实施本次发行。不排除因中 国证监会不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导致上述协议无法顺利履约,本次发行方案因 此终止。若本次发行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失败,发行人将无法及时利用本次募集 资金用于“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 能级提升项目”、“先导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体系建设项目”、“锂电智能制造数 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可能对发行人的日常 经营和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2、《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2020年9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2月,经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了《补充协议》。《战略合作 协议》和《补充协议》对本次战略合作的具体合作目标、合作细节、宁德时代 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双方的合作方式、合作领域等事项进 行了明确约定。《战略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的最终效果视双方在市场、研 发与技术、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开展情况而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 未来宁德时代未能有效执行《战略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中的相关内容, 或者相关协议中内容的执行效果未能达到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造成 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与商誉相关的风险 2017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泰坦新动力100%股权后,在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形成商誉。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商誉账面金额为109,073.32万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56%,全部为收购泰坦新动力形成的商誉。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泰坦新动力实现营业收入分 别为48,069.19万元、128,723.05万元、115,199.21万元和29,900.49万元, 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213.37万元、39,848.21万元、26,119.26万元和 -4,239.07万元。2020年1-9月,泰坦新动力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下滑, 主要原因为:1、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影响,已发往客户处的设备的调试验收被迫 延迟,收入确认有所延后,对当期收入确认影响较大;2、受泰坦新动力主要客 户扩产计划延期、泰坦新动力内部调整、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内部竞争加剧等 因素的影响,新增订单数量、金额低于往年;3、2020年1-9月确认收入的订单 毛利率低于2019年同期;4、泰坦新动力的费用未随着收入的减少而呈现同比 例减少。 近年来,公司对泰坦新动力的管理层进行了调整,以进一步推动其与母公 司在技术、渠道方面的整合,提升泰坦新动力的市场竞争力。从行业环境和短 期实际经营情况看,下游锂电行业已经进入新一轮的投资扩张周期,泰坦新动 力作为锂电的后端设备制造商,近几年与先导智能前端、中端的锂电设备已形 成了良好的互补及协同效应,并自2020年以来持续获得下游锂电池厂商的订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坦新动力的在手订单金额逾16亿元(不含税),2020 年新增订单同比较2019年增长187%。泰坦新动力的主要销售模式为以销定产, 考虑正常的设备生产、安装、调试、验收周期,预计2020年未完成订单多数会 在未来1年左右生产完成及确认收入。同时,泰坦新动力从研发方案、供应链 管理等方面出发,进一步降低了项目成本,预计毛利率能够恢复到正常水平。 从中长期经营规划来看,本次战略合作的开展也将进一步促进泰坦新动力与宁 德时代的业务合作,泰坦新动力在锂电后段生产环节的技术优势将得到发挥, 此外,泰坦新动力与宁德时代的技术合作将进一步提升泰坦新动力的工艺技术 水平和品牌价值,使其在全球电动化趋势加速中实现对国内国际头部电池厂商 的配套,因此中长期业绩也能够获得有力支撑。基于上述短期和中长期情况并 考虑锂电行业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经营情况良好,2020年 末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在 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测试时,公司充分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结 合已获取的内部与外部信息,合理判断、识别商誉减值迹象,并结合商誉减值 测算结果判断商誉减值情况。2020年末,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时,以泰坦新动 力长期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作为资产组。经初步测 算,泰坦新动力商誉有关的资产组在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大于泰坦 新动力2020年末资产组账面价值及商誉账面价值(不含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 之和。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尚未发生减值,但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行情的恶化, 消费者及客户需求的变化、行业竞争的加剧、关键技术的更替和国家法律法规 及产业政策的变化等均可能对泰坦新动力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因此公司未来 仍然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并可能对公司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重大风险提示 ............................................................................................................... 1 目 录 ......................................................................................................................... 16 释 义 ......................................................................................................................... 1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1 一、公司基本情况............................................................................................... 21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 22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 22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23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24 六、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42 七、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50 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5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5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56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56 四、募集资金投向............................................................................................... 5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8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9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59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59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 60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60 二、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67 三、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71 四、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73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7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7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123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25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展情况......................................... 126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127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33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 13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33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134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134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说明......................... 134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134 七、宁德时代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 性资源,大幅促进上市公司市场拓展,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销售业绩大幅提升 ............................................................................................................................. 135 第六节 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情况 ............................................................................. 142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142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44 第七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47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失败的风险..................................................................... 147 二、《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147 三、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147 四、下游锂电池行业波动的风险..................................................................... 148 五、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148 六、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149 七、新产品研发风险......................................................................................... 149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149 九、宁德时代订单波动的风险......................................................................... 150 十、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150 十一、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151 十二、商誉减值的风险..................................................................................... 151 十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市场消化风险......................................... 153 十四、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153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 154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 行人/先导智能 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指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行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A股 指 在深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先导智能 普通股A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泰坦新动力 指 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意领电子 指 无锡意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LEAD USA 指 LEAD INTELLIGENT EQUIPMENT (USA) LLC,系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 LEAD EU 指 LEAD INTELLIGENT EQUIPMENT (EUROPEAN) AB,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昊圣科技 指 珠海昊圣科技有限公司,系泰坦新动力的全资子公司, 已于2020年9月注销 先导新动力 指 珠海先导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系泰坦新动力的全资子 公司 欣导投资 指 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先导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先导厂 指 无锡先导电容器设备厂 上海元攀、嘉鼎投资 指 上海元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石河子 市嘉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先导控股 指 先导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Lead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注册资本:88,144.627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燕清 成立日期:2002年4月30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1年12月27日 住所:江苏省无锡新吴区新锡路20号(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18 号)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先导智能 股票代码:300450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软 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高端自动化成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为锂电池、光伏电池/组件、汽车、薄膜电容器等节能环保及新能源产品的生产 制造商提供高端全自动智能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股)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 数量(股) 1 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6.93% 237,245,085 41,000,000 质押 41,000,000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26% 72,790,748 0.00 - - 3 上海元攀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7.04% 62,060,363 0.00 - - 4 无锡先导电容器设备厂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92% 43,383,848 0.00 - - 5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境外法人 1.81% 15,980,244 0.00 - - 6 王德女 境内自然人 1.76% 15,491,084 0.00 - -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 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1.76% 15,465,740 0.00 - -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其他 1.28% 11,281,359 0.00 - - 9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建设银 行-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 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其他 1.23% 10,839,767 0.00 - -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优势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5% 7,461,570 0.00 - -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珠海昊圣科技 有限公司 珠海先导新动力 电子有限公司 100.00% 王燕清 无锡先导电容 器设备厂 上海元攀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拉萨欣导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泰坦新动力电 子有限公司 LEAD INTELLIGENT EQUIPMENT (USA) LLC LEAD INTELLIGENT EQUIPMENT (EUROPEAN) AB 无锡意领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70.56%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4.92% 7.04% 26.93% 94.00% 100.00%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20年9月30日,欣导投资持有公司237,245,085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26.93%,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幸福中路19号3-302 法定代表人 王燕清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7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 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 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投资咨询)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的销售;租赁服务。(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 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 理财产品和相关延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 股权结构 王燕清持有94%的股权;王建新、王建清各持有3%的股权 欣导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555,293.08 1,181,870.74 净资产 659,557.15 557,607.05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419,646.35 473,208.39 净利润 68,841.40 54,378.70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9月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0年9月30日,王燕清先生通过欣导投资、上海元攀和先导厂合计 控制公司342,689,29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8.8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燕清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 创立无锡先导电容器设备厂;2002年,设立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任 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7月,设立无锡先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业务所属行业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中国国 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5专用 设备制造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管理体制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指导结合相应协会协调管理 下的市场竞争体制。政府相关部门注重行业宏观管理,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根据下游产品不同,企业通常接受相应协会的管理。协会侧重于行业内部自 律性管理,包括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 工业自动化分会、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 源行业协会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颁布时间 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相关内容 2015年5月 《中国制造2025》 国务院颁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为十大重 点发展领域之一 2016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 要求加快发展新型制造业,实施高端装备 创新发展工程,明显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 系统集成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 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强化智能制 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支撑软件等 基础;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施制造 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新能源汽车位 于战略新兴产业第二,再次强调五年产销 量目标500万辆 2016年10月 关于印发《锂离子电池综合标 准化技术体系》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标准化工作的总 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快产品安全等重点 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完善和优化锂离子电 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加强标准制修订 工作,做好重点标准的宣贯实施,促进产 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017年1月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准入管理规定》 新规定从企业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 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 品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提高了准入门槛, 并强化了安全监管要求,目的在于有效提 高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2017年3月 《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 行动方案》 2018年前保障高品质动力电池供应;2020 年前保障高品质动力电池供应;2020年实 现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大规模应用; 2025年实现动力电池基础研究技术变革 和开发测试 2017年4月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020年新能源车产销200万辆,到2025 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 2018年2月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 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 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 2018年7月 《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 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提出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 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2019年1月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 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本)》 提出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 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鼓励企 业推动生产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积极建 设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 (MES)、供应商关系管理(SRM)、仓库管 理系统(WMS)等信息化系统,推动企业数 颁布时间 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相关内容 字化建设。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及 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 的各个环节。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制 造,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生产周期,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 能源利用率 2019年3月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 知》 提出:(1)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 强”;(2)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 力;(3)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 (4)营造公平环境,促进消费使用;(5) 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安全 2019年7月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 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修改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2021年 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 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 完善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 积分灵活性措施 2019年8月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7936号建议的答复》 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对禁 售传统燃油汽车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全 面科学对比分析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 汽车在技术成本、节能减排、市场需求等 各方面的潜力和作用。从我国地域广阔、 发展不均衡的国情出发,组织开展深入细 致的综合分析研判,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 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 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 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2019年8月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 消费的意见》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 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 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 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2019年12月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年)(征求意见 稿)》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5%左右。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 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插电式混 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 至2.0升/百公里 2020年2月 《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 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继续支持智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以 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巩固产业链竞争 优势。重点支持5G、工业互联网、集成 电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 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 性新兴产业 2020年2月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加 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 见》 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 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 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 城市公交。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 推动居民家庭文化消费升级。加快发展超 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 颁布时间 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相关内容 信息产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 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 品智能化升级。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 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各地区结 合实际制定奖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消费更 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合 理引导消费预期。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 加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技术规范,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实施指导意 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 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 额 2020年4月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 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 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 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 2020年11月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年)》 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 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 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同时,2021 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 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 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 不低于80%。 (三)行业发展概况 自动化设备主要指服务于制造业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也称智能制造装备,主 要功能是实现加工对象的连续自动生产,加快投入物的加工变化和流动速度,减 少人工投入的同时提高产品良率,保持高质量和高效率的生产水平。 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在国家出台包括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2006)》和《装备制造业调整和 振兴规划(2009)》等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后,行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规模不断 扩大。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相关报告,2010年到2017年,我国智能制造行 业持续保持快速增长,2017年产值规模约为1.5万亿元,预计2024年产值规模 将超过4.6万亿元,目前装备制造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北和长三角等地。 图1:2010-2024年中国智能制造业产值规模测算 单位:亿元 3,400 4,200 5,100 6,541 8,100 9,963 12,233 15,000 18,000 22,500 29,250 33,638 38,683 42,551 46,807 -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50,000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E 2019 年 E 2020 年 E 2021 年 E 2022 年 E 2023 年 E 2024 年 E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具有以下特点:1、产业关联度高,与下游行业发展密切 相关;2、产品成套性强,需要各环节之间紧密配合。因此产品研发周期较长, 对企业的专业化研发技术能力要求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技术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持续进步,重大技术装备自主 化研发水平已有显著提升,部分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已跃居世界前列,装备制造业 整体竞争力迅速逼近世界领先水平。按照《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十二五”发展规 划》设定的发展目标,2020年我国智能制造装备将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销售收入将超过30,000亿元。 发行人目前从事的业务板块包括锂电池设备、光伏自动化生产配套设备和薄 膜电容器设备,各业务板块所处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1、锂电池设备行业 (1)行业概况 锂电池加工设备包括生产线上所需的各类设备。锂电池作为一种可充电电池, 其原理是依靠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移动来实现充放电目的,主要应用于手机、笔 记本电脑等数码产品以及电动汽车、储能等领域。锂电池的性能主要受材料、配 方及生产工艺影响,生产效率主要取决于设备的精准度和稳定性。 锂电池生产流程可分为前端、中端和后端三段,工艺及对应设备情况如下: ①前端工艺 前端为极片制片环节,对设备的性能、精度、稳定性、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 能等有较高要求,主要包括搅拌、涂布、辊压、分切以及极耳成形等工序,对应 包括涂布机、辊压机、分条机、制片机等设备。其中,涂布是前端工艺中的关键 工序,主要是将搅拌后的浆料均匀地涂在金属箔片上并烘干成正、负极片。涂布 机作为前端核心设备,涂布速度、涂布重量与厚度的一致性、涂层与基层的粘接 性都是衡量其性能的主要指标。 ②中端工艺 中端为电芯装配环节,对精度、效率、一致性要求较高,主要包括卷绕、叠 片、入壳、注电解液等工序。中端锂电设备主要用于电芯制作,包括卷绕机、叠 片机等。其中,卷绕作为中端工艺中的关键工序,主要将阴阳极片和隔膜主动放 卷、自动纠偏,与隔膜一起按工艺要求进行自动卷绕。卷绕机是中端核心设备, 衡量指标包括卷绕张力波动、卷绕速度等,涉及自动张力控制技术、自动纠偏技 术和精密机械制造等多项技术。 ③后端工艺 后端是电化学环节,主要包括电芯化成、分容、检测以及组装电池组等。后 端锂电设备主要用于检测和封装,包括化成柜、分容柜和激光焊接机等。 锂电池生产工艺复杂、技术更新快,不同型号电池、甚至同一型号电池不同 厂商采用的生产工艺均会存在差异。锂电池生产的一般工艺流程如下: 锂电池厂商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生产线各个环节所需设备,不同环节的设备之 间的融合程度会直接影响生产自动化水平的提升效果。随着“生产线交钥匙工程” 概念的提出,整条锂电池生产线设备的研发生产能力已逐渐成为衡量设备供应商 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目前,公司已具备包含前端、中端及后端的整线设计生产 能力,可以有效保障不同生产环节之间的协同性。 (2)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目前,锂电池行业整体产业链重心已转移至亚洲,市场份额主要由中国、韩 国和日本占据。日本锂电池产业发展偏重于动力锂电池,而韩国锂电池产业受本 国消费类电子品牌三星、LG等厂商的影响,更注重于消费类锂电池的研发与生 产。近年来,中国动力锂电池和消费类锂电池占全球市场份额在同步上升。 我国锂电池设备产业链在前端、中端、后端以及整线方面都涌现了一批颇具 实力且具有民族品牌的装备制造商,包括先导智能、赢合科技、科恒股份、金银 河和杭可科技等。受益于下游产业扩张、设备自动化率和国产化率提升等利好因 素,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2018年全国锂电设备产值已达到 186.10亿元。同时,锂电池行业向头部集中的趋势明显,设备供应商对核心客户 服务能力,尤其是与锂电池头部生产企业的深度绑定程度已成为提升市场份额的 关键因素。 (3)行业内主要企业 日韩等国家的锂电设备制造行业起步较早,在技术方面积累了一定先发优势, 主要企业概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锂电设备 公司情况简介 1 日本平野 涂布机 创立于1935年,主要从事制造和销售涂布相关设备和 化学相关设备。产品包括光学功能膜涂布生产线、柔性 线路板涂布生产线、电池极片涂布设备、无纺布制造设 备等 2 日本CKD 卷绕机 成立于1943年,主要生产的产品有自动化机械、气动 控制系统、流体控制系统以及省力系统,锂电设备主要 是锂离子电池用卷绕机,是日本卷绕机行业的领先企 业,产品具有高精度、高卷绕速度、彻底防尘的特点 3 韩国PNT 涂布机、辊压 机、分条机、 卷绕机等 成立于2003年,是韩国最负盛名的生产涂布机、辊压 机、分条机、卷绕机的公司,专业从事研发制造锂电池 及隔膜的涂布设备、各种光学涂布设备,及电解铜箔设 备,主要客户包括三星SDI、LG化学、LGE、 SKInnovation、以及CheilInd等知名企业。此外,公司 产品也远销中国、美国、日本等国家 国内企业通过多年积累,逐步掌握了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流程,目前国内高端 核心设备的行业集中度较高。除公司外,主要企业概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锂电设备 公司情况简介 1 赢合科技 卷绕机 成立于2006年,能够提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整线方案, 服务包含自动化生产工艺实现、动力辅助、环境控制和 建筑规划设计等全套解决方案。主要为国内生产动力、 储能及数码类锂电池的新能源企业提供全套智能化生 产线的解决方案及配套服务 2 科恒股份 涂布机 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锂 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稀土发光材料等。全资子公 司浩能科技是国内领先的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解决 方案的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为涂布机、辊压机、分条 机、水处理反渗透膜涂布机、光学膜涂布机等 3 金银河 涂布机、分切 机、卷绕机等 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输送计量、混合、分 散、反应、灌装、包装、在线检测、中央控制等智能化 系统研发、设计、生产的全球制造及服务供应商,产品 主要应用于有机硅及高分子化合物、锂电池行业、生物 化学等领域。锂电设备客户包括国轩高科、比亚迪等 4 杭可科技 充放电设备、 内阻测试仪等 成立于2011年,主营业务为各类可充电电池,特别是 锂离子电池的后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 并能提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①市场需求情况分析及变动原因 A、锂电池市场的需求分析 20世纪90年代,日本索尼公司开创了锂电池商业化生产的先河,锂电池作 为新兴的储能组件进入商业化推广的阶段。经过多年发展,该产业已经形成专业 化分工程度高的完整产业链,全球锂电池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锂电池的应用 领域从最初的小型数码产品发展至电动汽车、储能汽车等大规模储能产品。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锂电池市场规模442亿美元, 锂电池需求量达到158.89GWh,其中以手机、移动电源为代表的消费锂电池市 场规模占比43.49%,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占比41.34%;以 发电储能、移动基站电源为代表的工业储能锂电池市场规模占比15.17%。根据 国际市场研究机构Adroit Market Research发布的报告称,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 将在2018-2025年的预测期内以14.3%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预计到2025年, 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估计将超过1,000亿美元。 国内锂电池市场的发展与全球市场基本同步,都处于行业的高速增长期。目 前,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分为消费锂电池和动力锂电池。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 补贴政策的推广,电动汽车行业整体呈现爆发式增长,动力类锂电池销售额占比 逐年提升。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测算,2019年动力锂电池出货量为 71GWh,同比增长9.2%,市场规模为710亿元。 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到2020年,我国新 能源汽车的产量达到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而2019年国内新能 源车产量为124.2万辆,累计销量120.6万辆,距离2020年500万辆还有255.2 万辆的空间。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预计2020年国内新能源车产量将 达到193.6万辆。由于高端车型占比提升,单车带电量也将提升,合并考虑每年 旧电池替换、租赁或者换电模式的需求量,预计到2020年,国内动力电池的需 求量将达到104GWh。 B、锂电设备市场的需求分析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我国2018年锂电设备需求达到206.8 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国产锂电设备产值达到186.10亿元,占设备总需 求量的比例接近90%。锂电设备需求增长原因主要如下: a、动力锂电池龙头企业扩张 中国动力锂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宁德时代与美国Powin Energy公司签订 1.85GWh电芯供货合同;比亚迪与墨西哥能源基金组织Pireos Capital签署 100MWh电池储能系统合作方案。目前,包括宁德时代在内的多家动力锂电池企 业已公告未来产能扩张及扩建项目的计划。 b、自动化水平升级带动国产化率提升 近年来国内锂电设备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备效率、精度、稳定性、自动化 水平与国际顶尖技术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部分国产设备已进入高端产品市场。 同时,国内企业积极提高自身服务响应速度,为下游厂商提供优质配套服务。在 技术、服务及成本等优势支持下,国产锂电设备已逐步实现替代进口。 ②市场供应情况的分析及变动原因 A、全球锂电池市场的供应分析 随着锂电池应用领域拓宽,生产成本下降,全球锂电池产业快速增长。根据 国际市场研究机构Adroit Market Research发布的报告称,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 将在2018-2025年的预测期内以14.3%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预计到2025年, 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估计将超过1,000亿美元。 2001年之前,日本基本垄断了全球的锂电池生产。随着中国加入WTO,全 球制造业中心向中国转移,中国逐渐成为全球规模最大、产业链最齐全的电子制 造中心。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我国锂电池产量占全球的市场份额由2011年 的33%增至2017年的65.49%,产值从2011年277亿元增加至2018年的1,550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8%。自2015年赶超日本后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主要的 锂电池生产国。目前国产电动汽车主要采用国产电芯,电动汽车爆发式的增长带 动中国锂电池市场份额的提升,2018年中国动力锂电池全球动力出货量占比约 为67.74%。 B、锂电设备市场的供应分析 随着下游锂电池行业迅速发展,锂电池设备供应商数量也快速增长,但多数 企业受限于产能且仅在一个或几个工艺环节保持技术领先性,能覆盖的设备品种 有限。未来随着锂电池市场份额进一步向头部锂电池企业集中,下游锂电池企业 对一体化设备、整线生产设备需求的增长,覆盖设备较为单一、资金实力较弱和 研发实力落后的企业将被市场挤压。锂电设备龙头企业对大中型企业并购整合将 加速,行业整体技术研发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2、光伏自动化生产配套设备行业 (1)行业概况 光伏发电是利用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量直接转换为电能,是当前主要的 太阳能利用方式。2017年11月,国家十六部委出台的《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 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认定光伏行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 争力的优势产业。根据国家能源局和国际能源署(IEA)的相关统计,2013年至 2019年我国光伏发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12.92GW、10.60GW、15.13GW、 34.54GW、53.06GW、43.4GW和30.1GW,对应全球光伏发电市场新增装机容 量分别为39GW、38GW、51GW、75GW、99GW、102.2GW和114.9GW,中国 市场以外的全球光伏市场从2018年的58.8GW增长至2019年的84.9GW,同比 增长44%。 图2:中国与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机容量走势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21世纪可再生能源政策网络、国际能源署(IEA) 目前太阳能电池主要分为硅基电池(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和新型电池三大 类,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半导体PN结的光伏效应,使不均匀半导体或半导体与金 属结合的不同部位产生电位差,将太阳辐射直接转换为电能,再通过多片太阳能 电池组成的电池组件加上接线柱和外部连接,实现向外输送电力。 光伏产业链由硅料、铸锭或拉棒、切片、电池片、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 等环节组成。公司所生产的光伏自动化生产配套设备主要应用于光伏产业链中的 电池片和电池组件生产环节,其核心功能是替代人工,使部分耗时、费力的工序 实现自动化,达到节省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等效果。 (2)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2013年之前,国内光伏应用市场规模较小,国内光伏产品大部分销往国外 市场。近年来,国内能源需求日益增加,国家对环保问题持续关注,环保标准日 趋严格,新能源补贴支持政策的先后出台对我国光伏行业发展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光伏发电作为绿色能源开始得到广泛应用。 光伏自动化生产配套设备行业市场化程度高,行业竞争较为充分,包括公司 在内,光伏组件环节中已有金辰股份、博硕光电等在内的多家企业拥有光伏组件 生产线成套设备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凭借多年积累的产品研究和开发经验,公司依托半片、叠瓦和多主栅(MBB) 等核心技术,已经成为光伏组件生产配套设备领域领先的供应商。公司自主研发 的最新型MBB多栅串焊机与半片技术相结合,在业内首次实现了多栅半片高速 量产。 (3)行业内主要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光伏自 动化设备 简介 1 金辰股份 光伏组件生 产线成套设 备 成立于2004年,是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工业企业全自动化 生产解决方案系统集成的供应商,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 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自动化生产单 元设备、图像检测设备、生产信息化软件产品及制造执 行系统软件(MES)和设备自动化监控系统等 2 博硕光电 光伏组件生 产线成套设 备 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太阳能产业为核心,集科研、 生产、销售、安装、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企业, 主要产品有太阳电池组件全自动生产线、全自动串焊机、 层压机、装框机、测试仪等系列光伏产品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光伏自 动化设备 简介 3 奥特维 串焊机 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注于光伏组件自动化设备的制 造商。公司主要产品为包括CHS150系列自动串焊机、 在线贴膜机和离线贴膜机、CHD150-M2200双线机等 (4)市场供求情况及变化原因 目前,光伏发电还未实现大规模“平价上网”,对政府补贴政策仍存在依赖, 受宏观经济状况影响,行业整体呈现一定周期性。 国内光伏自动化设备制造行业起步较晚。目前,下游光伏生产企业对技术复 合度高、运行稳定性强的中高端光伏自动化生产配套设备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 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光伏生产企业自动化改造需求仍将持续扩大,自 动化配套设备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3、薄膜电容器设备行业 电容器应用广泛,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被动电子元器件之一。电容器按介质材 料可分为薄膜电容器、铝/钽电解电容器、陶瓷电容器等。其中,薄膜电容器是 指以电工级电子薄膜为电介质的电容器,具有电容量稳定、损耗小、绝缘电阻高、 频率特性好、性能稳定、可靠性高、耐电压特性优异、品种多、应用面广等优点。 随着电力、电子工业的发展,下游产品对薄膜电容器性能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电容器生产厂商相应提高了对制造设备的技术标准。为适应不断提高的技术要求, 避免人工操作造成的误差,薄膜电容器设备向自动化方向演进。自动化设备行业 发展前期,受限于国内技术水平低,薄膜电容器设备需大批量从日本、美国、意 大利、瑞士、韩国和台湾等国家及地区进口。2003年,我国电容器进口关税取 消,吸引众多外商投资,电容器市场规模攀升。同时,随着国内企业加大研发投 入,自动化设备制造企业水平得到快速提升,逐渐呈现国产设备替代进口产品的 趋势,国内电容器市场逐步扩大。 根据电极形成方式的不同,薄膜电容器可以分为箔式薄膜电容器和金属化薄 膜电容器。箔式薄膜电容器和金属化薄膜电容器的生产流程中,卷绕属于核心工 艺,卷绕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对薄膜电容器的质量具有很大影响。同时,高速分切 机、喷金机、赋能分选机、焊接组装机、真空环氧灌注机以及测试/检查机等制 造设备的可靠性和灵活性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薄膜电容器的性能和质量。 薄膜电容器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传统应用领域包括电力、通讯、照明和家电 等,新能源应用领域包括风能、太阳、光伏发电、电动机车、混合动力汽车及电 动汽车等。随着未来光伏发电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壮大,预计未来新能源应 用领域将成为薄膜电容器需求的主要推动因素,也将带动上游薄膜电容器设备需 求继续增加。(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