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1),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信”)、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峻银”)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合信、峻银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合信、峻银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 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1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合信、峻银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证监会公告[2020]1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1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合信、峻银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 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合信、峻银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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