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300ETF :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1年02月27日 01:21:34 中财网
原标题:AH300ETF :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2月26日

送出日期:2021年2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沪港深300ETF

基金代码

517300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年2月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10月12日

基金经理

苏天醒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备选成分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
投资于其他股票(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
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相应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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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
资目标。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
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在正常市场
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
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
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
能带来影响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
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沪港深3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
合型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标的指数所代表的
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标的包括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
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


注:请投资者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发布定期报告。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发布定期报告。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0
投资人在申购本
基金份额时,申
购代理机构可按
照不超过0.5%的
标准收取佣金,
其中包含证券交
易所、登记机构
等收取的相关费
用。

赎回费-0
投资人在赎回本
基金份额时,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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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代理机构可按
照不超过0.5%的
标准收取佣金,
其中包含证券交
易所、登记机构
等收取的相关费
用。


申购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
用。本基金的申购费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2、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申购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
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详见2018年4月17日刊登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年费率:0.50%;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
0.50%
托管费
年费率:0.10%;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
0.10%
基金合同生效后
的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
年费率:0.03%;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
支付。就每个计费季度而言,应支付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为下述(a)、(b)两项金额中的较高
者:
(a)根据计费公式(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按照基金当季存续天数所
计算的许可使用基点费;
(b)下限金额/当季天数×基金当季存续天
数。(下限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

0.03%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证券及期货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上市费及年费、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
的各项合理费用、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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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
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的风
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
金估值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不可抗力。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

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
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送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
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成份股增发、送配等所获收益可能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
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
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
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
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
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指标的数。基于
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
投资人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

格折溢价的风险。

6、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证券交易所发布参考基金份额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与实时

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人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需投资人自行承担。

7、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如果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包括组合证券名单、数量、现金替代标志、

现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额等出错,将会使投资人利益受损或影响申购赎回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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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退市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

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9、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股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

投资人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股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股,

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10、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赎回失败。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

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

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11、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

素,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2、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投
资人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登记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实施货银对付制度,对投资人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
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人带来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人利益受
损的风险。

13、操作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

作规程等引致风险,例如,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越权违规交易、欺诈行为及交易错误等风险。

14、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会投资香港市场股票,投资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

政策、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
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1)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
港股通在市场准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税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
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及其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
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
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或交易失败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会投资香港股票。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
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
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
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人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3)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
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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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机制下交易
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5)税务风险
香港市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能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
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香港市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
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市场所在地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
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www.gs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9-258-2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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