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美迪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美迪凯:美迪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美迪凯 股票代码:68807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MDK Opto Electronic Corporation Limited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 号大街 57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 一 年 三 月 一 日 特别提示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本公司”、“发 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发行人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 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 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 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46.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9.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2.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3.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截至2020年2月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4.02倍,本次发 行价格10.1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 盈率为62.15倍,高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133.3334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数量为6,973.6598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7.38%。公司上市 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 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 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 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 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 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 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 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光学光电子元器件产品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较快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类产品和服务均主要应用于各类光学传感器及摄像头模 组上,其实现的功能主要包括光学成像与生物识别,并广泛应用于如智能手机、 数码相机、安防摄像机等终端产品。光学光电子元器件丰富的终端应用场景及活 跃的终端消费市场决定了各细分领域产品的技术与工艺要求较为多样化,且技术 迭代与相应的市场需求变化较快。 随着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等新兴科技行业的升级换代,各类光学传感器及摄像 头模组的技术迭代、产品更新可能会带来新的市场需求。如果发行人未来无法对 新的市场需求、技术趋势作出及时反应,或是公司设计研发能力和技术迭代速度 无法与下游及终端客户持续更新的需求相匹配,则可能使公司相应产品和服务的 市场份额降低,进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且多项主要业务面向单一客户,公司经营业绩 受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订单数量及价格变动影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相对集中,主要为京瓷集团、AMS、汇顶科技、 舜宇光学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36%、78.69%、82.83%和89.85%,其中,公司对京瓷集团、AMS和汇顶科技 三个客户合计形成的收入分别为6,520.25万元、21,503.73万元、18,291.67万元 和15,732.18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31.83%、64.32%、60.17%和 78.34%。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主要系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不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 面向消费者,而是作为中间产品或服务,应用于下游光学传感器及摄像头模组行 业,而下游行业集中度比较高所致。 由于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公司的多项产品和服务均面向单 一客户。报告期内对公司收入和盈利影响较大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为传感器陶瓷基 板精密加工服务、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联结件和半导体晶圆光学解决方案。其 中传感器陶瓷基板精密加工服务面向的客户为京瓷集团、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 联结件的客户为AMS,传感器陶瓷基板精密加工服务和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 联结件均为苹果产业链业务;半导体晶圆光学解决方案的客户为汇顶科技,应用 于超薄屏下指纹模组中。公司于2017年下半年完成传感器陶瓷基板精密加工服 务和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联结件业务的开发,于2018年开始大批量供货;于 2019年底完成半导体晶圆光学解决方案的开发,并于2020年开始量产并批量供 货。报告期内,上述三项业务的收入合计分别为918.24万元、14,552.70万元、 12,330.99万元和12,328.8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9%、 43.56%、40.75%和61.55%。 由于上述三项业务对公司收入和盈利有较大影响,同时客户和应用领域也较 为集中,上述三项业务的订单数量和价格变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波动。如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受京瓷集团对传感器陶瓷基 板精密加工服务补贴政策执行完毕、苹果产业链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而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受苹果产业链需 求上升及汇顶科技的新业务拉动的影响。 由于下游产业从产品质量和供货稳定性等因素出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 商。公司和京瓷集团、AMS、汇顶科技保持了较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双方的合 作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如果因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同时或相继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丧失竞争力,使得京瓷集团、AMS和汇 顶科技等主要客户降低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采购量和采购价格,甚至停止与公司 合作,则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领域为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各类智能终端, 终端产品的更新换代具有一定周期性特征,代际产品的出货量会有所波动。此外, 宏观经济形势也会对各类智能终端产品的出货量造成较大影响。如果终端产品的 出货量出现明显的下降,也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对苹果公司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中,最终客户为苹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收入 占比较高,苹果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影响较大。公司应用于苹果手机产业链的产 品和服务主要为传感器陶瓷基板精密加工服务、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联结件, 直接客户为京瓷集团、AMS,终端客户为苹果公司。报告期内,这两种产品和 服务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9%、43.56%、40.58%和46.68%。 苹果公司作为全球市值最高的消费电子企业之一,其硬件、软件及服务产品已形 成良好生态,具备全球领先的竞争力。 根据知名信息技术研究和分析机构Gartner在2020年6月发布的分析报告,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年一季度智能手机的整体销量同比下滑20.2%; 2020年一季度苹果手机的整体销量同比下降了8.2%。受益于苹果公司领先的市 场地位,苹果手机的市场表现优于全部智能手机市场。未来,受新冠疫情影响, 如果苹果产品出货量出现持续的下滑,发行人苹果产业链业务收入有可能随着苹 果手机出货量下降而减少。 此外,若未来随着苹果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情况出现较大变动,苹果公司无 法保持现有在产品的工业设计、用户体验、品牌声誉方面的优势,经营情况出现 重大、持续的不利变动,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以及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 (四)无法持续维持高毛利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07%、58.37%、48.78%以及58.04%, 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公司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得益于部分附加值较高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 半导体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1.71%、43.73%、 31.46%及35.64%,其毛利率分别为67.84%、73.92%、61.14%及65.10%;生物 识别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0.11%、21.18%、27.82% 及41.82%,其毛利率分别为84.27%、63.86%、64.15%及69.84%。下游及终端 产品快速的技术迭代和较高的技术要求,使公司需要持续投入研发并对新技术进 行产业化,以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如果公司无法持续依靠技术优势保持产 品和服务的较高附加值,可能导致公司的毛利率下降。 随着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相关技术的发展及专业人才的增多,未来行业壁垒可 能被削弱,市场竞争可能日趋激烈。因此,公司可能将面临主要客户减少采购需 求或降低采购价格的情形,导致营业收入下滑,进而使毛利率下降。 此外,公司的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且毛利率水平较高,汇率波动会对公司毛 利率产生较大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10%、79.95%、72.63%和68.81%,其毛利率分别为60.32%、65.45%、56.39% 和63.43%,主要来自京瓷集团、AMS和Fine Crystal等境外客户。如果未来外 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则可能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未来若发生下游需求重大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产品技术迭代、 汇率重大变动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滑,存在无法持续维持高毛利率的 风险。 (五)公司境外采购和收入占比较高,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带来的风险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产业链分工精细,全球化程度高,因此易受到国内外 宏观经济和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2017年以来,国际贸易局势日益 复杂,尤其中美贸易关系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境外生产商所产原材料及设备的占比较高,其中进口 原材料主要产自俄罗斯、日本、德国等国家,进口设备主要产自日本、德国、以 色列等国家。报告期内,发行人原辅材料的终端供应商为国外厂商的,占当期采 购额的比例分别为51.31%、61.39%、51.02%和53.39%,机器设备的终端供应商 为国外厂商的,占当期机器设备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62.16%、46.13%、69.26% 和67.91%。 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且境外客户较为集中。发行人向京瓷集团、AMS、 Fine Crystal等境外客户销售的占比较高,发行人向京瓷集团、AMS、Fine Crystal 销售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终端客户包括苹果公司,及佳能、尼康等数码相机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10%、79.95%、 72.63%和68.81%。 如果未来国际贸易局势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发行人主要客户、原材料及设 备供应商所处国家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主要产 品和服务的下游需求及原材料、设备供应受限,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终端应用领域主要系消费电子产品等智能 终端。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受节假日的影响呈现一定的季节性。受国内 国庆、元 旦、春节,国外感恩节、圣诞节等节日及人们消费习惯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产 品一般在 8 月至次年 1 月为销售旺季,消费电子生产厂商会根据销售旺季来安排 生产。上游企业也会根据终端销售的季节性波动安排生产。因此,该行业通常下 半年的销售收入高于上半年,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2017年至2019年,发行 人三、四季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9.61%、56.16%、63.07%。 公司所处行业销售的季节性特征会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出现季节性波动。 如果公司对市场需求的预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或公司未能充分协调好 采 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股权集中度高,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文志先生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控制公司74.16%的表决权。 其中控股股东丽水美迪凯系有限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美迪凯集团,并 且葛文志持有美迪凯集团52.44%的股权,据此葛文志通过控制美迪凯集团进而 控制丽水美迪凯,间接控制公司54.88%的表决权。此外,美迪凯集团持有公司 9.18%股权,据此葛文志通过控制美迪凯集团间接控制公司9.18%的表决权。同 时,景宁倍增、丽水增量、丽水共享和海宁美迪凯分别持有公司6.48%、1.84%、 0.92%和0.86%的股权,其均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均为葛文志, 据此葛文志通过控制上述四家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公司10.10%的表决权。 虽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实际控制人 仍能够通过所控制的表决权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形成有利于实际控制人但 有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如果相关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 1 年 1 月 1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 杭州美迪凯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 1 〕 1 4 9 号), 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 本次发行 ” )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 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 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 1 〕 8 5 号文 批准。根据 美迪凯 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美迪凯 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 美迪凯 A 股总股本 为 40,133.3334 万股,其中 6 , 973.6598 万股于 202 1 年 3 月 2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 简称为 “ 美迪凯 ” ,证券代码为 “ 688 0 79 ” 。 三 、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 202 1 年 3 月 2 日 (三)股票简称: 美迪凯 (四)股票扩位简称: 美迪凯 股份 (五)股票代码 : 6 88 0 79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40,133.3334 万股 (七)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 10,033.3334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 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 6, 973.6598 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 33, 159.6736 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 2 ,696.6389 万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比( % ) 限售期 丽水美迪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6,519.6355 54.88 36 个月 香港丰盛佳美(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 5,801.3186 19.27 1 2 个月 美迪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62.8736 9.18 36 个月 景宁倍增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951.0584 6.48 36 个月 珠海成同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988.5057 3.28 1 2 个月 粤莞先进制造产业(东莞)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88.5057 3.28 1 2 个月 丽水增量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52.5747 1.84 36 个月 丽水共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76.2874 0.92 36 个月 海宁美迪凯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9.2404 0.86 36 个月 合计 30 , 100.0000 100.00 -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 “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中信证券 美迪凯 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 划 及其他战略 投 资 者 本次 获配股份 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 。 2 、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 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 10% 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3 54 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3, 630 , 347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 .02 % ,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 . 95 % 。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规定,选取 上市标准为 “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 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 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 。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发行定价为每股 1 0.19 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4 01 , 333 , 334 股, 由此计算发行 市值为 4 0.90 亿元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 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0 〕 9048 号), 公司2018年、2019年两年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71.32万元和7,713.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0,785.19 万元和 6,580.6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 公 司 结合自身情 况,选择 适 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规 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 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英文名称 H angzhou MDK Opto Electronic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20 号大街 578 号 3 幢 法定代表人 葛文志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30, 100 . 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 0571 - 56700355 传真号码 0571 - 5670033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inamdk.com 电子信箱 wyw @chinamdk.com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 : 光学器材 、电子 产 品 ; 生产 : 光 学 器 材(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 ; 服务 : 房屋租赁代理 ,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提 供光学光电子产品精密加工制造服务。公司经过多年深耕,在 该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形成了集提供光学 光电子元器件产品与精密加工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完整业务体 系 所属行业 计算机 、 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王懿伟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丽水美迪凯直接持有公司的54.88%股权,丽水美迪凯为公司 控股股东。丽水美迪凯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丽水美迪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 丽水美迪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2,358.0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7MA2A1DB007 执行事务合伙人 美迪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58号三楼305室 成立日期 2018年2月6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丽水美迪凯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葛文志 有限合伙人 1,621.47 68.76% 2 苏利国 有限合伙人 4 39.69 18.65% 3 程吕荣 有限合伙人 2 19.84 9.32% 4 王良平 有限合伙人 5 3.49 2.27% 5 美迪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3.58 1.00 % 合计 2 ,358.07 100.00% 丽水美迪凯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美迪凯集团。葛文志持有美迪 凯集团52.44%的股权,为丽水美迪凯的实际控制人。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葛文志。本次发行前,葛文志先生合计控制公司74.16% 的表决权。其中控股股东丽水美迪凯系有限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美迪 凯集团,并且葛文志持有美迪凯集团52.44%的股权,据此葛文志通过控制美迪 凯集团进而控制丽水美迪凯,间接控制公司54.88%的表决权。此外,美迪凯集 团持有公司9.18%股权,据此葛文志通过控制美迪凯集团间接控制公司9.18%的 表决权。同时,景宁倍增、丽水增量、丽水共享和海宁美迪凯分别持有发行人 6.48%、1.84%、0.92%和0.86%的股权,其均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也均为葛文志,据此葛文志通过控制上述四家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公司10.10%的 表决权。综上,葛文志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达 到74.16%,并且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据此葛文志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内未发生变更,基本情况如下: 葛文志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3262319701128****,硕士,住所为杭州市江干区。1992年至1999年曾任职于 浙江水晶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9月至今任浙江美迪凯经理,2017年 12月至今,任浙江美迪凯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至2018年4月,任发行人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至2019 年5月任美迪凯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美迪凯集团执行董 事。2019年4月至今任捷姆富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美迪凯物业执行董事。 2016年8月至今任美迪凯投资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美迪凯进出口执行 董事。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1 葛文志 董事长、总经理 2019年7月-2022年7月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2 夏利敏 董事 2019年7月-2022年7月 3 王懿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9年7月-2022年7月 4 葛文琴 董事、生产技术中心负责人 2019年8月-2022年7月 5 李潇 董事 2019年8月-2022年7月 6 郭飚 董事 2019年8月-2022年7月 7 韩洪灵 独立董事 2019年7月-2022年7月 8 黄静 独立董事 2019年7月-2022年7月 9 许罕飚 独立董事 2019年8月-2022年7月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1 徐宝利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7月-2022年7月 2 高志坚 监事 2019年7月-2022年7月 3 薛连科 监事 2019年7月-2022年7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间 1 葛文志 董事长、总经理 2019年7月-2022年7月 2 王懿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9年7月-2022年7月 3 翁钦盛 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 2019年7月-2022年7月 4 矢岛大和 副总经理兼首席研发官 2019年7月-2022年7月 5 华朝花 财务总监 2019年7月-2022年7月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有4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翁钦盛 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 2 矢岛大和 副总经理兼首席研发官 3 葛文琴 董事、生产技术中心负责人 4 山本明 总经理(捷姆富)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债券情 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在发行前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 情况 如 下 : 序号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 数量(万股) 占发行前 持股比例 限售期 1 葛文志 董事长、总经理 13,671.16 45.42% 36个月 2 夏利敏 董事 6,518.69 21.66% 12个月 3 王懿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14.19 0.38% 12个月 4 葛文琴 董事、生产技术中心负责人 - - - 5 李潇 董事 1.24 0.00% 12个月 6 郭飚 董事 1.97 0.01% 12个月 7 韩洪灵 独立董事 - - - 8 黄静 独立董事 - - - 9 许罕飚 独立董事 - - - 10 徐宝利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45.54 0.15% 12个月 11 高志坚 监事 70.76 0.24% 12个月 12 薛连科 监事 91.07 0.30% 12个月 13 翁钦盛 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 114.19 0.38% 12个月 14 矢岛大和 副总经理兼首席研发官 63.05 0.21% 12个月 15 华朝花 财务总监 114.19 0.38% 12个月 16 山本明 总经理(捷姆富) - - -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 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 持 股 份自愿锁定的 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 项 ”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在发行前 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本 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 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在发行前 无持有公司债券的 情况 。 四、本次公开发行 申报前 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 签署 日,发行人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 施的股权激励及相 关安排的情况。 五 、 本 次 公开发行 申报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人员构成 1、景宁倍增 景宁倍增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之一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 发行前股份的6.48%。景宁倍增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景宁倍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7MA2A1DQ304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葛文志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58号三楼304 成立日期 2018年2月12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服务);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景宁倍增的出资结构及相关合伙人的职务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职务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葛文志 董事长、总经理 164.8155 23.34% 2 苏利国 EHS 管理中心 顾问 61.9954 8.78% 3 龚建 设备管理中心顾问 44.3730 6.28% 4 王懿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1.3303 5.85% 5 华朝花 财务总监 41.3303 5.85% 6 吴岳 设计技术中心总监 37.1465 5.26% 7 薛连科 监事、科技管理中心副总监 32.9628 4.67% 8 高志坚 监事 25.6096 3.63% 9 张巧其 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监 21.4258 3.03% 10 丁志敏 EHS管理中心副总监 18.1295 2.57%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职务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1 陈银培 半导体技术中心副总监 18.1295 2.57% 12 韩巍巍 超精密加工技术中心副总监 18.1295 2.57% 13 余开封 品质管理中心副总监 18.1295 2.57% 14 金佳琪 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监 16.4814 2.33% 15 徐宝利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运营 管理中心总监 16.4814 2.33% 16 杜枫 AH1专厂副总监 16.4814 2.33% 17 陈佳 第三分厂总监助理 11.7905 1.67% 18 金建艇 设备管理中心总监助理 10.1424 1.44% 19 田双江 生产技术中心总监助理 10.1424 1.44% 20 王晓刚 生产技术中心总监助理 10.1424 1.44% 21 刘承亮 第一分厂厂长助理 10.1424 1.44% 22 丰迎冬 检测技术中心总监助理 10.1424 1.44% 23 邢刚 设计技术中心总监助理 10.1424 1.44% 24 王刚 光学薄膜技术中心总监助理 10.1424 1.44% 25 叶夏香 已退休,原运营管理中心总监助理 10.1424 1.44% 26 李飞 模组组装技术中心总监助理 10.1424 1.44% 27 李涛 新材料技术中心总监助理 10.1424 1.44% 合计 706.1661 100.00% 注:景宁 倍增合伙 人均系发行人 在 册 员工 2、丽水增量 丽水增量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之一,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 发行前股份的1.84%。丽水增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丽水增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7MA2A1DC82B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葛文志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 58 号四楼 404 室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6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 实业投资 , 投资管理 , 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 ,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 财 等金融 服务);财务信息咨询 , 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丽水增量的出资结构及相关合伙人的职务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职务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葛文志 董事长、总经理 49.1308 24.57% 2 李伟东 品质管理中心经理 6.5926 3.30% 3 汪云燕 运营管理中心经理 6.5926 3.30% 4 韩威风 超精密加工技术中心经理 4.9444 2.47% 5 魏俊 设备管理中心经理 4.9444 2.47% 6 钱菊萍 运营管理中心经理 4.9444 2.47% 7 聂童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 4.9444 2.47% 8 李武 EHS管理中心经理 4.9444 2.47% 9 郭亮 EHS管理中心经理 4.9444 2.47% 10 张亚南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 4.9444 2.47% 11 王丹君 运营管理中心经理 4.9444 2.47% 12 肖金益 第一分厂经理 4.9444 2.47% 13 朱毅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 4.9444 2.47% 14 张紫霞 董事会办公室经理 4.9444 2.47% 15 王良平 EHS管理中心经理 4.9444 2.47% 16 任靖军 设备管理中心经理 4.9444 2.47% 17 杨战迎 捷姆富技术科科长 4.9444 2.47% 18 蔡东方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 4.9444 2.47% 19 邵铭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 4.9444 2.47% 20 张肖笑 运营管理中心经理 4.6909 2.35% 21 龚博渊 设计技术中心经理 4.6909 2.35% 22 张攀威 第一分厂经理 4.6909 2.35% 23 李万龙 品质管理中心副经理 4.6909 2.35% 24 迟宏伟 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 3.0427 1.52% 25 王利锋 第二分厂副经理 3.0427 1.52% 26 姜美荣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 3.0427 1.52% 27 丁宇能 CW1专厂经理 3.0427 1.52% 28 曹骏峰 大数据管理中心经理 3.0427 1.52% 29 赵伟 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3.0427 1.52% 30 潘鑫彬 市场开发中心经理 3.0427 1.52% 31 杨鑫 设计技术中心经理 3.0427 1.52% 32 雷紫昂 新材料技术中心副经理 3.0427 1.52%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职务 出资额 出资比例 33 黄江明 GA1专厂副经理 3.0427 1.52% 34 朱雨晴 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 3.0427 1.52% 35 骆熠 捷姆富制造2科科长 3.0427 1.52% 36 陈林帆 光学薄膜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0.82% 37 高银燕 财务管理中心经理 1.6481 0.82% 合计 199.9990 100.00% 注:丽水增量合伙人均系发行人在册员工 3、丽水共享 丽水共享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之一,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 发行前股份的0.92%。丽水共享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丽水共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7MA2A1DAW61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葛文志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 58 号四楼 403 室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6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 实业投资 , 投资管理 , 投资咨询 (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 ,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 ) ;财务信息咨询 , 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丽水共享的出资结构及相关合伙人的职务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职务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葛文志 董事长、总经理 37.3704 37.37% 2 王迪 生产技术中心副经理 3.2963 3.30% 3 苏炜 模组组装技术中心副经理 1.6481 1.65% 4 魏辉江 AH1专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5 管文杰 超精密加工技术中心副经理 1.6481 1.65% 6 潘小亚 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7 张国武 第三分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8 徐腾达 设备管理中心副经理 1.6481 1.65% 9 纪枭 晶圆研抛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10 向艳玲 第三分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职务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1 李雄 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12 刘前进 捷姆富制造1科科长 1.6481 1.65% 13 徐海霞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14 周琼 第三分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15 叶宁宁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经理 1.6481 1.65% 16 王凯 EHS管理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17 蒋安敏 党工办经理助理 1.6481 1.65% 18 王勤军 EHS管理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19 陈晓慧 设计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20 刘帅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21 韩敏 检测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22 宁珈祺 光学薄膜技术中心副经理 1.6481 1.65% 23 盛媛媛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24 江仁 党工办经理助理 1.6481 1.65% 25 姚拽 第一分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26 江骏楠 设计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27 高峰 光学薄膜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28 钮云飞 第三分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29 孔相朝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30 管文娟 AH1专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31 杨丹平 生产技术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32 时耀武 第一分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33 王亮 第三分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34 蒋安敬 党工办经理助理 1.6481 1.65% 35 郭泽远 生产技术中心副经理 1.6481 1.65% 36 葛方清 EHS管理中心经理助理 1.6481 1.65% 37 付林东 检测技术中心副经理 1.6481 1.65% 38 骆春梅 第三分厂经理助理 1.6481 1.65% 合计 99.9995 100.00% 注:丽水共享正在办理工商变更。其余合伙人均系发行人在册员工 4、海宁美迪凯 海宁美迪凯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之一,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持有发行 人发行前股份的0.86%。海宁美迪凯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海宁美迪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BCHCJ4R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葛文志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三路 11 号 751 室 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质量管理咨询、广告信息咨询、计算机 信息咨询;企业品牌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项目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策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海宁美迪凯的出资结构及相关合伙人的职务如 下: 单位 : 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职务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翁钦盛 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 41.3303 44.05% 2 葛文志 董事长、总经理 29.6792 31.63% 3 矢岛大和 副总经理兼首席研发官 22.8204 24.32% 合计 93.8299 100.00% 注:海宁美迪凯合伙人均系发行人在册员工 (二)股份锁定承诺 景宁倍增、丽水增量、丽水共享和海宁美迪凯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承诺详 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六 、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丽水美迪凯 165,196,355 54.88% 165,196,355 41.16% 36个月 丰盛佳美 58,013,186 19.27% 58,013,186 14.46% 12个月 美迪凯集团 27,628,736 9.18% 27,628,736 6.88% 36个月 景宁倍增 19,510,584 6.48% 19,510,584 4.86% 36个月 珠海成同 9,885,057 3.28% 9,885,057 2.46% 12个月 粤莞制造 9,885,057 3.28% 9,885,057 2.46% 12个月 丽水增量 5,525,747 1.84% 5,525,747 1.38% 36个月 丽水共享 2,762,874 0.92% 2,762,874 0.69% 36个月 海宁美迪凯 2,592,404 0.86% 2,592,404 0.65% 36个月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 4,013,333 1.00% 24个月 中信证券美迪凯员工参 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 - 10,033,332 2.50% 12个月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 7,850,834 1.96% 12个月 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 5,068,890 1.26% 12个月 网下摇号锁定新股 - - 3,630,347 0.90% 6个月 小计 301,000,000 100.00% 331,596,736 82.62%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期股份 - - 69,736,598 17.38% 无 小计 - - 69,736,598 17.38% / 合计 301,000,000 100.00% 401,333,334 100.00% /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