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混合 :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3月1日更新)

时间:2021年03月01日 09:31:34 中财网

原标题: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混合 :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3月1日更新)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




2
021

3

1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4
第二部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4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3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
与审计
................................
................................
................................
.
7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8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6
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
................................
................................
................................
.................
9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9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40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2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
................................
.......
143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44

重要提示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品牌
驱动六个月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10298,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年9月16日【2020】224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20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以下简称

港股通机制



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




标的股



)的,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
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
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
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
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普通股票投资可能面临的宏观经济风
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外,还将面临存托凭证持有人与持有基础
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发行人采用协
议控制架构的风险、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
险、交易机制相关风险、存托凭证退市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六个月
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方可提出赎回申请。

以红利再投
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
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
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不一致的,分
别计算。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
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
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
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
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
托管人信息、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更新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
2021

3

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12

3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
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汇添富品牌驱
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
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汇添富品牌驱动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
的修订


1
5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管理
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最短持有期限:指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六个月
的最短持有期限,
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
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
六个月后的月度对日
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

请;该日
六个月后的月度对日
(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
月度
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5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7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3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如
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
或港股通暂停交易
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3
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业务规则》: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
、元:指人民币元


4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5
、港股通
标的股票
: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
内地
证券交易
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
6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5
7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前述摆动定价机制的定义进行调整


58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9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0
、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北京东路
666

H
区(东座)
6

H
686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
2005

2

3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3272
.
4224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656%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66%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19.966%

合计

100%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
2015

4

16
日担任董事长。国籍:中国,厦门大学会计学博
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汇添富资产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
董事长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
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
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
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
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程峰先生,2016年11月20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
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历任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进口处副处长,上海市对外经
济贸易委员会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
室、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
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福杰先生,
2018

3

21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
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书记、副总经理。



张晖先生,
2015

4

16
日担任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
学经济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曾担任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
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林志军先生,
2015

4

16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厦门大学
经济学博士,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
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
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
现为德勤
)
加拿大多伦多
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
教授,伊利诺大学
(University of Illinois)
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美国斯坦福大学
(Stanford University)
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
Lethbridge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
,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
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
2011

12

19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复旦大学经济
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金融与发
展实验室特邀高级研究员,上海政协委员,《第一财
经日报》创始编委之一,第
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等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等栏

资深评论员。

2002
-
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
-
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魏尚进(
Shangjin Wei
)先生,
2020

1

9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美国,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现任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访问教授、哥伦比亚
大学终身讲席教授。曾任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世界银行
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贸易与投资处处长、研究局助理局长。



2
、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
2004

10

20
日担任监事,
2015

6

30
日担任监事会主
席。国籍:中国,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现任
上海报业集
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
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等。



王如富先生,
2015

9

8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注册会
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
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
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
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先生,
2015

6

30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国际金融学硕士。

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
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
2008

2

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中加商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监。曾任职于中国
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
2008

2

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华东政法学院法
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添富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
。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
2013

8

8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理学博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
、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
2015

6

25
日担任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雷继明先生,
2012

3

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

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2011

12
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
2013

1

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经济学硕士。

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
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
管理工作。

2011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
2015

8

5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
籍:中国,金融学硕士。历
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2005

4
月加入汇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
决策委员会主席。



李骁先生,
2017

3

3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武汉大学金融学硕
士。历任厦门建行计算机处副处长,厦门建行信用卡部副处长、处长,厦门建行
信息技术部处长,建总行北京开发中心负责人,
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
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资
深专员(副总经理级)。

2016

9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李鹏先生,
2015

6

25
日担任督察长。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
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

2015

3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郑慧莲女士,国籍:中国。学历:复旦大学会计系硕士。十年证券从业经历。

2010年7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12月11日任汇添富年年丰定开混合基金和汇添富6
月红定开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12月25日任汇
添富年年益定开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12月12日至今任添富年年
丰定开混合、添富年年泰定开混合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2日至2020年6
月10日任汇添富6月红定期开放债券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2日至2019
年8月28日任汇添富双利债券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2日至2020年2月
26日任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26日至今任添富年年益
定开混合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任添富熙和混合的
基金经理,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6日任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的基
金经理,2018年4月2日至2020年6月10日任汇添富安鑫智选混合的基金经
理,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6月10日任汇添富达欣混合的基金经理,2018
年9月21日至今任添富全球消费混合(QDII)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1日
至今任添富消费升级混合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30日至2020年6月10日任
汇添富盈鑫混合(原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31日至今
任汇添富内需增长股票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袁建军(副总经理)


成员:
王栩(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陆文磊(总经理助理,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劳杰男(研究总监)、韩贤旺(首席经济学家,国际业务部总监)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
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其中,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1、风险管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内部控制环境,使风险意识贯穿到每位员
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切实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风险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和经营活
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运用合理有效的风险指标和模型,实现风险事前配置和预警、事中实
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建立和推进员工职业守则教育和专业培训体系,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6)建立风险事件学习机制,认真剖析各类风险事件,汲取经验和教训,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四级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添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图


(1)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与督察长。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政
策,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督察长负责组
织指导公司合规稽核和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
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2)经营管理层负责风险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经营管
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合规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是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合
规风险、投资组合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
管理。



(4)各职能部门负责从经营管理的各业务环节上贯彻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执行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并
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风险管理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
风险报告等内容。


(1)风险识别是指对现实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
性质的过程。


(2)风险测量是指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根据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3)风险控制是指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控和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实现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风险评价是指分析风险识别、风险测量和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和运行
效果的过程。


(5)风险报告是指将风险事件及处置、风险评价情况以一定程序进行报告
的过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
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
稽核控制等。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公司根据投
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
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研究部制度》,对研究工作的业务流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研究与投资的交流
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投资决策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以及投
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基金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中交易与防火墙
制度,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
易流程将严格按照“审核—执行—反馈—复核—存档”的程序进行,防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了《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了信息披
露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并将定期对信息披
露进行检查和评价,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基金管
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通过了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
标准的认证,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位责任
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时保存和
备份,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确保了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
行。在人员控制方面,对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
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基
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
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通过事前防
范、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堵截、杜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风
险。具体措施包括: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基金会计严格执行复核
制度;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
方式;每日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同时打印保存书面的记
账凭证、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凭证等。


(5)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稽核监察制度,开展独立监督,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基金管理人设立督察长,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开的任何会议,调阅相关
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
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为合规稽核部配备
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
情况;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
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
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
家现代金融企业。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 股股票(代码:600016)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2005年10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
国内首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H
股股票(代码:01988)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大力推进改革转型,持续创新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致力于
成为一家“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2、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
26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

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
党委书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4
人,平均年龄39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3%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
上学位。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中国民生银行
资产托管部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
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
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
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
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

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
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
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尤其
继2019年被《金融时报》评为年度唯一“最佳资产托管银行”之后,在2020
年度再次被评为唯一“最具资产托管创新力银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托管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等共282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规模7707.67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
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
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
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
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
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
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
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
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
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
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
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件的审定,对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并
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
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
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
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
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
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
塞漏洞。


(6)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与合规
管理中心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
作人员和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
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
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定期组织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
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
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
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我们始终将风险
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


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我们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
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
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
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
有力保证。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
对业务的运行进行检查。总行审计部不定期对托管业务进行审计。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
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
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 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50199035或(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 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韩从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王珊珊

经办会计师:王珊珊、许培菁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

2246
号文件准予注册募集。



一、基金的类型及存续期间


1
、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六个月
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
该日
六个月
后的

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
六个月
后的

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

度对日为非工作日
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
期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3
、存续期间:不定期



、基金份额的
募集期限

募集
方式、
募集
对象

募集场所


1

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2

募集
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
基金管
理人网站届时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3

募集
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4
、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
发售。



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99fund.com
)办理开户、认购等
业务,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
,并
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
。具体销售城市(或网点)名单和联系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当地基金销售机构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公告。




、基金份额的认购


除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
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
、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人实施差
别化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
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以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
保险、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等。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
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将其
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认购费率为每笔
500
元。



其他投资人的认购费率随金额增加而递减。在募集期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
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
M



认购费率





M

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
≤M

2
00
万元


0.80%


2
00
万元
≤M

5
00
万元


0.20%


M≥
5
00
万元


每笔
100
0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率。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
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
)上述
认购份额
(含利息折算的份额)
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
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非
特定投资群体
)认购金额为
1
万元,由于募集期间基金
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00
元,则
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

1+
1.20%

=
9
,881
.
42



认购费用
= 10,000

9
,881
.
42
=
118.58



认购份额
=

9
,881
.
42
+3.00

/ 1.00 =
9
,884
.
42



即:投资者(非
特定投资群体
)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间认购



资金所得利息为
3.00
元,则其可得到
9
,884
.
42
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
特定投资群体
客户通过直销
中心
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其认购
费金额为
500
元,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00
元,则其可得到的
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
100
,
000
-
500=99
,
500.00



认购份额
=

99
,
500
.00
+50
.00

/1.00=99
,
550.00



即:
特定投资群体
客户通过直销
中心
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募集期
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50.00
元,则可得到
99
,
550.00
份基金份额。



4
、基金份额的认购程序



1
)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3
)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
购,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
,但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其他相关公告
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
)认购的确认


当日(
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
T+2
日到销售机构
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并可在募集截止日后
4
个工作日内到销售机构打印交
易确认书。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5
)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

10
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



费)。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
trade.99fund.com
)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
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募集期
间不设置投资者
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但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其他相关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本基金募集规模设置上限。募集期内超过募集
规模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比例
确认
或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具体办法参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
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
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五、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0

10

15



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
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6,928,328,273.41
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
89,691
户。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本
基金基金份额
759,784.80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比例为
0.0
1
%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
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