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 : 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次)
原标题: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 : 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次) 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20 21 年第 1 次)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0月30日证监许可【2019】2058号文 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 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依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的修订所作出的相应更新,其余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2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59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66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6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6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0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 ................................ ............... 77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8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 ................................ ................................ ....... 84 第十九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 ................................ ................................ ..... 101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1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4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25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应当适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 新导致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农银汇理创新 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 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 许金超 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 2008 】 3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750,000,001 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 : 021 - 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4,218,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583,281,667 33.33%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62,500,000 15% 合 计 1,750,000,001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许金超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许金超先生1983年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28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9年3月4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Bernard De Wit先生:副董事长 工商管理硕士。Bernard de Wit先生 1983年进入法国巴黎银行集团工作, 1992年至2000年期间在法国毕马威工作,2009年加入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资产管 理公司,2010年担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首席风险官,2013年担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集团副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运营官,2017年担任东方汇理业务支持和控 制部门的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副首席执行官。 施卫先生:董事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 上海市浦东分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 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 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2010年10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年12月起任农银汇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9年5月7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小锋先生:董事 政治学博士。1996年5月进入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工作,先后在法国东方汇 理银行(巴黎)、东方汇理银行广州分公司、香港分公司、北京代表处工作。2005 年12月起任东方汇理银行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副行政总裁。2012年9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行政总裁。 葛小雷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5年6月起历任中州铝厂计划处副处 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 青海黄河水电 再生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铝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铝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冯延成先生:董事 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1年7月加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工作。 2000年1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担任副书记,2004年6月到中国 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担任副行长,2009年7月到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担 任副行长、行长,2014年4月到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规划部担任总经理。 王小卒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世界银行顾问、联合国顾问、韩 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兼任香港大 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81年起,任江苏省盐城汽车运输公司职工教 师,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1年3月起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部门经 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院兼职教授。 徐信忠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学博士、教授。曾任英国Bank of England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 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 教授、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教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 2 、公司监事 王红霞女士:监事会主席 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 1984 年 8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在中 国农业银行资金计划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任副处长、处长。 2004 年 5 月开始参 与中国农业银行票据营业部筹备工作, 2005 年 6 月起至 2017 年 1 1 月先后任中 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部所属票据营业部副总裁、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票据营业 部总经理、同业业务中心 / 票据营业部总裁。 2017 年 11 月 29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Jean - Yves Glain 先生:监事 硕士。 1995 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 责人、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国际协调与 支持部负责人。 刘应锴先生:监事 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2006 年 3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聚光科技(杭州)股 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2010 年 6 月进入中 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国 际合作部业务经理、经营发展部副总经理、期货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9 年 4 月至今,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投资运营部总经理、云晨 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胡惠琳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 2004 年起进入基金行业,先后就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 年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 2008 年 3 月公司成立后任市场部总经理 , 2020 年 7 月任市场副总监 。 宋进举先生:监事 法律硕士。 2009 年起进入基金行业,曾 就职于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陈帅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 2019 年 10 月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 理部资深高级经理,兼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副主任 。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许金超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9 年 3 月 4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卫先生: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 上海市浦东分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 200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 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4 年 3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 行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2010 年 10 月起任中国农业 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 2012 年 12 月起任农银汇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2019 年 5 月 7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志勇先生:副总经理 博士研究生。 1995 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市场开发部、机 构业务部及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任职。 2007 年起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筹备工作。 2008 年 3 月起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运营副总监、代理 市场总监等职务。 2018 年 4 月 3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运营副总监。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 1988 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 乡金融报》社、国际部、伦敦代表处、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工作。 2004 年 11 月起参加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 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2012 年 1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C é line Zhang (张晴)女士: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 1995 年 7 月起任中国国际未来公司衍生品经纪人, 1996 年 7 月起任法国驻中国大使馆法国贸易委员会商业顾问, 1999 年 1 月起任 PPP GROUP 金融分析师, 2000 年 1 月起任 AND ERSEN CONSULTING 金融业服务 高级顾问, 2002 年 7 月起任法国兴业银行高级经理, 2018 年 2 月起任东方汇理 (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2019 年 4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 总监。 2019 年 9 月 10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运营总监。 石永惠女士:副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 重庆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采购中心总经理, 2020 年 6 月起于农银汇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 2020 年 9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2020 年 1 1 月起兼任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信息官 。 高国鹏 先生: 副总经理 金融学硕士 。 于 1996 年 7 月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营业部、基金托管部、办公 室任职, 2007 年 7 月起任宁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党委委员、主任助理, 2009 年 8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个人金融部处长, 2017 年 7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营销总监。 2020 年 8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基金经理 赵伟先生,工学硕士。历任葛兰素史克(上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药物化学部 助理研究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医药研究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部医药组组长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基金经理助理。2017 年6月起任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8月 起任农银汇理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起 任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月起任农银汇理创 新医疗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梦圆女士,历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21年2月起任农 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起任农银汇理 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施卫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张峰先生,投资副总监,农银汇理行业领先混合型基金 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国企改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智增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投资副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农银汇 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 汇理金聚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 金经理、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 金鑫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赵伟 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农银汇理医疗保健股票型基 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国优势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基 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行 业成长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创新医疗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赵 诣 先生,投资部副总经理, 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工业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农银 汇理海棠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9 、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 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投资风格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风险控制是实现价值回报的一个重要基石。借鉴东方汇理在风险控制领域的 成熟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通过科学有 效、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道风险控制防线,从组织制度上确保风 险控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 1 )第一道防线:员工自律、自控和互控 直接与业务系统、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用章等接触的岗位, 必须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由其上级主管履行监督职 责;对于有条件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 2 )第二道防线: 部门内控和部门之间互控 各部门应检查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控措 施,并对本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研究、投资、集中交易、运营等部门 独立运作,以实现部门间权力制约和风险互控。 ( 3 )第三道防线: 风险控制部与其它各部门间的互动合作 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发生的风险事件向风险控制部报告。风险控制人员在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协助各部门识别、评估风险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监 督《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的被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测量、 评估和报告。 ( 4 )第四道防线: 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审计以及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监督管理 2 、内部控制体系 (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 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 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 告;董事会下设薪酬和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起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计划,审核公司总体人员编 制方案和薪酬政策,负责审议员工的聘用和培训政策。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产品委员会,就基金投资、风险控制和产品设计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 策委员会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 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 会报告。 2)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管理制度根据规 范的对象划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公司治理制度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 依据;第三个层面是部门及业务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 要制定的各种规程、实施细则以及部门业务手册。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 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 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 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查,并出具专 项报告。 3)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 估; B、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 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 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4)内部控制活动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 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 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 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B、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 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 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C、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 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 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 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6)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监控由监事会、董事会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公司风险管理 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 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 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 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意见改进,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信银行 ” )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 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 1987 年 4 月 20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893479.6573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 [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125 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4006800000 传真: 010 - 85230024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09 月 09 日);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 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中信银行( 601998.SH 、 0998.HK )成立于 1987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 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 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 献。 2007 年 4 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 股同步上 市。 本行以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 业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规经营、科技 立行、服务实体 、市场导向、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 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 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 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 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 2018 年末,本行在国内 146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10 家营业网点,同时 在境内外下设 6 家附属公司,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 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阿尔金银行。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 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 地设有 38 家营业网点。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中国内地设有 3 家 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6 家营业网点和 1 个私 人银行中心。 30 多年来,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 30 余年的 发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6 万亿元、员工人数近 6 万名,具有 强大综 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 2018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 银行品牌 500 强排行榜”中排名第 24 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世界 1000 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7 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 2018 年 9 月 加入本行董事会。方先生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 2014 年 11 月起任 本行副行长, 2017 年 1 月起兼任本行财务总监, 2019 年 2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 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及中信国际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生于 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 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兼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 书记、行长; 2007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3 月历任本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6 年 12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 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 1996 年 7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 1 992 年 12 月至 1996 年 7 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 理、总经理助理; 1991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 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 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杨毓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杨先生自 2015 年 7 月起任本 行党委委员, 2015 年 12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此前,杨先生 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6 年 7 月至 2011 年 2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 1982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中国 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财处副处长,信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计 财处处长,郑州市铁道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河南省 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杨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管 理学博士。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杨先生 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5 月 至 2018 年 1 月,任本行长春分行副行长; 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本行 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6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就职于本行北京分行(原 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19 年半年末,中信银行托管 140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 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 QDII 等其 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 8.79 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 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 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 现、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 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 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 核监 察。 3 、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 的规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 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 务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 节,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 、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等,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 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 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 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 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 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 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联系人:叶冰沁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65550832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http://www.gf.com.cn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 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费超超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fund.10jqka.com.cn 2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010-89187635 客服电话: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2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网址:www.jnlc.com 2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 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 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网站:http://www.18.cn 2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1-5450998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电话:021-36696312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联系人:李唯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3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注册资本:53.6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客服电话:(020)95396 (3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秦泽伟 联系电话:010 63631752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3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10-66270199 传真:010-66270167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3)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丁煜琼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李隐煜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李隐煜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2019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9】2058号文件注册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本基金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17日进行发售。 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4,109,861,087.24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61979 户。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2020年1月 21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