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 014 福建福光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 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 股份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 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5.00 元 /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21 - 004 ) 及《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公告编号: 2021 - 006 )。 二 、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如下 : 截至 2021 年 2 月 2 8 日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回购股份 687,6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3,581,943 股的比例为 0 .45 % ,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 为 25. 39 元 / 股,最低价为 24. 34 元 / 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 1,711. 8 4 万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上述 回 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 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 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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