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1-015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2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 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503,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未扣减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4元/股,支付 的总金额为35,185,712.39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61,903,724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5,475,931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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