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北方稀土第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8:41:11 中财网
原标题:北方稀土:北方稀土第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大
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公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嘉鑫
有限公司在其本次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披露前持有公司
256,979,0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733
%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嘉鑫有限公司根据其资金需求,
计划自
公司
2020

12

10

披露其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之日起
15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按市场价格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
3
6
00
万股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1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
实施
情况

嘉鑫有限公司
按照其
股份
减持

划,

2
0
2
1

1

4
日至
3

1
日期间,
通过
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
累计
减持
18
00


公司股份

累计减持股份数量
占其本次计

减持
股份数量的
50%

占公司
股份总数

0.4954
%




2
020

12

9
日,公司收到股东
嘉鑫有限公司
发来的《关于减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计划的通知》,

鑫有限公司根据其资金需求,计划自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按市场价格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
3
6
00
万股公司股份,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
公司股份
总数的
1
%


具体
详见公司于
2
020

12

10

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
北方稀土
第二大
股东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
-
049





2
02
1

3

1
日,公司收到嘉鑫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嘉鑫有
限公司减持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进展
的函》,其
按照股份减持计划已
累计减持
18
00

股,累计减持
数量



计划
减持数量的半数。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嘉鑫有
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56,979,020

7.0733%

其他方式取得:256,979,020股



嘉鑫有限公司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于其1997年3月7日作为发
起人认购股份的历次分红送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

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当前持股数量
(股)

当前持
股比例

嘉鑫有
限公司

18,000,000

0.4954%

2021/1/4
~2021/3/1

集中竞价
交易

13.30-22.21

291,920,081.87

238,979,020

6.5779%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
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



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嘉鑫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其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发生
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
等产生


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
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嘉鑫有限公司减持计划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
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嘉鑫有限公司将
根据自身资金
需求
、公司股价
表现
、市场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及如何实施本次
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嘉鑫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并按
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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