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暨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公司股东中金佳泰 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计划采 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90个自然日内(即2020/11/27-2021/2/25),减持数量不超过1,442,500股, 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00%;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减持预披露公 告之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2020/11/6-2021/2/4),减持数量不超过1,273,900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88%。 2020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7),中金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1日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8.5万股;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日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2.3万股,合计减持150.8万股,减持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1.04%。 2020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 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中金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 年1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4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金出具的《关于减持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达到1%的报告》和《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减 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中金佳泰贰期(天 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集中竞 价交易 2020/11/30-2021/2/25 115.94 144.25 1.00 大宗交 易 2020/11/6-2021/2/4 112.17 41.35 0.29 合 计 - 115.1 185.6 1.29 中金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因权益 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592.7483 4.1076 407.1483 2.82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592.7483 4.1076 407.1483 2.8214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 - - 二、股份变动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SK大厦3807-08 权益变动时间 2020.12.02-2021.1.27 股票简称 壹网壹创 股票代码 300792 变动类型(可 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53.30 1.06 合 计 153.30 1.0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70.50 3.95% 417.15 2.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0.50 3.95% 417.15 2.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109)中金计划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442,500股,即不超过总股 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告之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 数量不超过1,273,9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88% 公司股东中金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在减持计 划数量过半时披露了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 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东中金做出 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 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 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3)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期延长,则顺延;(2) 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 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 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 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 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等。 (5)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 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若 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 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股东中金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 司股份121.95万股;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35万股,合计减持15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中金减持股份总数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减持计 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中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 持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报告》及《关于减持计划减持 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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