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淞银”)本 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淞银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 海淞银出具的《关于博云新材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淞银于2021年3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4%。本次权益变动后, 上海淞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由25,790,530股减少至23,510,530股,持股比例由 5.472%下降至4.98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成交均价 (元/股) 成交数量 (股) 减持比例 (%) 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宗交易 2021年3月2日 7.29 2,280,000 0.484 合 计 2,280,000 0.48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5,790,530 5.472 23,510,530 4.988 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而获得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实施本次股份减少计划,上海淞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5.472%下降至 4.98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海淞银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淞银出具的《关于博云新材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上海淞银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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