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实施进展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的公司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 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号),公司副总经理李夏云女 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25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1%。在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 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的时间已 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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